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軍闕見糧,玠頗以家財給之。 玠行至大安軍,婦人、小兒千百饑餓者,擁馬首而噪,玠大怒曰:「吾當先斬勾光祖,然後自劾以諭汝輩。 」光祖時以直秘閣為利州路轉運副使故也。 異時宣撫副使皆文臣,而玠起行伍,不十年為大帥,故不肯相下。 及是世將開懷與語,玠歡甚,語人曰:「宿見胡公開懷曉事,使我憂懣豁然。 」世將行之明日,玠乃械諸路漕司吏斬于市。 先是水運溯江千餘裡,半年始達,陸運則率以七十五斗而致一斛,世將與玠反覆共論,玠曉然知利害所在。 世將又以恩義開諭,且貸閬州守將孫渥回易米數萬石給之,諸路漕臣相繼集利州,各有所餉饋,軍賴以給。 乃復前大帥席益轉般摺運之法,糧儲稍充,公私便之。 八月,甲寅朔,金頒行宮制。 戊午,詔曰:「日者復遣使人報聘鄰國,申問諱日,期還梓宮。 尚虞疆埸之臣,未諭朝廷之意,遂馳邊備以疑眾心,忽于遠圖,安於無事,所以遏奔沖、為守備者,或至闕略,練甲兵、訓士卒者,因廢講求,保圉乏善後之謀,臨敵無決勝之策。 方秋多警,實軫予衷。 爾其嚴飭屬城,明告都部曲,臨事必戒,無忘扞禦之方,持志愈堅,更念久長之計,以永無窮之聞,以成不拔之基。 凡爾有官,咸體朕意。 」 癸亥,回鶻貢于金。 己卯,金以京師為上京,府曰會寧,舊上京為北京。 癸未,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張九成兼權刑部侍郎。 九月,甲申朔,金以完顏奭為會寧牧,封鄧王。 乙未,金主詔:「百官誥命,女直、契丹、漢人各用本字,渤海同漢人。 」 丁酉,金改燕京樞密院為行台尚書省。 戊戌,金主朝明德宮。 辛丑,溫州州學教授葉琳,上書請興太學,其說以為:「今駐蹕東南,百司備具,何獨于太學而遲之?且養士五百人,不過費一觀察使之月俸。 」又言:「漢光武起於河朔,五年而興太學,晉元興于江左,一年而興太學,皆未嘗以恢復為辭,以饋餉為解。 誠以國家之大體在此,雖甚倥傯,不可緩也。 」事下禮部。 既而右諫議大夫李誼言:「今若盡如元豐養士之數,則軍食方急,固所未暇;若止以十分之一二為率,則規模稍弱,又非天子建學之體。 況宗廟、社稷俱未營建,而遽議三雍之事,豈不失先後之序!望俟回蹕汴京,或定都它所,然後推行。 」從之。 甲辰,金以完顏奕為平章政事。 丁未,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趙鼎遷特進,以《哲宗實靈》成書也。 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呂本中草制,有曰:「謂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謂散牛、李之黨,未知明是而去非。 惟爾一心,與予同德。 」右仆射秦檜深恨之。 是秋,金人徙知許州李成知翼州,徙知拱州酈瓊知博州,悉起京畿、陝右在官金銀錢谷,轉易北去,蓋將有割地之意也。 劉豫之未廢也,偽麟府路經略折可求因事至雲中,左監軍完顏杲密諭以廢豫立可求之意。 及是副元帥魯王昌有割地南歸之議,完顏杲恐可求失望生變,因其來見,置酒鳩之。 可求歸,卒於路。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二十一 ●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 起着雍敦牂十月,盡屠維協哈五月,凡八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八年金天眷元年 冬,十月,甲寅朔,金以禦前管句契丹文字李德固為參知政事。 丙寅,金主封叔宗強為紀王,宗敏為邢王,太宗子和魯布等十三人皆為王。 金自晉王宗翰歿後,太師宗磐日益跋扈,嘗與太傅宗干爭論于金主前,即上表求退。 完顏勖曰:「陛下富於春秋,而大臣不協,恐非國家之福。 」金主因兩解之。 宗磐愈驕恣,又嘗于金主前拔刀向宗干,都點檢蕭仲恭呵止之。 己巳,金主始禁親王以下佩刀入宮。 辛未,金定封國製。 癸酉,金以東京留守宗雋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封陳王。 宗雋入朝,與宗磐深相結。 甲戌,特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兼樞密使趙鼎罷,為檢校少傅、奉國節度使、兩浙東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紹興府。 時秦檜黨侍御史蕭振等,屢以浮言使鼎自去,鼎猶未深覺,其客敕令所刪定官方疇以書勸之曰:「見幾而作,《大易》格言;當斷不斷,古人深戒。 」鼎乃引疾乞免。 殿中侍御史張戒上疏乞留鼎,否則置之經筵。 時檜力勸屈己議和,鼎持不可,繇是卒罷。 鼎入辭,從容奏曰:「臣昨罷相半年,蒙恩召還,已見宸衷所向與鄉來稍異。 臣今再辭之後,人必有以孝悌之說脅制陛下矣。 臣謂凡人中無所主而聽易惑,故進言者得乘其隙而惑之。 陛下聖質英邁,見天下是非善惡,謂宜議論一定,不復二三;然臣甫去國,已稍更改。 如修史本出聖意,非群臣敢建言,而未幾復罷,此為可惜。 臣竊觀陛下未嘗容心,特既命為相,不復重違其意,故議論取捨之間,有不得已而從者。 如此,乃宰相政事,非陛下政事也。 」 鼎行,檜奏乞同執政往餞。 樞密副使王庶謂鼎曰:「公欲去,早為庶言。 」鼎曰:「去就在樞密,鼎豈敢與!」檜至,鼎一揖而去,自是檜益憾之。 丁丑,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乞赴行在奏事。 先是徽猷閣直學士王倫既與烏陵阿思謀至金廷,金主復遣簽書宣徽院事蕭哲等為江南詔諭使,使來計事。 世忠聞之,上疏曰:「金人遣使前來,有詔諭之名,事勢頗大。 深思敵情,繼發重兵壓境,逼脅陛下別緻禮數。 今當熟計,不可輕易許諾。 其終不過舉兵決戰,但以兵勢最重去處,臣請當之。 」因乞赴行在奏事,馳驛以聞,上不許。 第2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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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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