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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P 345


作者:李昉
頁數:345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四

作者:李昉
第345,共396。
高愍女,原名叫妹妹。父親高彥昭,原來在正己手下做官,等到讓他歸順時被他拒絶。於是留下他的妻子兒女為人質,派他去駐守濮陽。唐朝建中二年,高彥昭帶著城池歸府河南都統劉玄佐,因而他的家屬全被屠殺。當時他的女兒才七歲,母親李氏可憐她還年幼,請求免她一死去做婢女,他們答應了她的要求,可是女兒不肯,道:「母親哥哥都不免死,還依靠誰活着?」母親和哥哥將要被執行,於是遍拜四方,女兒問為何要拜,母親說:「這是向神禱告乞求。」女兒道:「我們家是因為忠義而被殺,神怎麼不知道而還要去拜它?」她問過父親在哪裡,便面向西方痛哭,再拜而後赴死。德宗對此女很驚嘆,下詔由太常博士為此女立謚號為「愍」,許多儒士都爭相為她寫悼念文章。後來高彥昭隨劉玄佐援救寧陵,收復汴州,被授予穎州刺史,朝廷記載了他的忠君事蹟。他在穎州任職二十年而未遷調,死後追贈為隘州都督。

李誕女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里。其下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圍一丈。土俗常懼。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與人夢,或喻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長患之。共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輒夜出吞嚙之。累年如此。前後已用九女。一歲將祀之,募索未得。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留。今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不聽去。終不可禁止。寄乃行,請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懷劍將犬。先作數石米糍蜜麩以置穴口。蛇夜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聞糍香氣,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嚙咋。寄從後斫。蛇因踴出,至庭而死。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悉舉出。吒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愍!」於是寄女緩步而歸。越王聞之,聘寄為後,拜其父為將樂令,母及姊皆有賜賞。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法。其歌謡至今存焉。(出《法苑珠林》,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