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假若政爭不曾要求宗教的援助,而勝利的党派,博得勝利時,又不曾特別采用任何教派的教理,那末,這個政党,對於一切不同的教派,就會平等看待,一視同仁,讓各人去選擇自己認為適當的牧師和宗教。 在這種場合,無疑會有許許多多的教派出現。 各種不同的會眾,幾乎都會自成一個小教派,或者抱有自己的若幹特殊教理。 這時,充當教師的人,要保持現有教徒,並增加教徒數目,他定會感到有大賣氣力並使用一切技術的必要。 可是,這種必要,是其他一切教師具有同感的,人人大賣氣力,人人使用一切技術,因此任何一個教師或任何一教派教師的成功,都不會過大。 宗教教師利己的、積極的熱心,只在社會只容許一個教派的場合,或一個大社會全體只分成為兩三個教派,而各教派的教師,又在一定紀律、一定服從關系下協力共作的場合,才會發生危險與麻煩。 如果一個社會分為二、三百乃至數千小教派的勢力範圍,那其中就不會有一個教派的勢力能夠攪擾社會,而他們教師的熱心,也就全然無害於事了。 在這種場合,各宗派教師見到圍繞他們四周的,敵人多於朋友,於是就不得不注意到那常為大教派教師所漠視的篤實與中庸;大教派教師所以如此,因為大教派的教理,有政府為其支援,博得廣大王國或帝國幾乎一切居民的尊敬,而教師們的周圍,因此就布滿了門人、信徒及低首下心的崇拜者,沒有一個反對的人。 小教派教師,因為覺察到自己幾乎是獨立無助,通常不得不尊敬其他教派的教師;他們彼此相互感到便利而且適意的這種互讓,結果可能使他們大部分的教義,脫去一切荒謬、欺騙或迷妄的夾雜物,而成為純粹的、合理的宗教。 這樣的宗教,是世界各時代賢智之士最希望見其成立的宗教,然而成文法律,從來未曾使其成立,而且將來恐怕亦沒有一個國家能看到其成立;其原因是,關於宗教的成文法律,一向總是多少受世俗的迷信及狂熱的影響,而今後恐怕還要常常受此影響。 這種教會管理方案,更適當的說,這個教會無管理方案,就是所謂獨立教派。 這教派無疑是一個極其狂熱信徒的教派,英國於內戰終結時,有人建議在英國成立。 它要是成立,雖然其起源是極其非哲學的,但到今日也許會使一切宗教教義,都出現最和平的氣質和最適中的精神了。 賓夕法尼亞是實施了這個方案的地方。 雖然那里教友派占最多數,但其法律對於各教派,實是一視同仁,沒有軒輕。 據說,那里就產生了這種合理的和平氣質和適中精神。 第58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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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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