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自古以來,有國者之取於民為已悉矣,然不聞有火耗之說。 火耗之所由名,其起於征銀之代乎?原夫耗之所生,以一州縣之賦繁矣,戶戶而收之,銖銖而納之,不可以瑣細而上諸司府,是不得不資于火。 有火則必有耗,所謂耗者,特百之一二而已。 有賤丈夫焉,以為額外之征,不免干于吏議。 擇人而食,未足厭其貪忄林,於是藉火耗之名,為巧取之術。 蓋不知起於何年,而此法相傳,代增一代,官重一官,以至于今。 於是官取其贏十二三,而民以十三輸國之十;裡胥又取其贏十一二,而民以十五輸國之十。 其取則薄于兩而厚于銖,其徵收這數,者,必其地多而豪有力可以持吾之短長者也;銖者,必其窮下戶也。 雖多取之,不敢言也。 於是兩之加焉十二三,而銖之加焉十五六矣。 薄于正賦而厚于雜賦,正賦耳目之所先也,雜賦其所後也。 於是正賦之加焉十二三,而雜賦之加焉十七八矣。 解之藩司,謂之羨餘;貢諸節使,謂之常例。 責之以不得不為,護之以不可破,而生民之困未有甚于此時者矣。 愚嘗久于山東,山東之民無不疾首蹙額,而訴火耗之為虐者。 獨德州則不然,問其故,則曰:州之賦二萬九千,二為銀,八為錢也。 錢則無火耗之加,故民力紓於他邑也。 非德州之官皆賢,裡胥皆善人也,勢使之然也。 又聞長者言:近代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所以然者,錢重而難運,銀輕而易賫,難運則少取之而以為多,易賫則多取之而猶以為少。 非唐宋之吏多廉而今之吏貪也,勢使之然也。 然則銀之通,錢之滯;吏之寶,民之賊也!在有明之初,嘗禁民不得行使金銀,犯者準奸惡論。 夫用金銀,何奸之有?有重為之禁者,蓋逆知其弊之必至此也。 當時市肆所用皆唐宋錢,而制錢則偶一鑄造,以助其不足耳。 今也泉貨弱而害金興,市道窮而偽物作,國幣奪于上,民力殫于下。 使陸贄、白居易、李翱之流而生今日,其咨嗟太息必有甚于唐之中葉者矣。 曰:子以火耗為病於民也,使改而征粟米,其無淋尖、踢斛,巧取於民之術乎?曰:吾未見罷任之倉官,寧家這鬥級,負米而行者也,必鬻銀而後去。 有兩車行于道,前為錢,後為銀,則大盜之所睨常在其後車焉。 然則豈獨今之貪吏倍甚于唐宋之時;河朔這間所名為響馬者,亦當倍甚于唐宋之時矣。 ○五銖錢今世所傳五銖錢,皆云漢物,非也。 南北朝皆鑄五銖錢,《魏書》言:「武定之初,私鑄濫惡,齊文襄王以錢文五銖名須稱實,宜稱錢一文重五銖者聽入市用,計百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銖,自余皆準此為數。 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于市門,民間所用之稱皆準市稱以定輕重。 若重不五銖,或雖重五銖而多雜鉛錯,並不聽用。 然竟未施行。 」《隋書》:「高祖既受周禪,以天下錢貨輕重不等,乃更鑄新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銖』,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悉禁古錢及私錢。 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 自是錢幣始台,百姓便之。 」是則改幣之議,始於齊文襄,至隋文帝乃行之,而今之五銖亦大抵皆隋物也。 按四斤二兩是六十六兩,每一枚當重六分六厘,今五銖錢正符此數,不知漢制如何。 古錢惟五銖及開元通寶最多。 五銖,隋開皇元年鑄;開元,唐武德四年鑄。 ○開元錢自宋以後,皆先有年號,而後有錢文。 唐之開元,則先有錢文而後有年號。 《舊唐書‧食貨志》曰:「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銖四縈,積十錢重一兩。 」又曰:「開元錢之文,給事中歐陽詢制詞及書,時稱其工。 其字含八分及隷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自上及左;迴環讀之,其義亦通。 流俗謂之開通元寶錢。 」馬永卿曰:「開元通寶,蓋唐二百八十九年獨鑄此錢,洛、並、幽、桂等處皆置監,故開元錢如此之多,而明皇紀號偶相合耳。 」《舊唐書》:「高宗乾封元年四月庚寅,改鑄乾封泉寶錢。 二年正月,罷乾封錢,復行開元通寶錢。 」 ○錢法之變《太祖實錄》:「歲辛丑二月,置寶元局于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與歷代之錢相兼行使。 」至嘉靖,所鑄之錢最為精工。 隆慶、萬曆加重半銖,而前代之錢通行不廢。 予幼時見市錢多南宋年號,後至北方,見多汴宋年號,真行草字型皆備,間有一二唐錢。 自天啟、崇禎廣置錢局,括古錢以充廢銅,於是市人皆擯古錢不用。 而新鑄之錢彌多彌惡,旋鑄旋銷,寶源、寶泉二局只為奸蠹之窟。 故嘗論古來之錢凡兩大變:隋時盡銷古錢,一大變;天啟以來,一大變也。 昔時錢法之弊,至于鵝眼、糹延環之類,無代不有。 然歷代之錢尚存,旬日之間便可澄汰。 今則舊錢已盡,即使良工更鑄,而海內之廣一時難遍,欲一市價而裕民財,其必用開皇之法乎? 自漢五銖以來,為歷代通行之貨。 未有廢古而專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 考之於史,魏熙平初,尚收令任城王澄上言:「請下諸州方鎮,其太和及新鑄五銖並古錢內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 」梁敬帝太平元年,詔雜用古今錢。 《宋史》言:「自五代以來,相承用唐舊錢。 」至如宋明帝泰始二年,則斷新錢,專用古錢矣。 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則以宋大觀錢一當五用矣。 昔之貴古錢如此。 近年聽爐頭之說,官吏、工徒無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錢銷盡,新錢愈雜。 地既愛寶,火常克金,遂有乏銅之患。 自非如隋文別鑄五銖,盡變天下之錢,古制不可得而復矣。 第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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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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