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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52


作者:司馬遷
頁數:52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52,共824。
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左更白起攻新城。五大夫禮出亡奔魏。任鄙為漢中守。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虜公孫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復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冉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魏冉陶,為諸侯。十七年,城陽君入朝,及東周君來朝。秦以垣為蒲阪、皮氏(1)。王之宜陽。十八年,錯攻垣、河雍(2),決橋取之。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復去之。呂禮來自歸(3)。齊破宋,宋王在魏,死溫。任鄙卒。二十年,王之漢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涇陽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齊。河東為九縣,與楚王會宛。與趙王會中陽。二十三年,尉斯離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與魏王會宜陽,與韓王會新城。二十四年,與楚王會鄢,又會穰。秦取魏安城,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魏冉免相。二十五年,拔趙二城。與韓王會新城,與魏王會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遷之穰。侯冉復相。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白起攻趙,取代光狼城。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拔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鄧,赦罪人遷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4),楚王走。周君來。王與楚王會襄陵。白起為武安君。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兩城。楚人反我江南。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鳶走,魏入三縣請和。三十三年,客卿胡(傷)[陽]攻魏卷、蔡陽、長社,取之。擊芒卯華陽,破之,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三十四年,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5)。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6)。初置南陽郡。三十六年,客卿灶攻齊,取剛、壽,予穰侯。三十八年,中更胡(傷)[陽]攻趙閼與,不能取。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懷。四十二年,安國君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陽酈山。九月,穰侯出之陶。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韓,拔九城,斬首五萬。四十四年,攻韓南(郡)[陽],取之。四十五年,五大夫賁攻韓,取十城。葉陽君悝出之國,未至而死。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上黨降趙,秦因攻趙,趙發兵擊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盡殺之。四十八年十月,韓獻垣雍。秦軍分為三軍。武安君歸。王齕將伐趙武安、皮牢,拔之。司馬梗北定太原,盡有韓上黨。正月,兵罷,復守上黨。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趙邯鄲。四十九年正月,益發卒佐陵。陵戰不善,免,王齕代將。其十月,將軍張唐攻魏,為蔡尉捐弗守(7),還斬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8),遷陰密。張唐攻鄭(9),拔之。十二月,益發卒軍汾城旁。武安君白起有罪,死。齕攻邯鄲,不拔,去,還奔汾軍。二月餘十,攻晉軍(11),斬首六千,晉楚流死河二萬人(12)。攻汾城,即從唐拔寧新中,寧新中更名安陽。初作河橋(13)。
(1)為:《索引》以為是「易」字之誤。(2)攻垣:《正義》:「蓋蒲阪、皮氏又歸魏,魏復以為垣,今重攻取之也。」(3)歸:投案自首。(4)取郢為南郡:奪取楚都郢,淪為秦的南郡。(5)「秦與魏、韓」句:此句語意不順,疑有脫誤。免臣,指被赦免罪過的臣民。(6)佐韓、魏、楚伐燕:梁玉繩據《戰國策》以為此次伐燕的是齊、韓、魏三國,燕使太子請救於楚,楚王使景陽救之。《史記》記載有誤。(見《會注考證》引)(7)捐:棄,丟失。(8)為士伍:意思是剝奪官爵,降為士兵。士伍,指士兵。古代軍隊以五人為伍。(9)鄭:梁玉繩《史記志疑》:「疑是『鄚』字之訛,趙地訛。」十二月餘:指其後兩個多月。(11)晉軍:指魏軍。(12)「晉、楚流死河」句:《會注考證》云:古鈔本「河」下有「者」字。又引梁玉繩云:楚即救趙邯鄲之楚軍,因秦伐魏,楚軍轉而又去救魏。(13)河橋:即蒲津橋。
五十一年,將軍摎攻韓,取陽城、負黍,斬首四萬。攻趙,取二十餘縣,首虜九萬(1)。西周君背秦,與諸侯約從,將天下銳兵出伊闕攻秦,令秦毋得通陽城。於是秦使將軍摎攻西周。西周君走來自歸,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城,口三萬(2)。秦王受獻,歸其君於周。五十二年,周民東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
(1)首虜:所獲敵人的首級。(2)口:指人口。


  
五十三年,天下來賓(1)。魏後,秦使摎伐魏,取吳城。韓王入朝,魏委國聽令(2)。五十四年,王郊見上帝於雍(3)。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尊唐八子為唐太后,而合其葬於先王。韓王衰絰入吊祠(4),諸侯皆使其將相來吊祠,視喪事(5)。
(1)賓:服從,歸顧。(2)委:托付。(3)郊:在國都南郊祭天。(4)吊祠:弔唁祭祀。(5)視:料理,治理。
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1),褒厚親戚(2),弛苑囿(3)。孝文王除喪(4),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莊襄王立。
(1)修:推舉,論列。(2)褒厚:厚待,優待。(3)弛:廢,毀。
(4)除喪:除去喪服,即服喪期滿。


  
莊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1)。東周君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2),奉其祭祀。使蒙驁伐韓,韓獻成皋、鞏。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二年,使蒙驁攻趙,定太原。三年,蒙驁攻魏高都、汲,拔之。攻趙榆次、新城、狼孟,取三十七城。四月日食。(四年)王齕攻上黨。初置太原郡。魏將無忌率五國兵擊秦,秦卻於河外。蒙驁敗,解而去。五月丙午,莊襄王卒,子政立,是為秦始皇帝。
(1)骨肉:指至親。(2)陽人:即陽人聚。地名。
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並天下為三十六郡,號為始皇帝。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1),子胡亥立,是為二世皇帝。三年,諸侯並起叛秦,趙高殺二世,立子嬰。子嬰立月餘,諸侯誅之,遂滅秦(2)。其語在《始皇本紀》中(3)。
(1)五十一年而崩:《會注考證》引張文虎曰:「疑本作『年五十而崩』,衍『一』字,又誤倒耳。」譯文依此。(2)遂滅秦:《索隱》:「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歲。」《秦始皇本紀》:「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歲。」《會注考證》引張文虎曰:「秦襄元年甲子至二世三年甲午,凡五百七十一年。《索隱》『六』當作『五』,『一』『七』二字當互易。」(3)「其語」句:是說詳細情況記載於《秦始皇本紀》中。
太史公曰:秦之先為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1)。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2)。
(1)終黎氏:《集解》引徐廣曰:「《世本》作『鍾離』。」(2)趙氏:秦為嬴姓,以趙為氏。上古時,姓氏有別,姓為族號,氏為姓的分支。戰國以後,人們以氏為姓,姓、氏逐漸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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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秦始皇本紀第六
解惠全 白銀亮 譯注
【說明】
這篇本紀以編年記事的形式,記載了秦始皇及秦二世一生的主要活動和所發生的重大事件,條理清晰,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秦王朝建立前後四十年間風雲變幻的歷史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