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中 第328頁
◆又【揚子·方言】凡物盛,多謂之寇。【郭璞注】今江東有小鳧,其多無數,俗謂之寇鳧。 ◆又姓。宋有寇準。 【歐陽氏曰】俗作□,非。考證:〔【郭璞注】今江東有小鳧,其多無數,俗謂之寇。〕 謹照原文寇字下增鳧字。 █□ 【寅集上】【宀字部】 □ 【玉篇】古文容字。注見七畫。 █□ 【寅集上】【宀字部】 □ 【字彙】息井切,音惺。悟也。 【正字通】通作惺,亦借作醒。 █□ 【寅集上】【宀字部】 □ 【廣韻】【集韻】□古拜切,音戒。【博雅】獨也。【揚子·方言】待也,畜無偶曰□。 █□ 【寅集上】【宀字部】 □ 【廣韻】巨嬌切【集韻】渠嬌切,□音喬。【玉篇】寄也,客也。 ◆又【韻會】寓也,本作僑。【集韻】別作□。 █□ 【寅集上】【宀字部】 □ 【集韻】思積切,音昔。夜也。【正字通】按夕通作昔,今從昔,加宀,無義。 █□ 【寅集上】【宀字部】 □ 【唐韻】於計切【集韻】壹計切,□音翳。【說文】靜也。【倉頡篇】安也。 ◆又【廣韻】烏結切【集韻】【類篇】詰結切,□音洩。義同。 █ 瓦字部 █瓦 【午集上】【瓦字部】 瓦 【唐韻】【集韻】【正韻】□五寡切,音邷。【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史記·龜箂傳】桀為瓦室。【注】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為桀作也。【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為瓦,漆其外。 ◆又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為瓦。 ◆又明皇親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又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為瓦,金塗之。 ◆又【詩·小雅】載弄之瓦。【傳】瓦,紡塼也。 ◆又【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注】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又【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注】瓦,楯脊。 ◆又瓦合。【禮·儒行】毀方而瓦合。【注】呂氏曰:陶者為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又瓦解。【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又人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為令尹。【注】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注】瓦屋,周地。 ◆又【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注】瓦衛地。【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又【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音迓。【廣韻】泥瓦屋。【集韻】施瓦於屋也。 ◆又【集韻】【韻會】□五委切,音頠。屋甃也。【莊子·駢拇篇】駢於辯者,纍瓦結□竄句。【注】瓦,五委反。當作丸。 ◆又【韻補】葉阮古切,音五。【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 【午集上】【瓦字部】 □ 【廣韻】戶經切【集韻】乎經切,□音形。似鐘而頸長。一曰酒器。 ◆又【集韻】何耕切,音莖。義同。 【類篇】或作□。 █瓳 【午集上】【瓦字部】 瓳 【廣韻】戶吳切【集韻】洪孤切,□音胡。【廣韻】□瓳。【博雅】瓳,甎也。 █瓨 【午集上】【瓦字部】 瓨 【唐韻】【集韻】□古雙切,音江。【說文】似罌,長頸,受十升。【前漢·貨殖傳】醯醬千瓨。【注】師古曰:瓨,長頸甖也。受十升。 ◆又【集韻】乎攻切,音□。義同。 ◆又胡江切,音夅。與缸同。 ◆又寒剛切,音斻。【博雅】甁也。 ◆又胡公切,音洪。陶器。 █瓭 【午集上】【瓦字部】 瓭 【廣韻】【集韻】□都感切,音黕。【博雅】瓭,甁也。 ◆又【集韻】一曰瓦屬。 ◆又【集韻】持林切,音沈。【揚子·方言】甖,靈桂之郊謂之□。其小者謂之瓭。【釋文】都感反,亦音沈。 ◆又都含切,音耽。大甖。可受一石。 █瓪 【午集上】【瓦字部】 瓪 【唐韻】布綰切【集韻】補綰切,□音版。【說文】敗也。 ◆又【集韻】一曰牝瓦。 ◆又【廣韻】博管切【集韻】補滿切,□音粄。 ◆又【集韻】甫遠切,音反。義□同。 █瓫 【午集上】【瓦字部】 瓫 【集韻】步奔切,與盆同。盎也。 ◆又與湓同。水溢也。【前漢·溝洫志】河水湓溢。【晉書·食貨志】水澇瓫溢。 █瓬 【午集上】【瓦字部】 瓬 【唐韻】分兩切【集韻】【韻會】甫兩切【正韻】妃兩切,□音倣。【說文】周家摶埴之工也。【徐注】摶,團也。埴,黏土也。引周禮冬官考工記,瓬人為簋豆。○按《周禮》今本作旊。 ◆又【字彙補】人名。宋王安石姪瓬字元鈞,旋字元龍,皆以不附安石而貶。 █瓮 【午集上】【瓦字部】 瓮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貢切,翁去聲。【說文】罌也。【博雅】瓮,甁也。【揚子·方言】趙魏之郊謂之瓮。【抱朴子喻蔽卷】四瀆之濁,不方瓮水之清。巨象之瘦,不同羔羊之肥。 【集韻】或作甕。(甕)【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貢切,同瓮。【玉篇】甖也。【韻會】沒甁也。【易·井卦】井谷射鮒,甕敝漏。【禮·檀弓】醯醢百甕。【李斯上秦始皇書】夫擊甕扣缶,彈箏搏髀,而歌呼鳴鳴,快耳目者,真秦之聲也。 ◆又【禮·儒行】蓬戶甕牖。【疏】甕牖者,謂牖牕圓如甕口也。 ◆又云:以敗甕口為牖。【莊子·讓王篇】桑以為樞,而甕牖二室。【注】屈桑條為戶樞,破甕為牖,各一室也。 第3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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