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420頁
在制定關於殖民地貿易的大部分條例時,都以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商人為主要顧問,那是必須知道的。所以,此等條例,在更大程度上注意這種商人的利益,在較小程度上注意殖民地或母國的利益,那是一點也不足怪的。他們有專營的特權,可以輸運歐洲貨物供應殖民地,又可以購買殖民地不妨害他們國內貿易的那部分剩餘生產物。這種專營的特權,顯然是犧牲殖民地的利益,來顧全商人的利益。他們在把歐洲及東印度大部分貨物再輸到殖民地去的時候,又象再輸到獨立國家去一樣,享有退稅。這種退稅,即按照重商主義的利益觀念,亦是犧牲母國利益,來顧全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於,對運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國貨物,盡可能少納稅,對輸入英國的外國貨物,盡可能收回所墊付的稅。這樣他們就能在殖民地售賣等量貨物,得到較多利潤,或售賣較大數量貨物,得到同樣多的利潤,因而能從這方面或那方面得利。殖民地的利益同樣在於,以盡可能低的價格,取得盡可能多的這一切貨物。但母國的利益,未必總是這樣。退還此等貨物輸入時所納稅的大部分,會影響母國的收入;由於有了這種退稅,外國制造品得以更便易的條件運到殖民地,使得母國制造品在殖民地市場跌價售賣,這就會影響母國的制造業。人們常說,德國亞麻布再輸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稅,大大推遲了英國亞麻布制造業的進步。 但是,關於殖民地貿易,英國的政策,雖和其他各國一樣,受著重商主義精神的支配,但總的說來,不象任何其他國家那麼偏狹、那麼令人難受。 第4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速度:
1.4
簡明朗讀模式適合大多數瀏覽器,也相容於桌上型與行動裝置。
不過,在手機模式下,建議使用FireFox 或者 EDGE瀏覽器朗讀,若使用Chorme瀏覽器,螢幕關閉後會停止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