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彥光,字脩芝,安定烏氏人也。 祖茂,魏秦、華二州刺史。 父顯,周荊州刺史。 彥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謂所親曰:「此兒有風骨,當興吾宗。 」七歲時,父遇篤疾,醫雲「餌五石可愈」。 時求紫石英不得,彥光憂瘁,不知所為。 忽于園中見一物,彥光所不識,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 親屬咸異之,以為至孝所感。 魏大統末,入學,略涉經史,有規檢,造次必以禮。 解褐秘書郎。 周受禪,遷舍人上士。 武帝時,累遷小馭下大夫。 母憂去職,毀瘠過禮。 未幾,起令視事,帝見其毀甚,嗟嘆久之。 後為禦正下大夫,從帝平齊,以功授開府、陽城縣公。 宣帝即位,拜華州刺史,進封華陰郡公,以陽城公轉封一子。 後拜柱國、青州刺史。 屬帝崩,不之官。 隋文帝受禪,以為岐州刺史,兼領宮監,甚有惠政,嘉禾連理,出於州境。 上嘉其能,下詔褒美,賜粟五百斛、物三百段、禦傘一枚,以厲清正。 後轉相州刺史。 彥光前在岐州,其俗頗質,以靜鎮之,合境大安,奏課連最,為天下第一。 及居相部,如岐州法。 鄴都雜俗,人多變詐,為之作歌,稱其不能理政。 上聞而譴之,竟坐免。 歲余,拜趙州刺史。 彥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 臣自分廢黜,無復衣冠之望。 不謂天恩復垂收採。 請復為相州,改弦易調,庶有以變其風俗。 」上從之,復為相州刺史。 豪猾者聞彥光自請來,莫不嗤笑。 彥光下車,發摘奸隱,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潛竄,合境大駭。 初,齊亡後,衣冠士人,多遷關內,唯技巧商販及樂戶之家,移實州郭。 由是人情險詖,妄起風謡,訴訟官人,萬端千變。 彥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東大儒,每鄉立學,非聖哲之書不得教授。 常以季月召集之,親臨策試。 有勤學異等,聰令有聞者,升堂設饌,其餘並坐廊下。 有好諍訟惰業無成者,坐之庭中,設以草具。 及大成當舉,行賓貢之禮;又于郊外祖道,並以財物資之。 於是人皆克勵,風俗大改。 有滏陽人焦通,性酗酒,事親禮闕,為從弟所訟。 彥光弗之罪,將至州學,令觀孔子廟中韓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對母悲泣之像。 通遂感悟,悲愧若無容者。 彥光訓喻而遣之,後改過勵行,卒為善士。 吏人感悅,略無諍訟。 卒官,贈冀定瀛青四州刺史,謚曰襄。 子文謙嗣,弘雅有父風。 以上柱國世子,例授儀同。 歷上、饒二州刺史,遷鄱陽太守,稱為天下之最。 徵拜戶部侍郎。 遼東之役,領武賁郎將,為盧龍道軍副。 會楊玄感作亂,其弟武賁郎將玄縱先隷文謙,玄感反問未至而玄縱逃走,文謙不之覺。 坐是,配防桂林而卒。 少子文讓,初封陽城縣公,後為鷹揚郎將。 從衛玄擊楊玄感於東都,力戰而死,贈通議大夫。 樊叔略,陳留人也。 父觀,仕魏,為南兗州刺史、河陽侯,為高氏所誅。 叔略被腐刑,給使殿省。 身長九尺,有志氣。 頗見忌,內不自安,遂奔關西。 周文器之,引置左右,授都督,襲爵為侯。 大塚宰宇文護執政,引為中尉。 漸被委信,兼督內外,位開府儀同三司。 護誅,齊王憲引為園苑監。 數進兵謀,憲甚奇之。 從武帝平齊,以功加上開府,封清鄉縣公,拜汴州刺史,號為明決。 宣帝營建東都,以叔略有巧思,拜營構監。 宮室制度,皆叔略所定。 尉遲迥之亂,鎮大梁,以軍功拜大將軍,復為汴州刺史。 隋文帝受禪,加位上大將軍,進爵安定郡公。 在州數年,甚有聲稱。 遷相州刺史,政為當時第一。 上降璽書褒美之,賜以粟帛,班示天下。 百姓為之語曰:「智無窮,清鄉公;上下正,樊安定。 」征拜司農卿,吏人莫不流涕,相與立碑頌德。 自為司農,凡所種植,叔略別有條制,皆出人意表。 朝廷有疑滯,公卿所未能決,叔略輒為評理。 雖無學術,有所依據,然師心獨見,暗與理合。 甚為上所親委,高熲、楊素禮遇之。 叔略雖為司農,往往參督九卿事。 性頗豪侈,每食方丈,備水陸。 十四年,從祠太山。 至洛陽,上令錄囚徒。 將奏,晨至獄門,于馬上暴卒,上嗟悼久之。 贈亳州刺史,謚曰襄。 公孫景茂,字元蔚,河間阜城人也。 容貌魁梧,少好學,博涉經史。 在魏,察孝廉,射策甲科。 稍遷太常博士,多所損益,時人稱為書庫。 歷高唐令、大理正,俱有能名。 齊滅,周武帝聞而召見,與語器之,授濟北太守。 以母憂去職。 開皇初,召拜汝南太守。 郡廢,為曹州司馬,遷息州刺史。 法令清靜,德化大行。 屬平陳之役,徵人在路病者,景茂減俸祿為饘粥湯藥,多方振濟之,賴全活者千數。 上聞嘉之,詔宣示天下。 十五年,上幸洛陽,景茂謁見。 時七十七,上命升殿坐。 問其年,哀其老,嗟嘆久之。 景茂再拜曰:「呂望八十而遇文王,臣逾七十而逢陛下。 」上甚悅,下詔褒美之,加上儀同三司,伊州刺史。 明年,以疾征,吏人號泣于道。 及疾愈,復乞骸骨,又不許。 轉道州刺史。 悉以秩俸買牛犢鷄豬,散惠孤弱不自存者。 好單騎巡人,家至戶入,閲視百姓產業。 有修理者,于都會時,乃褒揚稱述;如有過惡,隨即訓導,而不彰也。 由是人行義讓,有無均通。 男子相助耕耘,婦女相從紡織,大村或數百戶,皆如一家之務。 其後請致仕,上優詔聽之。 仁壽中,上明公楊紀出使河北,見景茂神力不衰,還以狀奏。 於是就拜淄州刺史,賜以馬輦,便道之官。 前後歷職,皆有德政,論者稱為良牧。 大業初,卒官。 年八十七,謚曰康。 身死之日,諸州人吏赴喪者數千人。 或不及葬,皆望墳慟哭,野祭而去。 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 祖徽,魏徐州刺史。 父季慶,青州刺史。 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 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 武帝時,召入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禦前,令與大儒講論。 上數嗟異,時輩慕之。 建德初,授宣納中士。 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 隋文帝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機要。 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賜爵安陽縣男。 轉駕部侍郎,使勾檢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 上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罄心。 」 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 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絶。 由是病者多死。 公義患之,欲變其俗。 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床輦來,安置事。 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廊悉滿。 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 所得秩俸,盡用市藥,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 方召其親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所以死耳。 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 」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 後人有過疾者,爭就使君,其家親屬,固留養之。 始相慈愛,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第4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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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