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固有謂某有體無用、有用無體者,仆竊不然。 必求二公之所以蔽者而會歸之,此正關要所繫,必透此,方有下手處也。 (《答王承吉》) 岩形方,外高幾百丈,內石骨空虛,圓洞徹天地,端若立甑。 二洞門,自東門入,初見西露微光,若觀月自朏生。 行漸入,至漸入,光漸長,至門內限,光半當上弦。 循至正中,光乃圓,月在望。 西出門,光微以隱,若月自望至晦。 岩以月名本此。 濂溪自幼日遊其間,因悟太極之理。 (《月岩記》) 予始學於先生,惟循跡而行。 久而大疑且駭,然不敢遽非,必反而思之。 思之稍通,復驗之身心,既乃怳若有見,已而大悟,不知手之舞、足之蹈曰:「此道體也,此心也,此學也。 人性本善也,而邪惡者客感也,感之在於一念,去之在於一念,無難事,無多術。 」且自恃稟性柔,未能為大惡,則以為如是可以終身矣,而坦坦然、而蕩蕩然樂也。 孰知久則私與憂復作也!通世之痼疾有二,文字也,功名也。 予始以為姑毋攻焉,不以累於心可矣,絶之無之,不已甚乎?孰知二者之賊,素奪其宮,姑之雲者,是假之也。 是故必絶之無之,而後可以進於道,否則終不免於虛見且自誣也。 (《贈薛尚謙》) 督學蔡我齋先生宗兗 御史朱白浦先生節 正德丁卯,徐橫山、蔡我齋、朱白浦三先生舉於鄉,別文成而北。 文成言:「徐曰仁之溫恭,蔡希淵之深潛,朱守中之明敏,皆予所不逮。 」蓋三先生皆以丁卯來學,文成之弟子未之或先者也。 癸酉,三先生從文成游四明山,我齋自永樂寺返,白浦自妲溪返,橫山則同入雪竇,春風沂水之樂,真一時之盛事也。 橫山為弟子之首,遂以兩先生次之。 蔡宗兗字希淵,號我齋,山陰之白洋人。 鄉書十年而取進士,留為庶吉士,不可,以教授奉母。 孤介不為當道所喜,輒棄去。 文成以為「歸計良是,而傷於急迫。 再過二三月,託病行,則形 泯然。 獨為君子,而人為小人,亦非仁人忠恕之心也。 ”已教授莆田,復不為當道所喜。 文成戒之曰:「區區往謫龍場,橫逆之加日至,迄今思之,正動心忍性砥礪切磋之地,其時乃止搪塞排遣,竟成空過,惜也。 希淵省克精切,其肯遂自以為忠乎?」移教南康,入為太學助教、南考功,陞四川督學僉事。 林見素謂:“先生中有餘養,祇見外者之輕,故能壁立千仞。 」 朱節字守中,號白浦,亦白洋人。 舉進士,官御史,以天下為己任。 文成謂之曰:「德業外無事功,不由天德而求騁事功,則希高務外,非業也。 ”巡按山東,流賊之亂,勤事而卒,贈光祿少卿。 先生嘗言:“平生於『愛眾、親仁』二語得力,然親仁必從愛眾得來。 」 員外錢緒山先生德洪 錢德洪字洪甫,號緒山,浙之餘姚人。 王文成平濠歸越,先王與同邑范引年、管州、鄭寅、柴鳳、徐珊、吳仁數十人會於中天閣,同稟學焉。 明年,舉於鄉。 時四方之士來學於越者甚眾,先生與龍溪疏通其大旨,而後卒業於文成,一時稱為教授師。 嘉靖五年舉於南宮,不廷試而歸。 文成征思、田,先生與龍溪居守越中書院。 七年,奔文成之喪,至於貴溪,問喪服,邵竹峰曰:「昔者孔子歿,子貢若喪父而無服,禮也。 」先生曰:「吾夫子歿於道路,無主喪者,弟子不可以無服。 然某也有父母在,麻衣布絰,弗敢有加焉。 」築室於場,以終心制。 十一年,始赴廷試,出為蘇學教授。 丁內艱。 服闋,補國子監丞,尋陞形部主事,稍遷員外郎,署陝西司事。 上夜遊西山,召武定侯郭勳不至,給事中高時劾之,下勳錦衣獄,轉送刑部。 勳驕恣不法,舉朝恨之,皆欲坐以不軌。 先生據法以違敕十罪論死,再不上報。 舉朝以上之不報,因按輕也,劾先生不明律法。 上以先生為故人,故不報,遂因劾下先生於獄。 蓋上之寵勳未衰,特因事稍折之,與廷臣之意故相左也。 先生身嬰三木,與侍禦楊斛山、都督趙白樓講易不輟。 勳死,始得出獄。 九廟成,詔復冠帶。 穆宗朝,進階朝列大夫,致仕。 萬曆初,復進階一級。 在野三十年,無日不講學。 江、浙、宣、歙、楚、廣名區奧地,皆有講舍。 先生與龍溪迭捧珠盤。 年七十,作《頤閒疏》告四方,始不出遊。 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卒,年七十九。 陽明「致良知」之學,發於晚年。 其初以靜坐澄心訓學者,學者多有喜靜惡動之弊,知本流行,故提掇未免過重。 然曰:「良知是未發之中」,又曰「慎獨即是致良知」,則亦未嘗不以收斂為主也。 故鄉東廓之戒懼,羅念菴之主靜,此真陽明之的傳也。 先生與龍溪親炙陽明最久,習聞其過重之言。 龍溪謂:「寂者心之本體,寂以照為用,守其空知而遺照,是乖其用也。 」先生謂:「未發竟從何處覓?離已發而求未發,必不可得。 」是兩先生之「良知」,俱以見在知覺而言,於聖賢凝聚處,盡與掃除,在師門之旨,不能無毫釐之差。 龍溪從見在悟其變動不居之體,先生只於事物上實心磨煉,故先生之徹悟不如龍溪,龍溪之修持不如先生。 乃龍溪竟入於禪,而先生不失儒者之矩矱,何也?龍溪懸崖撒手,非師門宗旨所可繫縛,先生則把纜放船,雖無大得亦無大失耳。 念菴曰:「緒山之學數變,其始也,有見於為善去惡者,以知為致良知也。 已而曰:『良知者,無善無惡者也,吾安得執以為有而為之而又去之?』已又曰:‘吾惡夫言之者之淆也,無善無惡者見也,非良知也。 第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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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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