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頁
FireFox、Edge瀏覽器可關屏朗讀
Chorme則需開屏朗讀。
資本論
資本,比如說200萬鎊,是通過認股的方法籌集的。董事會買進了相應的有價證券,或在這上面多少主動地作一些投機,並且在扣去各項開支以後,把年利息收入作為股息分配給各個股東。——其次,還有些股份公司習慣于把通常的股票分為兩類:優先股和普通股。優先股的利息率是確定的,比如5%,當然,這以總利潤許可這樣付息為前提。
付息後如有剩餘,就由普通股獲得。這樣,優先股的「可靠」的投資,就或多或少和普通股的真正的投機分開了。因為有些大企業不願採用這個新辦法,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公司,它們把一百萬鎊或幾百萬鎊投在這些企業的股票上,然後按這種股票的名義價值發行新的股票,其中一半為優先股,一半為普通股。在這種情況下,原來的股票增加了一倍,因為它們是發行新股票的基礎。
——弗·恩·}】這種「貨幣資本」的最大533部分純粹是虛擬的。全部存款,除了準備金外,只不過是對銀行家的貸款,但它們從來不是作為保管的現金存在的。如果存款用在匯劃業務上,它們就會在銀行家把它們貸出以後,對銀行家執行資本的職能。銀行家彼此之間通過銷賬辦法,來互相償付他們對這種已經不存在的存款的支取憑證。
關於資本在貨幣借貸上所起的作用,亞·斯密曾說:
「即使在貨幣借貸上,貨幣也似乎只是一種憑證,依靠這種憑證,使某個所有者不使用的資本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這種資本,同作為資本轉移工具的貨幣額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貨幣可以連續用來進行許多次的借貸,正象可以用來進行許多次的購買一樣。例如,A借給W1000鎊,W立即用來向B購買價值1000鎊的商品。B因為不需要用錢,所以又把這1000鎊借給X,X又立即用來向C購買價值1000鎊的商品。
C又用同一方法,由於同一理由,把這1000鎊借給Y,Y再用來向D購買商品。因此,同一些金幣或紙幣,在數日之內,就可以用來借貸三次和購買三次,而每一次在價值上都和這個貨幣總額相等。A、B、C是三個有錢的人,W、X、Y是三個借錢的人,前者轉給後者的是進行這種購買的權力。這些借貸的價值和效用都是由這種權力構成的。
這三個有錢的人所貸出的資本,等於用這個資本所能夠購買的商品的價值,所以等於購買時所使用的貨幣的價值的三倍。但是,只要這些債務人購買的商品使用適當,能及時收回同等價值的金幣或紙幣,並取得利潤,那末,這些借貸仍然可以具有十分可靠的保證。就象同一些貨幣能夠用來進行等於其價值三倍以至三十倍的借貸一樣,它們也能夠用來依次進行償還。」(第2篇第4章 )
既然同一貨幣額根據它的流通速度可以完成許多次購買,它也可以完成許多次借貸,因為購買使貨幣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而借貸只是貨幣不通過購買而從一個人手裡到另一個人手裡的轉移。對任何一個賣者來說,貨幣都代表他的商品的轉化形式;而在每一個價值都表現為資本價值的今天,說貨幣在各次534借貸中先後代表各個資本,其實只不過是以前那種認為貨幣能先後實現各個商品價值的說法的另一種表現。同時,貨幣還充當流通手段,使那些物質資本從一個人手裡轉移到另一個人手裡。在借貸中,它並不是作為流通手段從一個人手裡轉移到另一個人手裡。
只要貨幣在貸出者手裡,那貨幣在他手裡就不是流通手段,而是他的資本的價值存在。在借貸中,貸出者就是在這個形式上把貨幣轉給另一個人。如果A把貨幣借給B,B又把貨幣借給C,而沒有以購買作為媒介,那末同一個貨幣就不是代表三個資本,而只是代表一個資本,一個資本價值。它實際代表多少個資本,就取決於它有多少次作為不同商品資本的價值形式執行職能。
亞·斯密關於一般借貸所說的話,也適用於存款;因為存款只是公眾給予銀行家的貸款的特別名稱。同一些貨幣可以充當不知多少次存款的工具。
「無可爭辯的事實是,今天你在A那裡存入的1000鎊,明天又會付出,在B那裡存入。後天又由B付出,在C那裡存入,依此類推,以至無窮。這樣,同一個1000鎊貨幣可以通過一系列的轉手,成倍地增長為一個絶對無法確定的存款總額。因此,聯合王國全部存款的9/10,除了記在銀行家的賬簿上,由他們進行結算外,很可能根本不存在。
……例如蘇格蘭的情形就是這樣,在那裡,貨幣流通額從來不超過300萬鎊,但存款卻有2700萬鎊。如果不發生向銀行提取存款的風潮,只要同一個1000鎊反覆流回,就能夠同樣容易地抵銷一個同樣無法確定的金額。因為同一個1000鎊今天由某人用來抵銷他對某個零售商人的債務,明天由這個零售商人用來抵銷他對某批發商人的債務,後天由這個批發商人用來抵銷他對銀行的債務,依此類推,以至無窮;所以,同一個1000鎊可以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從一家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抵銷任何一個可以想象的存款額。」(《通貨論》第62、63頁)
正如在這種信用制度下一切東西都會增加一倍和兩倍,以至變為純粹幻想的怪物一樣,人們以為終究可以從裡面抓到一點實535在東西的「準備金」也是如此。
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英格蘭銀行總裁莫利斯先生是怎麼說的:
付息後如有剩餘,就由普通股獲得。這樣,優先股的「可靠」的投資,就或多或少和普通股的真正的投機分開了。因為有些大企業不願採用這個新辦法,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公司,它們把一百萬鎊或幾百萬鎊投在這些企業的股票上,然後按這種股票的名義價值發行新的股票,其中一半為優先股,一半為普通股。在這種情況下,原來的股票增加了一倍,因為它們是發行新股票的基礎。
——弗·恩·}】這種「貨幣資本」的最大533部分純粹是虛擬的。全部存款,除了準備金外,只不過是對銀行家的貸款,但它們從來不是作為保管的現金存在的。如果存款用在匯劃業務上,它們就會在銀行家把它們貸出以後,對銀行家執行資本的職能。銀行家彼此之間通過銷賬辦法,來互相償付他們對這種已經不存在的存款的支取憑證。
關於資本在貨幣借貸上所起的作用,亞·斯密曾說:
「即使在貨幣借貸上,貨幣也似乎只是一種憑證,依靠這種憑證,使某個所有者不使用的資本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這種資本,同作為資本轉移工具的貨幣額相比,不知可以大多少倍;同一貨幣可以連續用來進行許多次的借貸,正象可以用來進行許多次的購買一樣。例如,A借給W1000鎊,W立即用來向B購買價值1000鎊的商品。B因為不需要用錢,所以又把這1000鎊借給X,X又立即用來向C購買價值1000鎊的商品。
C又用同一方法,由於同一理由,把這1000鎊借給Y,Y再用來向D購買商品。因此,同一些金幣或紙幣,在數日之內,就可以用來借貸三次和購買三次,而每一次在價值上都和這個貨幣總額相等。A、B、C是三個有錢的人,W、X、Y是三個借錢的人,前者轉給後者的是進行這種購買的權力。這些借貸的價值和效用都是由這種權力構成的。
既然同一貨幣額根據它的流通速度可以完成許多次購買,它也可以完成許多次借貸,因為購買使貨幣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而借貸只是貨幣不通過購買而從一個人手裡到另一個人手裡的轉移。對任何一個賣者來說,貨幣都代表他的商品的轉化形式;而在每一個價值都表現為資本價值的今天,說貨幣在各次534借貸中先後代表各個資本,其實只不過是以前那種認為貨幣能先後實現各個商品價值的說法的另一種表現。同時,貨幣還充當流通手段,使那些物質資本從一個人手裡轉移到另一個人手裡。在借貸中,它並不是作為流通手段從一個人手裡轉移到另一個人手裡。
只要貨幣在貸出者手裡,那貨幣在他手裡就不是流通手段,而是他的資本的價值存在。在借貸中,貸出者就是在這個形式上把貨幣轉給另一個人。如果A把貨幣借給B,B又把貨幣借給C,而沒有以購買作為媒介,那末同一個貨幣就不是代表三個資本,而只是代表一個資本,一個資本價值。它實際代表多少個資本,就取決於它有多少次作為不同商品資本的價值形式執行職能。
亞·斯密關於一般借貸所說的話,也適用於存款;因為存款只是公眾給予銀行家的貸款的特別名稱。同一些貨幣可以充當不知多少次存款的工具。
……例如蘇格蘭的情形就是這樣,在那裡,貨幣流通額從來不超過300萬鎊,但存款卻有2700萬鎊。如果不發生向銀行提取存款的風潮,只要同一個1000鎊反覆流回,就能夠同樣容易地抵銷一個同樣無法確定的金額。因為同一個1000鎊今天由某人用來抵銷他對某個零售商人的債務,明天由這個零售商人用來抵銷他對某批發商人的債務,後天由這個批發商人用來抵銷他對銀行的債務,依此類推,以至無窮;所以,同一個1000鎊可以從一個人手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從一家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抵銷任何一個可以想象的存款額。」(《通貨論》第62、63頁)
正如在這種信用制度下一切東西都會增加一倍和兩倍,以至變為純粹幻想的怪物一樣,人們以為終究可以從裡面抓到一點實535在東西的「準備金」也是如此。
讓我們再一次聽聽英格蘭銀行總裁莫利斯先生是怎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