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482頁
有名的與葡萄牙簽訂的通商條約,通過高的關稅,使我國消費者不能向鄰國購買我們本國氣候所不宜生產的商品,但必須向一個遙遠的國家購買這種商品,雖明知該國這種商品的品質較差。國內消費者,為了使本國生產者能在比較有利的條件下輸出某幾種產物到這一個遙遠國家去,不得不忍受此種困難。這幾種產物的強迫輸出在國內市場上引起的增高價格,亦得由消費者支付。 但為管理我國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而訂立的許多法律,比我國所有其他通商條例,都更嚴重地犧牲國內消費者的利益,以顧全生產者的利益。一個大的帝國建立起來了,而其建立的唯一目的,便是造成一個顧客之國,使他們只能向我國各生產者的店鋪購買我國所能供給的各種物品。我國生產者由此種獨占取得的僅是價格稍稍的提高,而我國消費者要負擔全部費用,以維持這個帝國,護衛這個帝國。為了這個目的,僅僅為了這個目的,我國在最近二次戰爭中,用去了二億鎊以上,借債一億七千萬鎊以上,至於前此各次戰爭用費,還不算在里面。單單這一項借款的利息,不僅大於由殖民地貿易獨占據說所能得到的異常的利潤的全部,而且大於這貿易的價值的全部,換言之,大於每年平均輸出到殖民地的貨物價值的全部。 誰是這重商學說體系的設計者,不難於確定。我相信,那決不是消費者,因為消費者的利益全被忽視了。那一定是生產者,因為生產者的利益受到那麼周到的注意。但在生產者中,我們的商人與制造業者,又要算是主要的設計者。在這一章 所討論的商業條例中,我們制造者的利益,受到了最特別的注意。消費者或不如說其他生產者的利益,就為著制造業者的利益而被犧牲了。 第九幕 論重農主義即政治經濟學中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 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 關幹重商主義,我覺得有詳細說明的必要。但政治經濟學中的重農主義,卻不需要這麼長的說明。 據我所知,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從來未被任何國家所采用;現在它只在法國少數博學多能的學者的理論中存在著。對於一種未曾、也許永遠不會危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學說的謬誤,當然不值得長篇大論去討論。不過,對於這個極微妙的學說,我將盡我所能,明確說出它的輪廓。 第4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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