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369頁
第二,A白魚業的獎勵金是一種噸數獎勵金,按照捕魚船的載重量發給,不按照它勤惰與成敗發給。我恐怕有許多開出去的船舶,不以捕魚為目的,而以捕獎勵金為唯一目的。1759年,獎勵金為每噸五十先令,但蘇格蘭全部漁船所獲,卻不過海條四桶。在這一年,海條每桶,單就獎勵金一項說,政府就費去一百一十三鎊十五先令,而商用A白魚每桶,則所費為一百五十九鎊七先令六便士。 第三,有噸數獎勵金的A白魚業,往往用載重二十噸至八十噸的大漁船或甲板船。這種捕魚法,也許是從荷蘭學來的,是適宜於荷蘭情況而不怎麼適宜於蘇格蘭情況的。荷蘭陸地,與A白魚大批伏處的海,相距很遠;所以,經營這種漁業非使用甲板船不可,甲板船可攜帶充足的水與食料,以備遠海的航行。但蘇格蘭的赫布里迪茲群島或西部群島,設得蘭群島,以及北部海岸與西北部海岸,總之,經營A白魚業的主要地區,卻到處都是海灣,伸入陸地,當地把海灣稱為海湖。此等海湖,乃是A白魚來遊此海時所群集的地方。由於此種A白魚(我相信,還有許多種其他的魚)來遊的時期,很不一定,所以小舟漁業,看來最適宜於蘇格蘭的特殊情況。這樣,漁人一經捕得A白魚,即可運上岸來醃存或生食。每噸三十先令獎勵金,固可給大船漁業以大獎勵,但必然會阻害小舟漁業。小舟漁業沒得此種獎勵金,不能與大舟漁業在同樣的條件下,以醃魚提供市場。以此之故,在未有大舟漁業以前很可觀的小舟漁業,據說從前曾雇用不少海員,但現今卻幾乎全然凋落了。關於此種在今日已經十分凋零而且無人過問的小舟漁業,以前究竟具有什麼規模,我必須承認,我不能說出何等十分正確的話。由於小舟漁業沒得到什麼獎勵,所以關稅吏和鹽稅官都不曾記下什麼記錄。 第3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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