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事件是內亂。 內亂阻害耕作,妨礙商業。 其結果,穀物價格的騰貴大大超過了當時收成情況所造成的程度。 內亂的這個影響,普及到不列顛一切市場,而穀物須仰給於僻遠地方的倫敦市場所受影響尤巨。 所以,據上述記錄,溫莎市場上,由九蒲式耳組成的最好小麥一誇特,價格在1648年為四鎊五先令,次年為四鎊。 這兩年穀物的價格,超過二鎊十先令(1637年前十六年的平均價格),計達三鎊五先令。 要是把它在前以紀最後六十四年中攤分,那就很夠說明當時穀價為什麼稍稍騰貴。 此兩年度的價格,雖屬最高價格,但內亂引起的高價格,無疑不只是這些。 第二件事,是1688年頒布的穀物輸出獎勵法令。 據一般人設想,這種獎勵金,由於促進耕作,經過長久的歲月,大概總會增加穀物的產量,使國內市場上的穀價因此趨於便宜。 獎勵金究能在什麼程度上,增加穀物生產,減低穀物價格,我要在後面討論,現在所要說的,只是1688年到1700年間,並不曾發生這個效果。 在這個短期中,獎勵金的唯一效果是,因為獎勵每年剩餘量的輸出,曾使前一年度的豐產,不能彌補後一年的歉收,所以反抬高了國內市場上的穀物價格。 從1693年到1699年間,英格蘭普遍感到的穀物缺乏,雖主要起因於當時天時不良,因此不是英格蘭所特有的現象,而是歐洲大部分所共有的現象,但我們應當知道,獎勵金的頒發,確曾在英格蘭增加穀物缺乏的程度。 所以,1699年,有九個月時間禁止穀物輸出。 在上述兩件事發生的時候,還發生了第三件事,這件事雖不會引起穀物的缺乏,也不會增多通常對穀物所實際支付的銀量,但穀物價格的名義金額,卻必然會因此增大若幹。 這種事件,即銀幣的削剪磨毀,使銀幣價值大大低落。 此種惡劣行為,始於查理二世時代,從後繼續發展,一直到1695年。 據朗迪斯所述:當時通用銀幣的價值,比其標准價值平均約低百分之二十五。 但是,代表一切商品市場價格的名義金額,與其說受標准銀幣應含銀量的支配,無寧說受銀幣實含銀量的支配。 所以,這名義金額,在鑄幣因削剪磨毀而價值低減的場合,比較在鑄幣接近標准價值的場合,非較大不可。 第1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國富論》
第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