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臣諱,敢用玄牡,昭告後天后帝。 晉帝以卜世告終,曆數有歸,欽若景運,以命于諱。 夫樹君宰世,天下為公,德充帝王,樂推攸集。 越俶唐、虞,降暨漢、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勛陟帝位,故能大拯黔首,垂訓無窮。 晉自東遷,四維不振,宰輔憑依,為日已久。 難棘隆安,禍成元興,遂至帝主遷播,宗禮堙滅。 諱雖地非齊、晉,眾無一旅,仰憤時難,俯悼橫流,投袂一援,則皇祀克複。 及危而能持,顛而能扶,奸宄具殲,僭偽必滅。 誠興廢有期,否終有數。 至于大造晉室,撥亂濟民,因藉時來,實屍其重。 加以殊俗慕義,重譯來庭,正朔所暨,咸服聲教。 至乃三靈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協祉,歲月滋著。 是以群公卿士,億兆夷人,僉曰皇靈降鑒於上,晉朝款誠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極不可以暫曠。 遂逼群議,恭茲大禮。 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雖仰畏天威,略是小節,顧深永懷,祗懼若霣。 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用酬萬國之情。 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 惟明靈是饗。 禮畢,備法駕幸建康宮,臨太極前殿。 詔曰:「夫世代迭興,承天統極。 雖遭遇異途,因革殊事,若乃功濟區宇,道振生民,興廢所階,異世一揆。 朕以寡薄,屬當艱運,藉否終之期,因士民之力,用獲拯溺,匡世揆亂,安國寧民,業未半古,功參曩烈。 晉氏以多難仍遘,歷運已移,欽若前王,憲章令軌,用集大命于朕躬。 惟德匪嗣,辭不獲申,遂祗順三靈,饗茲景祚,燔柴于南郊,受終於文祖。 猥當與能之期,爰集樂推之運,嘉祚肇開,隆慶惟始,思俾休嘉,惠茲兆庶。 其大赦天下。 改晉元熙二年為永初元年。 賜民爵二級。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 逋租宿債勿復收。 其有犯鄉論清議、臓污淫盜,一皆蕩滌洗除,與之更始。 長徒之身,特皆原遣。 亡官失爵,禁錮奪勞,一依舊準。 」 封晉帝為零陵王,全食一郡。 載天子旌旗,乘五時副車,行晉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用晉典。 上書不為表,答表勿稱詔。 追尊皇考為孝穆皇帝,皇妣為穆皇后,尊王太后為皇太后。 詔曰:「夫微禹之感,嘆深後昆,盛德必祀,道隆百世。 晉氏封爵,咸隨運改,至于德參微管,勛濟蒼生,愛人懷樹,猶或勿翦,雖在異代,義無泯絶。 降殺之儀,一依前典。 可降始興公封始興縣公,廬陵公封柴桑縣公,各千戶;始安公封荔浦縣侯,長沙公封醴陵縣侯,康樂公可即封縣侯,各五百戶:以奉晉故丞相王導、太傅謝安、大將軍溫嶠、大司馬陶侃、車騎將軍謝玄之祀。 其宣力義熙,豫同艱難者,一仍本秩,無所減降。 」封晉臨川王司馬寶為西豐縣侯,食邑千戶。 庚午,以司空道憐為太尉,封長沙王。 追封司徒道規為臨川王。 尚書仆射徐羡之加鎮軍將軍,右衛將軍謝晦為中領軍,宋國領軍檀道濟為護軍將軍,中領軍劉義欣為青州刺史。 立南郡公義慶為臨川王。 又詔曰:「夫銘功紀勞,有國之要典,慎終追舊,在心之所隆。 自大業創基,十有七載,世路迍邅,戎車歲動,自東徂西,靡有寧日。 實賴將帥竭心,文武盡效;寧內拓外,迄用有成。 威靈遠著,寇逆消蕩,遂當揖讓之禮,猥饗天人之祚。 念功簡勞,無忘鑒寐,凡厥誠勤,宜同國慶。 其酬賞復除之科,以時論舉。 戰亡之身,厚加復贈。 」乙亥,立桂陽公義真為廬陵王,彭城公義隆為宜都王,第四皇子義康為彭城王。 丁丑,詔曰:「古之王者,巡狩省方,躬覽民物,搜揚幽隱,拯災恤患,用能風澤遐被,遠至邇安。 朕以寡暗,道謝前哲,因受終之期,托兆庶之上,鑒寐屬慮,思求民瘼。 才弱事艱,若無津濟,夕惕永念,心馳遐域。 可遣大使分行四方,旌賢舉善,問所疾苦。 其有獄訟虧濫,政刑乖愆,傷化擾治,未允民聽者,皆當具以事聞。 萬事之宜,無失厥中。 暢朝遷乃眷之旨,宣下民壅隔之情。 」戊寅,詔曰:「百官事殷俸薄,祿不代耕。 雖國儲未豐,要令公私周濟。 諸供納昔減半者,可悉複舊。 六軍見祿粗可,不在此例。 其餘官僚,或自本俸素少者,亦疇量增之。 」乙卯,改晉《泰始歷》為《永初歷》。 秋七月丁亥,原放劫賊余口沒在台府者,諸徙家並聽還本土。 又運舟材及運船,不復下諸郡輸出,悉委都水別量。 台府所須,皆別遣主帥與民和市,即時裨直,不復責租民求辦。 又停廢虜車牛,不得以官威假借。 又以市稅繁苦,優量減降。 從征關、洛,殞身戰場,幽沒不反者,贍賜其家。 己丑,陳留王曹虔嗣薨。 辛卯,復置五校三將官,增殿中將軍員二十人,余在員外。 戊戌,後將軍、雍州刺史趙倫之進號安北將軍;征虜將軍、北徐州刺史劉懷慎進號平北將軍;征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楊盛進號車騎大將軍。 甲辰,鎮西將軍李歆進號征西將軍,平西將軍乞佛熾盤進號安西大將軍,征東將軍高句驪王高璉進號征東大將軍,鎮東將軍百濟王扶餘映進號鎮東大將軍。 置東宮冗從仆射、旅賁中郎將官。 戊申,遷神主于太廟,車駕親奉。 壬子,詔曰:「往者軍國務殷,事有權制,劫科峻重,施之一時。 今王道維新,政和法簡,可一除之,還遵舊條。 反叛淫盜三犯補冶士,本謂一事三犯,終無悛革。 主者頃多並數眾事,合而為三,甚違立制之旨,普更申明。 」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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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