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東萊:古郡名,治所在個山東省掖縣。 明經:清代為貢生的別稱。 (19)沂水,今山東省沂水縣。 (20)性顛痴:此據青本,鑄雪齋抄本作「情顛痴」。 (21)門鬥:舊時學宮之侍沒。 黑鬼 膠州李總鎮(1) ,買二黑鬼,其黑如膝。 足革粗厚,立刃為途,往來其上(2),毫無所損。 總鎮配以娟,生子而白,僚仆戲之(3),謂非其種。 黑鬼亦疑,因殺其子,檢骨盡黑,始悔焉。 公每今兩鬼對舞,神情亦可觀也。 【註釋】 (1) 膠州李總鎮,膠州州治,今山東省膠縣。 清順治元年設膠州鎮總兵,習稱膠州總鎮。 康熙二十一年廢。 據《增修膠州志》卷十四《職官》,李永盛、李克德,曾先後任膠州總領。 此處的李總鎮當指此二人之一。 李永盛,奉天(今瀋陽市)人,順治十七年任。 李克德,奉天人,康熙五年任。 (2) 「立刃為途」二句:意為植立數刀,刀尖向上,可在其上往來行走。 刃。 刀尖。 (3) 僚仆:指同事一主的僕人。 織成 洞庭湖中(1) ,往往有水神借舟。 遇有空船,纜忽自解,飄然遊行。 但聞空中音樂並作,舟人蹲伏一隅;瞑目聽之,莫敢仰視,任所往。 游畢,仍泊舊處。 有柳生,落第歸,醉臥舟上,笙樂忽作。 舟人搖生不得醒,急匿艎下(2).俄有人摔生。 生醉甚,隨手墮地,眠如故,即亦置之。 少間,鼓吹鳴聒。 生微醒,聞蘭麝充盈,睨之,見滿船皆佳麗。 心知其異,目若瞑(3).少間,傳呼織成。 即有侍兒來,立近頰際,翠襪紫舄,細瘦如指。 心好之,隱以齒嚙其襪。 少間,女子移動,牽曳傾陪。 上問之,因白其故。 在上者怒,命即行誅。 遂有武士入,捉縛而起。 見南面一人(4) ,冠類王者。 因行且語,日:「聞洞庭君為柳氏(5) ,臣亦柳氏;昔洞庭落第,今臣亦落第;洞庭得遇龍女而仙,今臣醉戲一姬而死:何幸不幸之懸殊也!」王者聞之,喚回,問:「汝秀才下第者乎?」生諾。 便授筆札,令賦「風鬟霧鬢」(6).生固襄陽名士(7) ,而構思頗遲,捉筆良久。 上誚讓日:「名士何得爾?」生釋筆自白:「昔《三都賦》十稔而成(8) ,以是知文貴工、不貴速也(9).」王者笑聽之。 自辰至午,稿始脫,王者覽之,大悅曰:「真名士也!」遂賜以酒。 頃刻,異饌紛綸。 方向對間,一吏捧簿進白:「溺籍告成矣(10). 」問:「人數幾何?」 日:「一百二十八人。 」問:「簽差何人矣(11)?」答云:「毛、南二尉。 」 生起拜辭,王者贈黃金十斤,又水晶界方一握(12),曰,「湖中小有劫數,持此可免。 」忽見羽藻人馬(13),紛立水面,王者下舟登輿,遂不復見,久之寂然。 舟人始自艎下出,盪舟北渡,風逆不得前。 忽見水中有鐵貓浮出。 舟人駭日,「毛將軍出現矣(14)!」各舟商人俱伏。 又無何,湖中一木直立,築築搖動(15).益懼曰:「南將軍又出矣!」少時,波浪大作,上翳天日,四顧湖舟,一時盡覆。 生舉界方危坐舟中,萬丈洪濤,至舟頓滅,以是得全。 既歸,每向人語其異,言:「舟中侍兒,雖未悉其容貌,而裙下雙鈎,亦人世所無。 」後以故至武昌,有崔媼賣女,千金不雋;蓄一水晶界方,言有能配此者,嫁之。 生異之,懷界方而往。 媼忻然承接,呼女出見,年十五六已來,媚曼風流(16),更無倫比,略一展拜,反身入幃。 生一見魂魄動搖,曰:「小生亦蓄一物,不知與老姥家藏頗相稱否?」因各出相較,長短不爽毫匝,媼喜,便問寓所,請生即歸命輿,界方留作信。 生不肯留,媼笑曰:「官人亦太小心!老身豈為一界方抽身竄去耶?」生不得已,留之。 出則賃輿急返,而媼室已空。 大駭。 遍問居人,迄無知者。 日已向西,形神懊喪,邑邑而返。 中途,值一輿過,忽搴簾曰:「柳郎何遲也?」視之,則崔媼,喜問:「何之?」媼笑日:「必將疑老身拐騙者矣。 別後,適有便輿,頃念官人亦僑寓,措辦良艱(17),故遂送女歸舟耳。 」生邀回車,媼必不可。 生倉皇不能確信,急奔入舟,女果及一婢在焉,見生入,含笑承迎。 生見翠襪紫履,與舟中侍兒妝飾,更無少別。 心異之,徘徊凝注。 女笑曰:「眈眈注目,生平所未見耶?」生益俯窺之,則襪後齒痕宛然,驚日:「卿織成耶?」 女掩口微曬。 生長揖曰(18):「卿果神人,早請直言,以祛煩惑。 」女日:「實告君:前舟中所遇,即洞庭君也。 仰慕鴻才;便欲以妾相贈;因妾過為王妃所愛,故歸謀之。 妾之來,從妃命也。 」生喜,沐手焚香,望湖朝拜,乃歸。 後詣武昌,女求同去,將便歸寧。 既至洞庭,女拔釵擲水,忽見一小舟自湖中出,女躍登,如飛鳥集,轉瞬已查。 生坐船頭,于沒處凝盼之(19). 遙遙一樓船至,既近窗開,忽如一彩禽翔過,則織成至矣。 一人自窗中遞擲金珠珍物甚多,皆妃賜也。 自是,歲一兩覲以為常(20). 故生家富有珠寶,每出一物,世家所不熾焉。 相傳唐柳毅遇龍女,洞庭君以為婿。 後遜位於毅。 又以毅貌文,不能懾服水怪,付以鬼面,晝戴夜除;久之漸習忘除,遂與面合而為一。 毅覽鏡自慚。 故行人泛湖,或以手指物,則疑為指己也;以手覆額,則疑其窺已也:風波輒起,舟多覆。 故初登舟,舟人必以此告戒之。 不則設牲牢祭享(21),乃得渡,許真君偶至湖(22),浪阻不得行。 真君怒,執毅付郡獄。 獄吏檢囚,恆多一人,莫測其故。 一夕,毅示夢郡伯(23),哀求拔救。 伯以幽明異路:謝辭之。 毅云:「真君于某日臨境,但為求懇,必合有濟(24). 」既而真君果至,因代求之,遂得釋。 嗣後湖禁稍平。 第1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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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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