康熙字典 中 第391頁
█滎 【巳集上】【水字部】 滎 【唐韻】【集韻】【韻會】□戶扃切,音熒。【說文】絶小水也。 ◆又水名。【書·禹貢】滎波既豬。【周禮·夏官·職方氏】豫州,其川滎洛。 ◆又滎陽,郡名。【地理通釋】滎陽,漢屬河南,今鄭州滎陽滎澤二縣。 ◆又山名。【山海經】南海之外有滎山,滎水所出。 ◆又【集韻】娟營切,音縈。滎瀯,波浪湧起貌。【郭璞·江賦】漩澴滎瀯。 ◆又【玉篇】【集韻】□烏迥切,音瑩。與濙同。汫濙,小水貌。 ◆又【集韻】縈定切,音鎣。義同。亦作瀅。考證:〔【書·禹貢】滎波既道。〕 謹照原文既道改既豬。 █犖 【巳集下】【牛字部】 犖 【唐韻】呂角切【集韻】【韻會】力角切,□音□。【說文】駁牛也。從牛,勞省聲。【廣韻】駁犖,牛親色。 ◆又【廣雅】丁犖,牛屬。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赤瑕駁犖。【注】司馬彪曰:駁犖,采點也。 ◆又【史記·天官書】此其犖犖大者。【注】索隱曰:犖犖,事之分明也。 ◆又【廣韻】卓犖。【韻會】卓犖,超絶也。【班固·典引】卓犖乎方州。 ◆又人名。【左傳·莊三十二年】圉人犖。 ◆又【集韻】力各切,音樂。牛駁色。 █熒 【巳集中】【火字部】 熒 【唐韻】戶扃切【集韻】懸扃切【韻會】互扃切,□音螢。【說文】屋下燈燭之光。從焱冖。【前漢·班固敘傳】守突奧之熒燭。【注】師古曰:熒熒,小光之燭也。 ◆又【玉篇】熒熒,猶灼灼也。【廣韻】光也,明也。【史記·趙世家】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杜牧·阿房宮賦】明星熒熒。 ◆又熒惑,星名。【史記·天官書】察剛氣以處熒惑。亦作營。 ◆又【莊子·人間世】而目將熒之。【注】使人眼眩也。 ◆又熒陽,縣名。【左傳·宣十二年】及熒澤,見六麋。【注】熒澤,在熒陽縣東。 ◆又【水經注】火山。似火,從地中出,名熒臺。 ◆又草名。【爾雅·釋草】熒委萎。【注】藥草也。 ◆又與螢通。【爾雅·釋蟲】熒火即炤。【後漢·靈帝紀】逐螢光行數里。 ◆又【集韻】乎萌切,音宏。火光。 ◆又維傾切,音營。義同。 ◆又【集韻】【類篇】□翾營切,音□。【集韻】本作滎。水名。 ◆又【集韻】烏迥切,音濙。同瑩。聽瑩,疑惑也。【莊子·齊物論】是黃帝之所聽熒也。 ◆又【五音集韻】烏絅切,音鎣。火光貌。 ◆又【集韻】胡鎣切,濙去聲。暫明貌。考證:〔【後漢·靈帝紀】遂螢光行數里。〕 謹照原文遂改逐。 █蕁 【申集上】【草字部】 蕁 【唐韻】徒含切,音譚。【說文】□藩。【爾雅·釋草】蕁,□藩。【注】蕁生山上,葉如韭,一曰蝭母。 ◆又□,海薻。【注】一名海蘿,如飛髮,生海中。 ◆又【淮南子·天文訓】火上蕁,水下流。 █藎 【申集上】【草字部】 藎 【唐韻】【韻會】□徐刃切,音燼。【本草】藎草,一名黃草,一名盭草,可染黃。 ◆又【爾雅·釋詁】藎,進也。【詩·大雅】王之藎臣。【疏】藎,忠愛之篤,進進無巳也。 ◆又【揚子·方言】藎,余也。周鄭之間曰藎。【注】遺余。【馬融·長笛賦】藎滯抗絶。 ◆又秦、晉之間炊薪不盡曰藎。 或作□□。 ◆又□。考證:〔【揚子·方言】藎,余也。【注】遺余,周鄭之間曰藎。〕 謹照原文注遺余三字,移於周鄭之間曰藎下。 █蓀 【申集上】【草字部】 蓀 【唐韻】思渾切【正韻】蘇昆切,□音孫。【玉篇】香草也。【楚辭·九歌】蓀橈兮蘭旌。【司馬相如·上林賦】葴蔣若蓀。【韻會】陶隱居云:溪蓀,極似石菖蒲,而葉無脊。 【集韻】或作□,或作荃。【類篇】又作□、□。 █莐 【申集上】【草字部】 莐 【唐韻】直深切,音沉。【集韻】直禁切,音鴆。【說文】草也。【爾雅·釋草】蕁,莐藩。【疏】知母也。【郭注】生山上,葉如韭。 ◆又【玉篇】丁敢切,音黕。義同。 █葨 【申集上】【草字部】 葨 【唐韻】烏恢切,音隈。【玉篇】草名。 █莾 【申集上】【草字部】 莾 【干祿字書】俗莽字。 █蔭 【申集上】【草字部】 蔭 【唐韻】【集韻】【韻會】□於禁切,音廕。【說文】草陰地。【徐曰】草所庇也。【荀子·勸學篇】樹成蔭而衆鳥息焉。【呂氏春秋】松柏成而塗之人已蔭矣。 ◆又日景也。【左傳·昭元年】趙孟視蔭。 ◆又通廕。【左傳·文九年】本根無所庇廕。 ◆又【韻會】通作陰。【詩·大雅】既之陰女。 ◆又【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注】音同蔭。【杜雲】所茠蔭之處。古字借用。 ◆又【集韻】於金切,音陰。草木蔭翳也。【班固·西都賦】茂樹蔭蔚。 或作□。 █藥 【申集上】【草字部】 藥 【唐韻】以灼切【韻會】弋約切,□音躍。【說文】治病草。【史記·三皇本紀】神農氏甞百草,始有醫藥。【急就篇注】草木、金石、鳥獸、蟲魚之類,堪愈疾者,總名為藥。 ◆又【本草】芍藥。詳芍字注。 ◆又療也。【詩·大雅】多將熇熇,不可救藥。【莊子·天地篇】有虞氏之藥瘍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藥氏,望出河內,後漢南陽太守藥崧,晉有牙門藥沖。 ◆又【韻會】式灼切,音鑠。灼藥,熱貌。【丘遲·思賢賦】心灼藥如傷。 ◆又旅灼切,音略。【張衡·南都賦】歸鴈鳴鵽,黃稻鱻魚,以為芍藥。【注】芍藥,五味之和。藥音略。【西溪叢語】言芍藥者,乃以魚肉等物為醢食也。【韓退之·郾城聯句詩】五鼎調芍藥。 第3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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