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彪子,代人也。 祖達頭,自姚萇時率部落歸魏。 道武賜爵聊城侯,待以上客禮,賜妻鄭氏。 卒,贈冀州刺史,謚曰悼。 父野者,並、太二州刺史,封河東公,有聲稱。 卒,謚曰簡。 彪子姿貌壯偉,明斷有父風。 為內行長,典奏諸曹事。 當官正直,內外憚之。 及文明太后臨朝,出為枋頭鎮將。 素剛簡,為近臣所嫉;因小過,黜為鎮門士。 及獻文南巡,次山陽,彪子拜訴于路,復除枋頭鎮將。 累遷開府、徐州刺史。 在州甚多惠政,百姓便之。 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咸以臓污,彪子案之於法。 安等遣子弟上書,誣彪子南通賊虜。 孝文曰:「此妄矣。 」推案果虛。 卒,謚曰文。 子琡。 琡字曇珍,形貌瑰偉。 少以干用為典客令。 每引見,儀望甚美。 宣武謂曰:「卿風度峻整,姿貌秀異,後當升進,何以處官?」琡答曰:「宗廟之禮,不敢不敬;朝廷之事,不敢不忠。 自此之外,非庸臣所及。 」正光中,行洛陽令,部內肅然。 時以久旱,京師見囚悉召集於都亭,理問冤滯。 洛陽獄唯有三人。 孝明嘉之,賜縑百疋。 琡本附元叉,叉廢,憂懼,由是政教廢弛,坐免官。 李神軌有寵于靈太后,琡復事之。 累遷吏部郎中。 先是,吏部尚書崔亮奏立停年格,不簡人才,專問勞舊。 琡乃上書曰:「臣聞錦縠雖輕,不委之以學割;瑚璉任重,豈寄之以弱力。 若使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賢否,使義均行雁。 次若貫魚,勘簿呼名,一吏足矣。 數人而用,何謂銓衡?今黎元之命系于守長。 若其得人,則蘇息有地;任非其器,為患更深。 請郡縣之職,吏部先盡擇才,並學通古今曉達政職者,以應其選。 不拘入職遠近,年勛多少,其積勞之中,有才堪牧人者,自在先用之限。 其餘不堪者,既壯藉其力,豈容老而棄之。 將佐丞尉去人稍遠,小小當否,未為多失,宜依次補敘,以酬其勞。 」書奏,不報。 後因引見,復陳之曰:「今四方初定,務在養人。 臣請依漢氏更立四科,令三公宰貴各薦時賢,以補郡縣。 明立條格,防其阿黨之端。 庶令塗炭之餘,戴仰有地。 」詔下公卿議之,事亦寢。 元天穆討邢杲,以琡為行台尚書。 軍次東郡,時元顥已據贊阝城,邢杲又逼歷下,天穆議其所先。 議者咸以杲盛,宜先經略。 唯琡以杲為聚眾無名,雖強猶賊。 元顥皇室昵親,來稱義舉。 自河陰之役,人情駭怨,今有際會,易生感動。 待顥事決,然後回師。 天穆以群情所願,遂先討杲。 杲降,軍還至定陶,天穆留琡行西兗州事。 尋為元顥所陷。 顥執琡自隨。 爾硃榮破顥,天穆謂琡曰:「不用君言,乃至于此!」 天平初,拜七兵尚書。 齊神武引為丞相府長史,軍國之事,多所關知。 叔亦推誠盡節,屢進忠讜。 神武大舉西伐,將度蒲津。 琡諫曰:「西賊連年饑饉,故冒死來入陝州。 但宜置兵諸道,勿與野戰。 比及來年麥秋,人應餓死,寶炬、黑獺自然歸降。 願無渡河。 」侯景亦曰:「今舉兵極大,萬不一捷,卒難收斂。 不如分為二軍,相繼而進,前軍若勝,後軍合力;前軍若敗,後軍承之。 」神武皆弗納,遂有沙苑之敗。 後范陽盧仲禮反,琡與諸軍討平之。 轉殷州刺史。 為政嚴酷,吏人苦之。 後歷位度支、殿中二尚書。 天保元年,卒於兼尚書右仆射。 臨終,敕其子斂以時服。 逾月便葬,不聽干求贈官。 自製喪車,不加雕飾,但用麻為旒蘇,繩網絡而已。 明器等物,並不令置。 琡久在省闥,明閒簿領,當官剖斷,敏速如流。 然天性險忌,情義不篤。 外若方格,內實浮動。 受納貨賄,曲理舞法,深文刻薄,多所傷害。 人士畏惡之。 魏東平王元匡妾張氏,淫逸放恣。 琡初與姦通,後納以為婦。 惑其讒言,遂棄前妻于氏,不忍其子允。 家人內忿,競相告列,深為世所譏鄙。 贈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青州刺史。 謚曰威恭。 子允嗣。 尉元,字苟仁,代人也。 世為豪宗。 父目斤,勇略聞于當時,位中山太守。 元以善射稱,為羽林中郎,以匪懈見知。 稍遷駕部給事中,賜爵富城男。 和平中,遷北部尚書,進爵太昌侯。 天安元年,薛安都以徐州內附,獻文以元為持節、都督東道諸軍事,與城陽公孔伯恭赴之。 宋兗州刺史畢眾敬遣東平太守章仇歸款,元並納之,遂長驅而進。 宋遣將張永、沈攸之等屯于下蓋。 安都出城見元。 元依朝旨,授其徐州刺史,遣中書侍郎高閭、李璨等與安都俱還入城。 別令孔伯恭撫安內外,然後元入彭城。 元以永仍據險要,乃命安都與璨等同守。 身率精鋭,揚兵于外,分擊呂梁,絶其糧運。 永遂捐城夜遁。 於是遣高閭與張讜對為東徐州刺史;李璨與畢眾敬對為東兗州刺史。 拜元開府、都督、徐州刺史、淮陽公。 太和初,征為內都大官。 既而出為使持節、鎮西大將軍、開府、統萬鎮都將,甚得夷人之心。 三年,進爵淮陽王,以舊老見禮,聽乘步輓,杖于朝。 齊高帝既立,多遣間諜,搧動新人;不逞之徒,所在蜂起。 以元威名夙振,使總率諸軍以討之。 東南清晏,遠近帖然。 入為侍中、都曹尚書,遷尚書令,進位司徒。 十年,例降庶姓王爵,封山陽郡公。 其年,頻表以老乞身,詔許之。 元詣闕謝老,引見于庭;命升殿勞宴,賜玄冠、素服。 又詔曰:「前司徒山陽郡公尉元、前大鴻臚卿新泰伯游明根,並元亨利貞,明允誠素,位顯台宿,歸老私第。 可謂知始知卒,希世之賢也。 公以八十之年,宜處三老之重;卿以七十之齡,可充五更之選。 」於是養三老、五更于明堂,國老、庶老于階下。 孝文再拜三老,親袒割牲,執爵而饋;于五更行肅拜之禮;賜國老、庶老衣服有差。 既而元言曰:「自天地分判,五行施則,人之所崇,莫重於孝順。 然五孝六順,天下之所先,願陛下重之,以化四方。 臣既年衰,不究遠趣,心耳所及,敢不盡誠。 」帝曰:「孝順之道,天地之經。 今承三老明言,銘之於懷。 」明根言曰:「夫至孝通靈,至順感幽,故《詩》云:『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 』如此則孝順之道,無所不格。 願陛下念之,以濟黎庶。 臣年志朽弊,識見昧然,在於愚慮,不敢不盡。 」帝曰:「五更助三老以言至范,敷展德音。 當克己復禮,以行來授。 」禮畢,乃賜步輓一乘。 詔曰:「夫尊老尚更,列聖同致,欽年敬德,綿哲齊軌。 朕雖道謝玄風,識昧睿則,然仰稟先誨,企遵猷旨。 故推老以德,立更以元;父焉斯彰,兄焉斯顯矣。 前司徒公元、前鴻臚卿明根,並以沖德懸車,懿量歸老,故尊老以三,事更以五。 雖老、更非官,耄耋罔祿,然況事既高,宜加殊養。 三老可給上公祿,五更可食元卿俸。 供食之味,亦同其例。 」十七年,元疾篤,帝親省疾。 薨,謚景桓公,葬以殊禮,給羽葆鼓吹,假黃鉞,班劍四十人。 子翊襲爵。 遷洛,以山陽在畿內,改為博陵郡公。 卒於恆州刺史,謚曰順。 慕容白曜,慕容晃之玄孫也。 父琚,歷官以廉清著稱,賜爵高都侯。 終尚書左丞,謚曰簡。 白曜少為中書吏,以敦直給事宮中。 襲爵,稍遷北部尚書。 文成崩,與乙渾共執朝政,遷尚書右仆射,進爵南鄉公。 第1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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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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