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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P 324


作者:李昉
頁數:324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四

作者:李昉
第324,共396。
唐朝的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和殿中侍御史王旭,被京城的人稱為三豹。李嵩叫赤黧豹,李全交叫白額豹,王旭叫黑豹。他們都極暴虐而不守法度,極狠毒而無法無天。體性放蕩不覊,心神歹毒刻薄。每次審訊囚犯,都要鋪上荊棘讓囚犯躺臥,或削竹簽刺他的指甲縫,或用方型梁木壓他的胯骨,或讓他跪碎瓦片。或者命令他做仙人獻果、玉女登梯、犢子懸拘、驢兒拔橛、鳳凰曬翅等,直到垂下腦袋,身子精疲力盡。人無法活下去,囚徒們都求一死。他們肆意羅織罪名,顛倒是非,隨意發令調遣材料,傳來的材料沒有事實的就去捏造。這樣審訊,即使周公、孔子在世,也會服罪說殺了人,伯夷、叔齊也會求他說自己犯了搶劫罪的。即使審訊的是干壕,總有一天會有水的;審訊的是濕泥,也會有塵土飛進來的。他們這三個人,即使是最歹毒的來俊臣也會乞求做他們的弟子,最殘忍的索元禮也會請求收他作門徒的。凡是被審訊的都相互說道:「這是牽着羊送給了老虎,不會有出去的日子;是綁了老鼠送給貓,永遠不會有逃脫的那一天了。妻兒永別,朋友長辭了。」京城裡的人在相互立約時,作咒語都說:「如果我要違背自己的良心辜負了你的教誨,就會突然遭遇三豹!」他們竟是這樣的惡毒厲害。

張孝嵩



  
京兆人高麗家貧,于御史台替勛官遞送文牒。其時令史作偽帖,付高麗追人,擬嚇錢。事敗,令史逃亡,追討不獲。御史張孝嵩捉高麗拷,膝骨落地,兩腳俱攣,抑遣代令史承偽。準法斷死訖。大理卿狀上。故事,準名例律,篤疾不合加刑。孝嵩勃然作色曰:「腳攣何廢造偽?」命兩人(兩人二字原作乃,據明抄本改)舁上市斬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京都人高麗家裡很窮。在御史台為勛官們傳送文書。當時有個令史偽制一個假帖子,讓高麗拿去送人,打算用它去恐嚇詐騙錢財。事情敗露後,令史逃走,去追捕而沒有捉到,御史張孝嵩便把高麗捉來拷打,直打得膝骨落在地上,兩尺腳都痙攣抽縮在一起,還要叫他代替令史承擔偽造之罪。判他死刑的狀文批覆下來之後,大理卿上了一份狀文,意思是按照過去的典章制度,準則律條。殘廢人是不該加刑的。張孝嵩勃然大怒道:「腳痙攣難道能停止他去假騙嗎?」於是命令兩個人把他抬到街市上斬首。

王弘義

王弘義,衡水人也,告變授游擊將家。天授中,拜御史,與俊臣羅告衣冠。俊臣敗,義亦流于嶺南。妄稱敕追,時胡無禮以御史使嶺南,次於襄鄧,會而按之,弘義詞窮,乃謂曰:「與公氣類。」元禮曰:「足下昔任御史,禮任洛陽尉;禮今任御史,公乃流囚。復何氣類。」乃榜殺之。弘義每暑月繫囚,必于小房中,積蒿而施氈褥,遭之者,期須氣將絶矣,苟自誣或他引,則易於別房。俊臣常行移牒,州縣懾懼,自矜曰:「我之文牒,有如狼毒冶葛也。」弘義嘗于鄉裡求旁舍瓜,瓜主吝之。義乃狀言。瓜園中有白兔。縣吏會人捕逐,期須苗盡矣。內史李照德曰:「昔聞蒼鷹獄吏,今見白兔御史。」(出《御史台記》)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