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一日,自己魆地到館中來。 玉英正在館中樓上,將了果子喂著兒子。 韓母一直聞將上樓去。 玉英望見有人,即抱著兒子,從窗外逃走。 喂兒的果子,多遺棄在地。 看來象是蓮肉,抬起仔細一看,元來是峰房中白子。 韓母大驚道:「此必是怪物。 」教兒子切不可再近他。 韓生口中唯唯,心下實捨不得。 等得韓母去了,玉英就來對韓生道:「我因有此兒在身,去來不便。 今婆婆以怪物疑我,我在此也無顏。 我今抱了他回故鄉湘潭去,寄養在人間,他日相會罷。 」韓生道:「相與許久,如何捨得離別?相念時節,教小生怎生過得?」玉英道:「我把此兒寄養了,自身去來由我。 今有二竹英留在君所,倘若相念及有甚麼急事要相見,只把兩英相擊,我當自至。 」說罷,即飄然而去。 玉英抱此兒到了湘潭,寫七字在兒衣帶上道:「十八年後當來歸。 」又寫他生年月日在後邊了,棄在河旁。 湘潭有個黃公,富而無子,到河邊遇見,拾了回去養在家裡。 玉英已知,來對韓生道:「兒已在湘潭黃家,吾有書在衣帶上,以十八年為約,彼時當得相會,一同歸家。 今我身無累,可以任從去來了。 」此後韓生要與玉英相會,便擊竹英。 玉英既來,凡有疾病禍患,與玉英言之,無不立解。 甚至他人禍福,玉英每先對韓生說過,韓生與人說,立有應驗。 外邊傳出去,盡道韓秀才遇了妖邪,以妖言惑眾。 恰好其時主人有女淫奔于外,又有疑韓生所遇之女,即是主人家的。 弄得人言肆起,韓生聲名頗不好聽。 玉英知道,說與韓生道:「本欲相報,今反相累。 」漸漸來得希疏,相期一年只來一番,來必以七夕為度。 韓生感其厚意,竟不再娶。 如此一十八年,玉英來對韓生道:「衣帶之期已至,豈可不去一訪之?」韓生依言,告知韓母,遂往湘潭。 正是: 阮修倡論無鬼,豈知鬼又生人? 昔有尋親之子,今為尋子之親。 月說湘潭黃翁一向無子,偶至水濱,見有棄兒在地,抱取回家。 看見眉清目秀,聰慧可愛,養以為子。 看那衣帶上面有「十八年後當來歸」七字,心裡疑道: 「還是人家嫡妾相忌,沒奈何拋下的?還是人家生得兒女多了,怕受累棄着的?既已拋棄,如何又有十八年之約?此必是他父母既不欲留,又不忍舍,明白記着,寄養在人家,他日必來相訪。 我今現在無子,且收來養着,到十八年後再看如何。 」黃翁自拾得此兒之後,忽然自己連生二子,因將所拾之兒取名鶴齡,自己二子分開他二字,一名鶴算,一名延齡,一同送入學堂讀書。 鶴齡敏惠異常,過目成誦。 二子雖然也好,總不及他。 總卯之時,三人一同遊庠。 黃翁歡喜無盡,也與二子一樣相待,毫無差別。 二子是老來之子,黃翁急欲他早成家室,目前生孫,十六七歲多與他畢過了姻。 只有鶴齡因有衣帶之語,怕父母如期來訪,未必不要歸宗,是以獨他遲遲未娶。 卻是黃翁心裡過意不去道:「為我長子,怎生反未有室家?」先將四十金與他定了裡中易氏之女。 那鶴齡也曉得衣帶之事,對黃翁道:「兒自幼蒙撫養深恩,已為翁子;但本生父母既約得有期,豈可娶而不告?雖蒙聘下妻室,且待此期已過,父母不來,然後成婚,未為遲也。 」黃翁見他講得有理,只得憑他。 既到了十八年,多懸懸望着,看有甚麼動靜。 第2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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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刻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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