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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P 39


作者:司馬遷
頁數:39 / 824
類別:歷史

 

史記全集譯注

作者:司馬遷
第39,共824。
(1)續周公之官職:周公黑肩被周莊王殺了之後,周公之職就空缺了,這時又讓桓公來擔任周公之官位職事。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韓、魏、趙為諸侯。
二十四年,崩,子安王驕立。是歲盜殺楚聲王。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復合,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1)。」


  
(1)「始周」三句:這是太史儋(d□n,擔)所說的一段預言吉凶禍福的讖語,《史記》中四見,不可信。對這三句的解說歷來不一,《會注考證》引中井積德曰:「秦祖事周,未別封,是始合也。襄公始列為諸侯,是別也。及西周獻地,是復合也。霸王,指始皇一人。若年數少差,固所不論,是讖文之常也。」今錄於此,以供參考。霸王(wang,旺)者,稱霸稱王的人。
十年(1),烈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顯王五年,賀秦獻公,獻公稱伯。九年,致文武胙於秦孝公(2)。二十五年,秦會諸侯於周。二十六年,周致伯於秦孝公(3)。三十三年,賀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於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稱王。其後諸侯皆為王。
四十八年,顯王崩,子慎靚王定立。慎靚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王赧時東西周分治(4)。王赧徙都西周。
(1)十年:《會注考證》曰:「據《表》,『十』當作『七』。(2)胙(zuo,作):祭祀用的肉。(3)致伯:送給「伯」的稱號。(4)東西周分治:周赧(n□n,上聲南)王時,周天子微弱,實際已成傀儡,所以東西周分治,各自為政。東都在鞏,西都在洛陽。
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1),毋適立(2)。司馬翦謂楚王曰:「不如以地資公子咎(3),為請太子。」左成曰:「不可。周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疏於周也(4)。不如請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5),翦請令楚(賀)〔資〕之以地。」果立公子咎為太子。
(1)庶子:非王后所生的兒子。(2)毋適立:沒有嫡子可立為太子。適,通「嫡」。(3)資:助。(4)知(zhi,智)困:智謀不利,主意行不通。知,同「智」。(5)微告:暗中告訴。微,暗中。
八年,秦攻宜陽,楚救之。而楚以周為秦故(1),將伐之。蘇代為周說楚王曰:「何以周為秦之禍也?言周之為秦甚於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謂『周秦』也(2)。周知其不可解,必入於秦,此為秦取周之精者也(3)。為王計者(4),周於秦因善之(5),不於秦亦言善之,以疏之於秦。周絕於秦(6),必入於郢矣。」


  
(1)楚以周為秦:楚國認為周幫助秦。為,助。《索隱》:「宜陽,韓也,秦攻而楚救之,周為韓出兵,而楚疑周為秦,因加兵伐周。」(2)周秦:《索隱》:「周秦相近,秦欲並周而外睦於周,故當時諸侯鹹謂『周秦』。」(3)精者:指精妙之計。(4)計:考慮,打算。(5)於:為。(6)絕於秦:與秦斷交。
秦借道兩周之間(1),將以伐韓,周恐借之畏於韓,不借畏於秦。史厭謂周君曰:「何不令人謂韓公叔曰『秦之敢絕周而伐韓者(2),信東周也。公何不與周地,髮質使之楚』(3)?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韓不伐也。又謂秦曰『韓強與周地(4),將以疑周於秦也(5),周不敢不受』。秦必無辭而令周不受,是受地於韓而聽於秦。」
(1)兩周之間:東周與西周之間,為秦伐韓必經之路。(2)絕:橫過,穿過。(3)發:派出。質:人質。(4)強(qi□ng,搶):強行,竭力堅持。(5)疑周於秦:使周被秦懷疑。
秦召西周君,西周君惡往(1),故令人謂韓王曰:「秦召西周君,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王何不出兵於南陽?周君將以為辭於秦(2)。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踰河而攻南陽矣(3)。」
(1)惡往:不樂意前往。(2)以為辭:拿它作為托辭。(3)踰:越過,渡過。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或為東周說韓王曰:「西周故天子之國,多名器重寶。王案兵毋出(1),可以德東周,而西周之寶必可以盡矣。」
(1)案:壓住,止住。
王赧謂成君(1)。楚圍雍氏,韓征甲與粟於東周(2),東周君恐,召蘇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於是。臣能使韓毋征甲與粟於周,又能為君得高都。」周君曰:「子苟能(3),請以國聽子。」代見韓相國曰:「楚圍雍氏,期三月也(4),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5)。今相國乃征甲與粟於周,是告楚病也。」韓相國曰:「善。使者已行矣。」代曰:「何不與周高都?」韓相國大怒曰:「吾毋征甲與粟於周亦已多矣,何故與周高都也?」代曰:「與周高都,是周折而入於韓也,秦聞之必大怒忿周(6),即不通周使,是以高都得完周也(7)。曷為不與(8)?」相國曰:「善。」果與周高都。
(1)王赧謂成君:《集解》引徐廣曰:「《戰國策》曰:『韓兵入西周,西周令成君辯說秦求救。』當是說此事而脫誤也。」按:今本《戰國策》無徐廣所引一段。(2)征:求。(3)苟:如果。(4)期:約期,預期。(5)病:疲。(6)忿:怨恨。(7):同「弊」,破舊的。完:完整的。(8)曷:何。
三十四年,蘇厲謂周君曰:「秦破韓、魏,撲師武(1),北取趙藺、離石者,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將兵出塞攻梁,梁破則周危矣。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曰『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一夫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劍(2),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子支左詘右也(3)。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不以善息(4),少焉氣衰力倦(5),弓撥矢鉤(6),一發不中者,百發盡息。」今破韓、魏,撲師武,北取趙藺、離石者,公之功多矣。今又將兵出塞,過兩周,倍韓(7),攻梁,一舉不得,前攻盡棄。公不如稱病而無出(8)』。」
(1)撲:打敗。(2)釋:放下。搤(e,扼):握。(3)支左詘(q□,屈)右:指左手伸直,撐住弓身,右手彎曲拉開弓弦。詘,彎曲。(4)以善息:在恰到好處的時候停下來。息,停止。(5)不焉:一會兒。(6)撥:不正。鉤:不直。(7)倍:同「背」,背向。(8)稱病:假稱有病。
四十二年,秦破華陽約(1)。馬犯謂周君曰:「請令梁城周。」乃謂梁王曰:「周王病若死,則犯必死矣。犯請以九鼎自入於王,王受九鼎而圖犯。」(2)梁王曰:「善。」遂與之卒,言戍周(3)。因謂秦王曰:「梁非戍周也,將伐周也。王試出兵境以觀之。」秦果出兵。又謂梁王曰:「周王病甚矣(4),犯請後可而復之(5)。今王使卒之周,諸侯皆生心(6),後舉事且不信(7)。不若令卒為周城,以匿事端(8)。」梁王曰:「善。」遂使城周。
(1)秦破華陽約:《正義》引司馬彪云:「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約,使客卿胡傷擊魏將芒卯華陽,破之。」又《會注考證》引中井積德曰:「『約』字疑衍。」譯文據刪。(2)圖:謀,這裡是給……出主意的意思。(3)戍:防守,守衛。(4)甚:《索隱》:「《戰國策》甚作『瘉』(愈)。」譯文從之。(5)請後可而復之:《索隱》:「犯請後可而復之者,言王病癒,所圖不遂(沒有成功),請得在後(以後)有可之時(可能的時候)以鼎入梁也。」(6)生心:產生疑心。(7)且:將,將會。(8)事端:這裡指諸侯懷疑梁伐周這件事情。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謂周(最)〔最〕曰:「公不若譽秦王之孝(1),因以應為太后養地(2),秦王必喜,是公有秦交。交善,周君必以為公功。交惡,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秦攻周,而周最謂秦王曰:「為王計者不攻周。攻周,實不足以利,聲畏天下(3)。天下以聲畏秦,必東合於齊。兵於周(4),合天下於齊,則秦不王矣。天下欲秦,勸王攻周。秦與王下(5),則令不行矣。」
(1)譽:稱揚,讚美。(2)養地:即食邑,供養之地。(3)聲:名聲,聲勢。畏:使害怕。(4):疲,這裡是使疲憊的意思。(5)秦與天下:《戰國策·西周》作「與天下俱罷(pi,疲)」。
五十八年,三晉距秦。周令其相國之秦,以秦之輕也,還其行(1)。客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國之情(2)。公不如急見秦王曰『請為王聽東方之變』,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齊重,則固有周聚以收齊: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也。」秦信周,發兵攻三晉。
(1)還其行:意思是返歸周。(2)情: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