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太子勇以讒廢,晉王廣為太子,秀意甚不平。 太子恐秀終為後患,陰令楊素求其罪而譖之。 上遂征秀,秀猶豫,欲謝病不行。 總管司馬源師諫,秀作色曰:「此自我家事,何預卿也!」師垂涕對曰:「師忝參府幕,敢不盡心!聖上有敕追王,以淹時月,今乃遷延未去。 百姓不識王心,倘生異議,內外疑駭,發雷霆之詔,降一介之使,王何以自明?願王熟計之!」朝廷恐秀生變,戊子,以原州總管獨子瓜楷為益州總管,馳傳代之。 楷至,秀猶未肯行;楷諷諭久之,乃就路。 楷察秀有悔色,因勒兵為備;秀行四十餘裡,將還襲楷,覘知有備,乃止。 八月,甲子,皇后獨孤氏崩。 太子對上及宮人哀慟絶氣,若不勝喪者;其處私室,飲食言笑如平常。 又,每朝令進二溢米,而私令外取肥肉脯鮓,置竹桶中,以蠟閉口,衣袱裹而納之。 著作郎王劭上言:「佛說:『人應生天上及生無量壽國之時,天佛放大光明,以香花妓樂來迎。 』伏惟大行皇后福善禎符,備諸秘記,皆云是妙善菩薩。 臣謹案八月二十二日,仁壽官內再雨金銀花;二十三日,大寶殿後夜有神光;二十四日卯時,永安宮北有自然種種音樂,震滿虛空;至夜五更,奄然如寐,遂即升遐,與經文所說,事皆符驗。 」上覽之悲喜。 九月,丙戌,上至自仁壽宮。 冬,十月,癸丑,以工部尚書楊達為納言。 達,雄之弟也。 閏月,甲申,詔楊素、蘇威與吏部尚書牛弘等修定五禮。 上令上儀同三司蕭吉為皇后擇葬地,得吉處,云:「卜年二千,卜世二百。 」上曰:「吉凶由人,不在於地。 高緯葬父,豈不卜乎!俄而國亡。 正如我家墓田,若雲不吉,朕不當為天子;若雲不凶,我弟不當戰沒。 」然竟從吉言。 吉退,告族人蕭平仲曰:「皇太子遣宇文左率深謝余云:『公前稱我當為太子,竟有其驗,終不忘也。 今卜山陵,務令我早立。 我立之後,當以富貴相報。 』吾語之曰:『後四載,太子禦天下。 』若太子得政,隋其亡乎!吾前紿雲『卜年二千』者,三十字也;『卜世二百』者,取世二傳也。 汝其識之!」 壬寅,葬文獻皇后于太陵。 詔以「楊素經營葬事,勤求吉地,論素此心,事極誠孝,豈與夫平戎定寇比其功業!可別封一子義康公,邑萬戶。 」並賜田三十頃,絹萬段,米萬石,金珠綾錦稱是。 蜀王秀至長安,上見之,不與語;明日,使使切讓之。 秀謝罪,太子諸王流涕庭謝。 上曰:「頃者秦王糜費財物,我以父道訓之。 今秀蠹害生民,當以君道繩之。 」於是付執法者。 開府儀同三司慶整諫曰:「庶人勇既廢,秦王已薨,陛下見子無多,何至如是!蜀王性甚耿介,今被重責,恐不自全。 」上大怒,欲斷其舌,因謂群臣曰:「當斬秀于市以謝百姓。 」乃令楊素等推治之。 太子陰作偶人,縛手釘心,枷鎖杻械,書上及漢王姓名,仍雲「請西嶽慈父聖母神兵收楊堅、楊諒神魂,如此形狀,勿令散蕩。 」密埋之華山下,楊素髮之;又云秀妄述圖讖,稱京師妖異,造蜀地征祥;並作檄文,雲「指期問罪」,置秀集中,俱以聞奏。 上曰:「天下寧有是邪!」十二月,癸巳,廢秀為庶人,幽之內侍省,不聽與妻子相見,唯獠婢二人驅使,連坐者百餘人。 秀上表摧謝曰:「伏願慈恩,賜垂矜愍,殘息未盡之間,希與瓜子相見;請賜一穴,令骸骨有所。 」瓜子,其愛子也。 上因下詔數其十罪,且曰:「我今不知楊堅、楊諒是汝何親?」後乃聽與其子同處。 初,楊素嘗以少譴敕送南台,命治書侍御史柳彧治之。 素恃貴,坐彧床。 彧從外來見之,于階下端笏整容謂素曰:「奉敕治公之罪!」素遽下。 彧據案而坐,立素于庭,辨詰事狀。 素由是銜之。 蜀王秀嘗從彧求李文博所撰《治道集》,彧與之;秀遺彧奴婢十口。 及秀得罪,素奏彧以內臣交通諸侯,除名為民,配戍懷遠鎮。 帝使司農卿趙仲卿往益州窮案秀事,秀之賓客經過之處,仲卿必深文致法,州縣長吏坐者太半。 上以為能,賞賜甚厚。 第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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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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