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大宗伯、大將軍、金城公趙蟹奉皇帝璽紱,百官勸進,帝乃受焉。 開皇元年春二月甲子,自相府常服入宮,備禮即皇帝位於臨光殿。 設壇于南郊,遣兼太傅、上柱國、鄧公竇熾柴燎告天。 是日,告廟。 大赦,改元。 京師慶雲見。 改周官,依漢、魏之舊。 制:以相國司馬高譫為尚書左仆射兼納言,相國司錄虞慶則為內史監兼史部尚書,相國內郎李德林為內史令,上開府韋世康為禮部尚書,上開府元暉為都官尚書,開府、戶部尚書元岩為兵部尚書,上儀同、司宗長孫毗為工部尚書,上儀同、司會楊尚希為度支尚書,雍州牧楊惠為左衛大將軍。 乙丑,追尊皇考為武元皇帝,廟號太祖;皇妣呂氏為元明皇后。 改周氏左社右廟製為右社左廟。 遣八使巡省風俗。 丙寅,修廟社。 立王后獨孤氏為皇后,王太子勇為皇太子。 丁卯,以大將軍趙蟹為尚書右仆射,以上開府伊婁彥恭為右武候大將軍。 己巳,以五千戶封周帝介國公為隋室賓;旌旗車服禮樂,一如其舊;上書不為表,答表不稱詔。 周氏諸王,盡降為公。 辛未,以皇弟同安郡公爽為雍州牧。 乙亥,封皇弟邵國公慧為滕王,同安公爽為衛王,皇子雁門公廣為晉王,俊為秦王,秀為越王,諒為漢王。 并州總管李穆為太師,上柱國竇熾為太傅,幽州總管于翼為太尉,觀國公田仁恭為太子太師,武德郡公柳敏為太子太保。 丁丑,以晉王廣為并州總管,封陳留郡公智積為蔡王,興城郡公靜為道王。 戊寅,改東京府為尚書省,發官牛五千頭,分賜貧人。 三月,宣仁門槐樹連理,眾枝內附。 壬午,白狼國獻方物。 丁亥,詔犬馬器玩口味,不得獻上。 戊子,弛山澤禁。 己丑,移盩啡連理樹植于宮庭。 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吏部尚書。 庚子,詔前代品爵,悉依舊定。 丁未,梁蕭巋使其太宰蕭岩來賀。 夏四月辛巳,大赦。 戊戌,太常散樂並免為編戶。 禁雜樂百戲。 辛丑,陳人來聘于周,至而上已受禪,致之介國。 是月,發稽胡修恐長城,二旬而罷。 五月戊午,封邗國公楊雄為廣平王,永康郡公楊弘為河間王。 辛未,介公薨,上舉哀于朝堂,謚曰周靜帝。 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命,赤雀降祥,推五德相生,為火色。 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尚赤,戎服尚黃。 秋七月乙卯,上始服黃,百僚畢賀。 八月壬午,廢東京官。 甲午,遣樂安公元諧擊吐谷渾于青海,破而降之。 九月戊申,遣使振給戰亡者家。 庚午,陳將周羅攻陷胡墅,蕭摩訶寇江北。 辛未,以越王秀為益州總管,改封蜀王。 壬申,以薛公長孫覽、宋安公元景山併為行軍元帥。 伐陳,仍令尚書左仆射高譫節度諸軍。 是月,行五銖錢。 冬十月乙酉,百濟王扶餘昌遣使來賀。 授昌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 戊子,行新律。 壬辰,行幸岐州。 十一月乙卯,以永富郡公竇榮定為右武候大將軍。 遣兼散騎侍郎鄭捴使于陳。 己巳,有流星如墜牆,光照于地。 十二月甲申,以禮部尚書韋世康為吏部尚書。 庚子,至自岐州。 壬寅,高麗王高陽遣使朝貢,授陽大將軍、遼東郡公。 太子太保柳敏卒。 是歲,靺鞨、突厥阿波可汗、沙鉢略可汗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庚申,陳宣帝殂。 辛酉,置河北道行台尚書省于并州,以晉王廣為尚書令。 置河南道行台尚書省于洛州,以秦王俊為尚書令。 置西南道行台尚書省于益州,以蜀王秀為尚書令。 戊辰,陳人遣使請和,求歸胡墅。 甲戌,詔舉賢良。 二月己丑,詔以陳有喪,命高熲等班師。 庚寅,加晉王廣左武衛大將軍,秦王俊右武衛大將軍。 庚子,京師雨土。 三月,初命入宮殿門通籍。 戊申,開渠引柱陽水于三畤原。 夏四月丁丑,以寧州刺史竇榮定為左武候大將軍。 庚寅,大將軍韓僧壽破突厥于鷄頭山,上柱國李充破突厥于河北山。 五月戊申,以上開府長孫平為度支尚書。 己酉,以旱故,上親省囚徒,其日大雨。 己未,高寶寧寇平州,突厥入長城。 庚申,以豫州刺史皇甫績為都官尚書。 甲子,改傳國璽曰受命璽。 丁卯,制人年六十以上免課。 六月壬午,以太府卿蘇孝慈為兵部尚書。 甲申,使使弔于陳。 乙酉,上柱國李充破突厥于馬邑。 丙申詔曰: 朕祗奉上玄,群臨萬國。 屬生靈之弊,處前代之宮,以為作之者勞,居之者逸。 改創之事,心未遑也。 而王公大臣,陳謀獻策,咸云:羲、農以降,至于姬、劉,有當世而屢遷,無革命而不徙。 曹、馬之後,時見因循,乃末世之宴安,非往聖之宏義。 此城從漢,彫殘日久,屢為戰場,舊經喪亂。 今之宮室,近代權宜,又非謀筮從龜,瞻星揆日;不足建皇王之邑,合大眾所聚。 論變通之數,具幽顯之情。 同心固請,詞情深切。 然則京師百官之府,四海歸向,非朕一人之所獨有。 苟利於物,其可違乎。 且殷之五遷,恐人盡怨。 是則以吉凶之土,制長短之命,謀新去故,如農望秋:雖則劬勞,其究安宅。 今區宇寧一,陰陽順序,安安以遷,勿懷胥怨。 龍首山川原秀麗,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 定鼎之基永固,無窮之業在斯。 公私府宅,規模遠近,營構資須,隨事修茸。 仍詔左仆射高熲、將作大匠劉龍、鉅鹿郡公賀婁子干、太府少卿高龍叉等創造新都。 秋七月癸巳,詔新置都處墳墓,令悉遷葬設祭,仍給人功;無主者,命官為殯葬。 甲午,行新令。 冬十月,以撤毀故,徙居東宮。 給內外官人祿。 癸酉,皇太子勇屯兵咸陽,以備胡虜。 庚寅,上疾愈,享百僚于觀德殿,賜錢帛,皆任自取,儘力以出。 辛卯,以營新都副監賀婁子干為工部尚書。 十一月丙午,初命為方陣戰法,及制軍營圖樣,下諸軍府,以擬征突厥。 十二月辛未,上講武于後園。 甲戌,上柱國竇毅卒。 丙子,名新都曰大興城。 乙酉,遣彭城公虞慶則屯弘化以備胡。 突厥寇周盤,行軍總管達奚長儒為虜所敗。 丙戌,賜國子生經明者束帛。 丁亥,親錄囚徒。 是歲,高麗、百濟並遣使朝貢。 第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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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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