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張浚自帝還平江,隨班入見,帝曰:「卻敵之功,盡出右相之功。 」於是趙鼎惶懼,復乞去。 浚入見之,次日,具奏曰:「獲聞聖訓,惟是車駕進止一事,利害至大。 天下之事,不倡則不起,不為則不成。 今四海之心,孰不想戀王室!金、豫相結,脅以之威,雖有智勇,無所展竭。 三歲之間,賴陛下一再進撫,士氣從之而稍振,民心因之而稍回,正當示之以形勢,庶几乎激忠起懦,而三四大帥者,亦不敢懷偷安苟且之心。 夫天下者,陛下之天下也,陛下不自致力以為之先,則被堅執鋭,履危犯險者,皆有解體之意。 今日之事,存亡安危所自以分。 六飛倘還,則有識解體,內外離心,日復一日,終以削弱,異日復欲巡幸,詔書誰為深信而不疑者!何則?彼已知朝廷以為避地之計,實無意圖回天下故也。 論者不過曰『萬一有警,難於遠避』,夫將士用命,扼淮而戰,破敵有餘,苟人有離心,則何地容足!又不過曰『當秋而戰,及春而還』,此但可以紓一時之急,年年為之,人皆習熟,難立國矣。 又不過曰『賊占上流,順舟可下』,今襄、漢非彼有,舟何自來?使賊有餘力,水路偕進,陛下深處臨安,亦能安乎?」 浚因獨對,乞乘勝取河南地,擒劉豫父子;又言劉光世驕惰不戰,不可為大將,請罷之。 帝問:「常與鼎議否?」浚曰:「未也。 」浚見鼎,具道其故,鼎曰:「不可。 豫機上肉耳,然豫倚金人為重,不知擒滅劉豫,得河南地,可遂使金不內侵乎?光世將家子,士卒多出其門下,若無故罷之,恐人心不可。 」浚不悅。 鼎復言強弱不敵,宜且自守,未可以進,由是與彥質俱罷去。 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引兵攻淮陽軍,敗之。 己亥,賜劉光世、岳飛詔曰:「國家以叛逆不道,狂狡亂常,遂至行師,本非得已,並有威懷之略,不專誅伐之圖。 蓋念中原之民,皆吾赤子,迫于暴虐之故,來犯王師,自非交鋒,何忍誅戮!庶幾廣列聖好生之德,開皇天悔禍之衷。 卿其明體朕懷,深戒將士,務恢遠馭,不專尚威,凡有俘擒,悉加存撫。 將使戴商之舊,益堅思漢之心,蚤致中興,是為偉績。 毋致貪殺,負朕訓言。 」樞密院奏光世之將馬欽、飛之將寇成等,捕獲各五百人,並斬訖,故有是詔。 辛丑,詔築南壽春城。 壬寅,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兼監修國史趙鼎,充觀文殿大學士、兩浙東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紹興府。 龍圖閣學士、知紹興府孫近試吏部尚書。 命吏部侍郎、都督行府參議軍事呂祉,往建康措置移蹕事務。 乙巳,帝與宰執語唐開元之治曰:「姚崇為相,嘗選除郎吏,明皇仰視屋椽,崇驚愕久之,後因力士請問,知帝所以專委之意。 人主任相當如此。 」張浚曰:「明皇以此得之,亦以此失之。 楊、李持柄,事無鉅細,一切倚仗,馴致大亂。 籲,可戒也!」帝曰:「然卿知所以失否?在於相非其人,非專委之過也。 」浚曰:「明皇方其憂勤,賢者獲進,逮其逸樂,小人遂用,此治亂之所以分。 陛下灼見本末,天下幸甚!」 趙鼎入辭。 鼎在越,惟以束吏恤民為務,每言:「不束吏,雖善政不能行,蓋除害然後可以興利。 《易》之《豫》,利建侯行師,乃所以致豫。 《解》,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謂射隼而去小人,乃所以致解也。 」至是奸猾屏息。 又,場務利入之源,不令侵耗,財賦遂足。 甲午,崇信、奉寧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張俊,加少保、鎮洮、崇信、奉寧軍節度使,仍舊宣撫使。 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密州觀察使、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為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主管殿前司公事。 先是右司諫陳公輔言:「前日賊犯淮西,諸將用命,捷音屢上,邊土稍寧,蓋廟社之靈,陛下威德所至。 然行賞當不逾時,廟堂必有定議。 臣聞濠梁之急,俊遣楊沂中往援,遂破賊兵,此功固不可掩。 劉光世不守廬州,而濠梁戍兵輒便抽回,如渦口要地,更無人防守,若非沂中兵至,淮西焉可保哉!光世豈得無罪!此昭然無可疑者。 又,沂中之勝,以吳錫先登;光世追賊,王德尤為有力;是二人當有崇獎,以為諸軍之功。 若韓世忠屯淮東,賊不敢犯;岳飛進破商、虢,擾賊腹脅;二人雖無淮之功,宜特優寵,使有功見知,則終能為陛下建中興之業。 」朝廷以俊、沂中功尤着,遂優賞之。 沂中時年三十五歲。 丁未,詔曰:「朝廷設官分職,本以為民。 比年以來,重內輕外,殊失治道之本,朕甚不取。 可自今監司、郡守,秩滿考其善狀,量與遷推,治效着聞,即除行在差遣。 其郎官未歷民事者,效職通及二年,復加銓擇,使之承流于外。 仍令中書、御史台籍記名姓。 俟到闕日,檢舉引對,參考善否,取旨升黜。 庶幾天下百姓蒙被實惠,以稱朕意。 」 戊申,詔曰:「朕惟養兵之費,皆取於民。 吾民甚苦而吏莫之恤,夤緣軍須,掊斂無益,朕甚悼之!監司、郡守,朕所委寄以惠養元元者也,今慢不加省,復何賴焉!其各任乃職,察吏之侵漁納賄者,劾按以聞。 已戒敕三省官,間遣信使周行諸路,苟庇覆弗治,流毒百姓,朕不汝貸。 自今軍事所須,交令州縣揭榜曉諭,餘依紹興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詔旨施行,無或違戾。 」 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行在所講筵供職,觀文殿學士、行宮同留守孟庾充行宮留守。 第2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續資治通鑑 中》
第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