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等殖民者隨身帶來的關於農業和有用技術的知識,自比未開化野蠻人幾百年、幾千年自發地成長的知識強。 同時,此等殖民者,又隨身帶來了統治人的習慣,關於正常政府的觀念,維持政府的法制的觀念以及正常司法制度的觀念。 他們自然要把這些在新殖民地建立起來。 但在未開化野蠻民族中,在保護自身所必需的法律與政府已經確立之後,法律與政府的自然進步就比技術的自然進步還要慢。 每個殖民者所得的土地,都多於他所能耕作的土地。 他無須支付地租,大都不納稅。 沒有地主分享他們的收獲,君王所分掉的通常都很少。 他自會使生產物增加,因為這生產物幾乎全是他自己的。 但他所有的土地往往是那麼廣闊,以致盡他一己的勞動,以及他所能雇用的他人的勞動,也不能使土地生產出它所能生產的數量的十分之一。 所以,他極想從各地搜集勞動者,並以最優厚的工資來作報酬。 但此等優厚的工資,加上土地的豐饒低廉,不久就使那些勞動者要離開他,自作地主,以優厚的工資,報酬其他勞動者。 正如他們離開他們的主人一樣,這些其他勞動者不久也離開他們。 優厚的報酬,獎勵了結婚。 兒童們,在幼年期中得到很好的給養,受到很好的照顧,到長大時,他們勞動的價值,大大超過其撫養費。 到成年時,勞動的高價格與土地的低價格,又使他們能夠自立,象他們的祖先那樣。 在其他國家,地租和利潤吃掉工資,兩個上層階級壓迫下層階級。 但在新殖民地,兩個上層階級的利害關系,使得他們不得不更寬宏地更人道地對待下層階級;至少,在那里,下層階級不處在奴隸狀況。 生產力極大的荒地,只須付出很小代價就可獲得。 身兼企業家的地主,希望從改善耕作增加其收入,這種增加的收入,便是他的利潤。 在這情況下,利潤一般極為豐厚。 但這種豐厚的利潤,除非雇用他人的勞動來開墾土地耕作土地,就無法取得。 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面積的大與人口之少,其間的不相稱現象使他難於取得這種勞動。 所以,他不計較工資,願在任何價格下雇用勞動。 勞動工資的高昂,鼓勵了人口的增殖。 良好土地的豐饒與低廉,又鼓勵了耕作的改善,使地主能支付這樣高的工資。 土地的全部價格,幾乎由此種工資構成。 作為勞動的工資,雖覺其高,但作為有那麼大價值的東西的價格,則又覺其低。 獎勵人口和耕作的增進的,又獎勵真實財富與強大的增進。 第4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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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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