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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P 323


作者:李昉
頁數:323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四

作者:李昉
第323,共396。
唐朝時,成王千里出使嶺南取回一條大蛇,有八九尺長。他用繩子綁住蛇嘴,把它橫放在門檻下邊。州縣有來參拜他的官員,他便叫他們進門來,那些人只知照直向前看,不能上下亂瞅,踏到蛇身上便會大吃一驚,恐慌地仆倒在地上,於是被大蛇緊緊地纏繞數圈,良久才會鬆開,他就是以此來取笑別人。又拿來龜和鱉。叫人脫去衣服,慫恿龜鱉去咬他的身體,只要咬住便始終不放,一直到死去。被咬的人疼痛得狂呼亂叫,不可言狀。成王和姬妾們在一旁觀看,以此來玩樂開心。之後再用竹竿子刺龜鱉的嘴,於是龜鱉去咬竹竿而放開人。或者用點燃的艾蒿去燙鱉的脊背,燙得痛了它就鬆口了。人一旦被驚嚇,都被嚇得失魂落魄,直到死也不能恢復正常。

張亶



  
唐朔方總官張亶好殺。時有突厥投化,亶乃作檄文,罵默啜,言詞甚不遜。書其腹背,鑿共肌膚,涅之以墨,灸之以火,不勝痛楚,日夜作蟲鳥鳴。然後送與默啜。字者宣訖,臠而殺之。匈奴怨望,不敢降。(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朔方總官張亶好殺人。當時有突厥人來投誠的。張亶還要寫聲討他的檄文,罵他是默啜,語言極為不遜。之後再把檄文寫在他的前腹和後背上,用鑿子把寫在肌膚上的字劃破,染上墨汁,再用火去烤,使他極為疼痛,那人像蟲鳥鳴叫一樣日夜不停地哼叫。然後再送回到匈奴人中間去。檄文展示完畢。再用刀子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把他殺死。凶奴人對他極為怨恨,都不敢來投降。


  

王旭

唐殿中侍御史王旭,括宅中及別宅女婦風聲目色(明抄本目色作色目),有不承者,以繩勒其陰,令壯士彈竹擊之,痠痛不可忍。倒懸一女婦,以石縋其發,遣證與長安尉房恆奸,經三日不承。女婦曰:「侍禦如此苦毒,兒死,必訴于冥司。若配入宮,必申于主上,終不相放。」旭慚懼,乃舍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的殿中侍御史王旭,搜括自己家及別人家的女子當宮妓,有不肯承當的,便用繩子勒她的陰部,然後叫壯士用竹棍擊打。使那些不順從的女子們疼痛得難以忍受。他曾把一個女子倒懸起來,又在她的頭髮上縋上一塊石頭,再讓長安縣尉房恆去姦淫她。可是把她折磨了三天也不肯順從。那女子道:「侍御史竟這般惡毒,我就是死了,也要告到陰曹地府。如果我要被選送入宮,一定要申訴于皇上,永遠不會放過你的!」王旭十分慚愧懼怕,只好放了她。

京師三豹

唐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殿中王旭,京師號為三豹。嵩為赤黧豹,交為白額豹,旭為黑豹。皆狠虐不軌,鴆毒無儀,體性狂疏,精神慘刻。每訊囚,必鋪棘臥,削竹簽指,方梁壓髁,碎瓦搘膝,遣作仙人獻果、玉女登梯、犢子懸拘(拘原作駒,據明抄本改)、驢兒拔橛、鳳凰曬翅、獼猴鑽火、上麥索、下闌單。人不聊生,囚皆乞死。肆情鍛鍊,證是為非。任意指麾。傳空為實。周公、孔子,請伏殺人;伯夷、叔齊,求其劫罪。訊劾干塹,水必有期;推鞠濕泥,塵非不入。來俊臣乞為弟子,索元禮求作門生。被追者皆相謂曰:「牽羊付虎,未有出期。縛鼠與貓,終無脫日。妻子永別。朋友長辭。」京人相要,作咒曰:「若違心負教,橫遭三豹。」其毒害也如此。(出《朝野僉載》)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