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歸類方法,我們可以將營銷中介機構分成不同的類型。 在此,我們主要介紹兩種分類方法:按所有權的歸屬劃分和按商品流通途徑中承擔的角色來劃分。 按照所有權的歸屬我們可以將營銷中介機構分為經銷中間商、代理中間商和輔助機構三大類。 1、經銷中間商 經銷中間商是指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取得商品所有權,然後再出售商品的營銷中介機構,又稱經銷商。 如我們常說的一般批發商,零售商等。 在下一章中,我們將詳細介紹這兩種營銷中介機構。 除此以外,還有一種經銷中間商稱為工業品經銷商。 他們主要是將工業品或耐用消費品直接出售給顧客的中間商。 工業品經銷商通常同他們的供應者之間建有持久的關系,並在某個特定的區域內擁有獨家經銷的權利。 2、代理中間商 代理中間商是指這樣一種中間商,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他們參與尋找顧客,有時也代表生產廠商同顧客談判,但不取得商品的所有權,因此也無需墊付商品資金,他們的報酬一般是按照商品銷售量的多少,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比較常見的有企業代理商、銷售代理商、采購代理商、傭金代理商和經紀人。 有關代理商的類型和特征將在第十三章中詳細介紹,這里不再論述。 代理商的主要任務是接受訂單,然後轉交制造商,由後者直接運送貨物給客戶,客戶則直接付款給制造商。 因此,代理商一般不必持有存貨。 生產廠商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委托多個代理商。 有時中間商沒有實際獲得商品實體,但他已經獲得了商品的所有權,那麼我們仍然認為他屬於經銷中間商。 相反,一個中間商即使他已經取得商品的實體,但如果他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那麼他仍然只能算是一個代理中間商。 3、輔助機構 在營銷中介機構中,還有這樣一種類型的機構──他們既不參與買或賣的談判,也不取得商品的所有權,只是起到支持產品分配的作用。 我們把這類機構稱為輔助機構。 第3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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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特勒行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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