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業四年,太原廄馬死者太半,帝怒,遣使案問。 主者曰:「每夜廄中馬無故自驚,因而致死。 」帝令巫者視之。 巫者知帝將有遼東之役,因希旨言曰:「先帝令楊素、史萬歲取之,將鬼兵以伐遼東也。 」帝大悅,因釋主者。 《洪範五行傳》曰:「逆天氣,故馬多死。 」是時,帝每歲巡幸,北事長城,西通且末,國內虛耗,天戒若曰,除廄馬,無事巡幸。 帝不悟,遂至亂。 十一年,河南、扶風三郡,並有馬生角,長數寸。 與天保初同占。 是時,帝頻歲親征高麗。 義寧元年,帝在江都宮,龍廄馬無故而死,旬日,死至數百匹。 與大業四年同占。 志第十九 食貨 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人,總土地所生,料山澤之利,式遵行令 ,敬授人時,農商趣向,各本事業。 《書》稱懋遷有無,言谷貨流通,鹹得其所者也。 《周官》太府掌九貢九賦之法,王之經用,各有等差。 所謂取之以道,用之有節,故能養百官之拯,勖戰士之功,救天災,服方外,活國安人之大經也。 爰自軒、頊,至于堯、舜,皆因其所利而勸之,因其所欲而化之。 不奪其時,不窮其力,輕其征,薄其賦,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 古語曰:「善為人者,愛其力而成其財。 」若使之不以道,斂之如不及,財盡則怨,力盡則叛。 昔禹制九等而康歌興,周人十一而頌聲作。 於是東周遷洛,諸侯不軌,魯宣初稅畝,鄭產為丘賦,先王之制,靡有孑遺。 秦氏起自西戎,力正天下,驅之以刑罰,棄之以仁恩,以太半之收,長城絶于地脈,以頭會之斂,屯戍窮於嶺外。 漢高祖承秦凋敝,十五稅一,中元繼武,府稟彌殷。 世宗得之,用成雄侈,開邊擊胡,蕭然咸罄。 宮宇捫于天漢,巡遊跨于海表,旱歲除道,凶年嘗秣,戶口以之減半,盜賊以之公行。 於是譎詭賦稅,異端俱起,賦及童齔,算至船車。 光武中興,聿遵前事,成賦單薄,足稱經遠。 靈帝開鴻都之榜,通賣官之路,公卿州郡,各有等差。 漢之常科,土貢方物,帝又遣先輸中署,名為導行,天下賄成,人受其敝。 自魏、晉二十一帝,宋、齊十有五主,雖用度有眾寡,租賦有重輕,大抵不能傾人產業,道闕政亂。 隋文帝既平江表,天下大同,躬先儉約,以事府帑。 開皇十七年,戶口滋盛,中外倉庫,無不盈積。 所有賚給,不逾經費,京司帑屋既充,積于廓廡之下,高祖遂停此年正賦,以賜黎元。 煬皇嗣守鴻基,國家殷富,雅愛宏玩,肆情方騁,初造東都,窮諸巨麗。 帝昔居籓翰,親平江左,兼以梁、陳曲折,以就規摹。 曾雉逾芒,浮橋跨洛,金門象闕,咸竦飛觀,頽岩塞川,構成雲綺,移嶺樹以為林藪,包芒山以為苑囿。 長城禦河,不計於人力,運驢武馬,指期于百姓,天下死於役而家傷于財。 既而一討渾庭,三駕遼澤,天子親伐,師兵大舉,飛糧輓秣,水陸交至。 疆埸之所傾敗,勞敝之所殂殞,雖復太半不歸,而每年興發,比屋良家之子,多赴于邊陲,分離哭泣之聲,連響於州縣。 老弱耕稼,不足以救饑餒,婦工紡織,不足以贍資裝。 九區之內,鸞和歲動,從行宮掖,常十萬人,所有供須,皆仰州縣。 租賦之外,一切徵斂,趣以周備,不顧元元,吏因割剝,盜其太半。 遐方珍膳,必登庖廚,翔禽毛羽,用為玩飾,買以供官,千倍其價。 人愁不堪,離棄室宇,長吏叩扉而達曙,猛犬迎吠而終夕。 自燕趙跨于齊韓,江淮入于襄鄧,東周洛邑之地,西秦隴山之右,僭偽交侵,盜賊充斥。 宮觀鞠為茂草,鄉亭絶其煙火,人相啖食,十而四五。 關中癘疫,炎旱傷稼,代王開永豐之粟,以振饑人,去倉數百里,老幼雲集。 吏在貪殘,官無攸次,咸資鏹貨,動移旬月,頓臥墟野,欲返不能,死人如積,不可勝計。 雖復皇王撫運,天祿有終,而隋氏之亡,亦由於此。 馬遷為《平準書》,班固述《食貨志》,上下數千載,損益粗舉。 自此史官,曾無概見。 夫厥初生人,食貨為本。 聖王割廬井以業之,通貨財以富之。 富而教之,仁義以之興,貧而為盜,刑罰不能止。 故為《食貨志》,用編前書之末雲。 晉自中原喪亂,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並謂之僑人。 皆取舊壤之名,僑立郡縣,往往散居,無有土著,而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土地卑濕,無有蓄積之資。 諸蠻陬俚洞,沾沐王化者,各隨輕重,收其賧物,以裨國用。 又嶺外酋帥,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饒,雄于鄉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 歷宋、齊、梁、陳,皆因而不改。 其軍國所須雜物,隨土所出,臨時折課市取,乃無恆法定令。 列州郡縣,制其任土所出,以為徵賦。 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樂輸亦無定數,任量,準所輸,終優於正課焉。 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 官品第一第二,佃客無過四十戶。 第三品三十五戶。 第四品三十戶。 第五品二十五戶。 第六品二十戶。 第七品十五戶。 第八品十戶。 第九品五戶。 其佃谷皆與大家量分。 其典計,官品第一第二,置三人。 第三第四,置二人。 第五第六及公府參軍、殿中監、監軍、長史、司馬、部曲督、關外侯、材官、議郎已上,一人。 皆通在佃客數中。 官品第六已上,並得衣食客三人。 第七第八二人。 第九品及舉輦、跡禽、前驅、由基強弩司馬、羽林郎、殿中冗從武賁、殿中武賁、持椎斧武騎武賁、持鈒冗從武賁、命中武賁武騎,一人。 客皆注家籍。 其課,丁男調布絹各二丈,絲三兩,綿八兩,祿絹八尺,祿綿三兩二分,租米五石,祿米二石。 丁女並半之。 男女年十六歲已上至六十,為丁。 男年十六,亦半課,年十八正課,六十六免課。 女以嫁者為丁,若在室者,年二十乃為丁。 其男丁,每歲役不過二十日。 又率十八人出一運丁役之。 其田,畝稅米二斗。 蓋大率如此。 其度量,鬥則三斗當今一斗,稱則三兩當今一兩,尺則一尺二寸當今一尺。 其倉,京都有龍首倉,即石頭津倉也,台城內倉,南塘倉,常平倉,東、西太倉,東宮倉,所貯總不過五十餘萬。 在外有豫章倉、釣磯倉、錢塘倉,並是大貯備之處。 自余諸州郡台傳,亦各有倉。 大抵自侯景之亂,國用常褊。 京官文武,月別唯得廩食,多遙帶一郡縣官而取其祿秩焉。 揚、徐等大州,比令、仆班。 寧、桂等小州,比參軍班。 丹陽、吳郡、會稽等郡,同太子詹事、尚書班。 高涼、晉康等小郡,三班而已。 大縣六班,小縣兩轉方至一班。 品第既殊,不可委載。 州郡縣祿米絹布絲綿,當處輸台傳倉庫。 若給刺史守令等,先準其所部文武人物多少,由敕而裁。 凡如此祿秩,既通所部兵士給之,其家所得蓋少。 諸王諸主,出閤就第婚冠所須,及衣裳服飾,並酒米魚鮭香油紙燭等,並官給之。 王及主婿外祿者,不給,解任還京,仍亦公給雲。 第1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隋書》
第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