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653頁
對國內產物及制造品輸出有時所給的獎勵金,及對大部分外國貨再輸出所退還的稅金,曾引起許多欺詐行為,並且引起了最破壞國家收入的某種走私。如一股所知道的,為要得到獎勵金或退稅,人們往往把貨物載在船上,送出海口,馬上又由本國其他沿海地方上陸。關稅收入由獎勵金及退稅招致的短缺,非常的大。其中一大部分落到欺詐者之手。至1755年1月5日為止的那一年度的關稅總收入,計達五百零六萬八千鎊。由這總收入中支出的獎勵金(雖然該年度對穀物還沒發給獎勵金),達十六萬七千八百鎊。按照退稅憑證及其他證明書所付的退稅金,達二百一十五萬六千八百鎊。此兩者合計,共達二百三十二萬四千六百鎊。把這一大金額除去,關稅收入就不過二百七十四萬三千四百鎊。再由此額扣除官吏薪俸及其他開支的關稅行政費用二十八萬七千九百鎊,該年度關稅純收入,就只有二百四十五萬五千五百鎊了。這樣,關稅行政費,相當於關稅總收入百分之五與百分之六之間,相當於扣除獎勵金及退稅後的剩餘部分的百分之十以上了。 因為對於一切輸入貨物幾乎都課以重稅,所以我國進口商,對走私輸入力求其多,而對報關輸入則力求其少。反之,我國出口商,有時為了虛榮心,裝作經營免稅貨物的巨商,有時為了獲取獎勵金或退稅,其所報關輸出的,往往超過他們實際輸出的數量。因為這兩方面欺詐的結果,我國的輸出,就在海關登記簿上,顯得大大超過了我國的輸入,這對以所謂貿易差額衡量國民繁榮的政治家們,真給予了一種說不出來的快感。 一切輸入貨物,除極少數特別免稅品外,都課有一定關稅。假若輸入某種未載入關稅表的貨物,此貨物就憑輸入者宣誓的申報,對其價值每二十先令課以四先令九又二十分之九便士的關稅,即約略相當於前述五種補助稅或五種鎊稅的比例的關稅。關稅表所包含的極其廣泛,種類繁多的商品,都被列舉其中,有許多而且是不大使用、不為一般所知道的。以此之故,某種貨物,應屬於那個品目,應課以何種稅率,常常無從確定。這方面的差錯,往往使稅吏失敗,並常常使輸入者感到很大麻煩與苦惱和花很大費用。所以,就明了、正確及分別清楚各點說,關稅實遠不若國內消費稅。 第6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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