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共和國的收入,有大部分是得自商業經營上的利潤。 據說,漢堡小共和國的大部分收入,就是來自國營酒庫及國營藥店。 君主有暇從事酒、藥的買賣,那個國家當然是不會很大的。 公立銀行的利潤,常是更大國家的收入源泉。 不但漢堡是如此,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亦是如此。 許多人認為,就連不列顛這樣大的一個帝國,也未忽視這種收入。 英格蘭銀行的股息為百分之五點五,按資本一千零七十八萬鎊計算,每年除去營業費用剩下的純利潤,實不下五十九萬二千九百鎊。 有人主張:政府可以百分之三的利息,把這項資本借過來,自行經營,則每年可得二十六萬九千五百鎊的純利潤。 經驗表明,經營這種事業,象威尼斯及阿姆斯特丹那種貴族政治下有秩序的、謹慎的、節約的政府,才最為適宜;象英格蘭這樣的政府,不論其優點如何,從未曾以善於理財著名。 它的行動,在平時一般總是流於君主國自然難免的來自怠惰和疏忽的浪費,在戰時又常常流於一切民主國易犯的無打算的浪費。 把這種事業讓它來經營管理,它是否能勝任愉快,至少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郵政局本來就是一種商業。 政府事先墊款設置各郵勵並購買或租賃必要的車輛馬匹,這種墊款不久即由郵費償還,而且得有很大的利潤。 我相信,各種政府所經營的商業成功了的,恐怕只有這種企業。 這上面投下的資本額不很多,而其業務又不具有什麼神秘的性質。 資本的收回,不但確定,而且極迅速。 但各國君主往往從事其他許多商業,他們同普通私人一樣,為改善其財產狀態,也常常不惜成為普通商業部門的冒險家。 可是他們成功的不多。 一種業務,讓君主經營,往往不免流幹浪費,浪費就使他們的成功變為不可能了。 君主的代理人,往往以為主人有無盡的財富;貨物以何種價格買來,以何種價格售去,由一地運往他地,花多少費用,他們都是草率從事,不去精打細算。 他們往往與君主過著一樣的浪費生活;並且,有時就是浪費了,仍能以適當方法捏造帳目,而積聚有君主那樣大的財產。 據馬基雅弗利說:麥迪西的洛倫素,並不是無能的君主,而他的代理人替他經營商業就是如此。 由於他的代理人浪費而負的債務,使得弗洛倫斯共和國不得不為他償還了好多次。 幹是,他放棄了他的家庭從事致富的經商事業。 在後半生,他把剩下的財產及可由他自由處置的國家收入,使用在更適合於自己地位的事業及用度上。 第6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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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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