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年,即愛德華三世第二十五年,制定了所謂勞動法規。 這法規在前言中大大非難傭工的橫霸,說他們不應要求雇主增加工資。 所以,這法規規定:一切傭工及勞動者,此後應滿足於愛德華三世第二十年及前此四年通常領得的工資及配給(配給一詞,當時含有衣服及食料這二者),因此他們所得的配給小麥,無論何地,只以每蒲式耳十便士計算,而且,這配給,以小麥或貨幣交付,又須聽雇主選擇。 每蒲式耳十便士,是愛德華三世第二十五年極普通的小麥價格,因為它需要由特殊法會來迫使傭工接受,以代替通常的配給口糧,而這價格,也被認為是前此十年即法令所指的愛德華三世第十六年的低廉價格。 但愛德華三世第十六年,十便士含有大約陶衡銀半盎斯,大約等於現令英幣半克郎。 所以,與當時貨幣六先令八便士相當、又與今日貨幣二十光令相當的陶衡銀四盎斯,必定在當時被認為是小麥一誇特即八蒲式耳的普通價格。 關於被認為是當時穀物的普通價格,這法令所提供的證明,無疑地比歷史家及其他著述家記錄的某些年度的穀價好得多,因為他們所記,側重異常高昂或異常低廉的價格,所以想依此判斷當時的普通價格,實不容易。 加之,我們還有別種理由可相信,十四世紀初及以前數年小麥的普通價格,不下於每誇特四盎斯,而其他各種穀物價格,也依此為准。 13O9年,坎特布里的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副院長拉弗?得?波恩就任時,曾大擺筵席。 關於這次筵席,威廉?桑恩記錄了食單及許多食物價格。 計當時消費的,第一為小麥五十三誇特,價十九鎊,即每誇特六先令二便士,約合今幣二十一先令二便士;第二為麥芽五十六誇特,價十七鎊十先令,即每誇特六先令,約合今幣十八先令;第三為麥二十誇特,價四鎊,即每誇特四先令,約合今幣十二先令。 在這場合,麥芽和燕麥價格,似乎高於它們和小麥的通常比價。 此等價格的記載,不是因為其異常高昂,也不是因為其異常低廉,而只是對這次大規模饗宴所消費大量穀物實際價格的偶然記載。 第1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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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1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