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 童子韓重,年十九,有道術,女悅之,私交信問,許為之妻。 重學于齊,魯之間,臨去,屬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與。 女玉結氣死,葬閶門之外。 三年,重歸,詰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結氣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慟,具牲幣往弔于墓前。 玉魂從墓出,見重流涕,謂曰:「昔爾行之後,令二親從王相求,度必克從大願;不圖別後遭命,奈何!」玉乃左顧,宛頸而歌曰:「南山有烏,北山張羅;烏既高飛,羅將奈何!意欲從君,讒言孔多。 悲結生疾,沒命黃壚。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一日失雄,三年感傷;雖有眾鳥,不為匹雙。 故見鄙姿,逢君輝光。 身遠心近,何當暫忘。 」歌畢,歔欷流涕,要重還塚。 重曰:「死生異路,懼有尤愆,不敢承命。 」玉曰:「死生異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別,永無後期。 子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欲誠所奉,寧不相信。 」重感其言,送之還塚。 玉與之飲燕,留三日三夜,盡夫婦之禮。 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毀其名,又絶其願,復何言哉!時節自愛。 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詣王自說其事。 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訛言,以玷穢亡靈,此不過發塚取物,托以鬼神。 」趣收重。 重走脫,至玉墓所,訴之。 玉曰:「無憂。 今歸白王。 」王妝梳,忽見玉,驚愕悲喜,問曰:「爾緣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諸生韓 重來求玉,大王不許,玉名毀,義絶,自致身亡。 重從遠還,聞玉已死,故賫牲幣,詣塚弔唁。 感其篤,終輒與相見,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塚。 願勿推治。 ”夫人聞之,出而抱之。 玉如煙然。 隴西辛道度者,遊學至雍州城四五里,比見一大宅,有青衣女子在門。 度詣門下求飧。 女子入告秦女,女命召入。 度趨入閣中,秦女于西榻而坐。 度稱姓名,敘起居,既畢,命東榻而坐。 即治飲饌。 食訖,女謂度曰:「我秦閔王女,出聘曹國,不幸無夫而亡。 亡來已二十三年,獨居此宅,今日君來,願為夫婦,經三宿。 」三日後,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會可三宵,不可久居,當有禍矣。 然茲信宿,未悉綢繆,既已分飛,將何表信于郎?」即命取床後盒子開之,取金枕一枚,與度為信。 乃分袂泣別,即遣青衣送出門外。 未逾數步,不見舍宇,惟有一塚。 度當時荒忙出走,視其金枕在懷,乃無異變。 尋至秦國,以枕于市貨之,恰遇秦妃東遊,親見度賣金枕,疑而索看。 詰度何處得來?度具以告。 妃聞,悲泣不能自勝,然向疑耳,乃遣人發塚啟柩視之,原葬悉在,唯不見枕。 解體看之,交情宛若。 秦妃始信之。 嘆曰:「我女大聖,死經二十三年,猶能與生人交往。 此是我真女婿也。 」遂封度為駙馬都尉,賜金帛車馬,令還本國。 因此以來,後人名女婿為「駙馬;」今之國婿!亦為「駙馬」矣。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之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耳。 」與為夫婦,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 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 婦覺,遂言曰:「君負我。 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復止。 云:「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 」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 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 」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 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發塚。 」乃取拷之。 生具以實對。 王猶不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復賜遺之,以為女婿。 表其兒為郎中。 第3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搜神記》
第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