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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P 78


作者:迪卡爾
頁數:78 / 149
類別:西洋古代史

 

沉思集

作者:迪卡爾
第78,共149。
在指出這一點以後,如果我們想要做一點推理,看看動物的某些運動是否與在我們人類裡用精神完成的運動或者與僅僅取決於動物精神和器官支配的運動差不多,那就必須考慮彼此之間存在的差別,這些差別,我在《談方法》一書的第五部分解釋過了,因為我認為不可能找出其他的說法了,因此我們將很容易看到動物的一切行動都和我們沒有我們的精神參與的行動差不多。

因此,我們將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我們在動物裡事實上不認識任何別的運動原則,只認識器官的支配和動物精氣的不斷流入。這種動物精氣是心髒的熱產生的。心髒的熱減緩和稀化血液。同時,我們將認識到,在這以前沒有什麼東西給我們機會賦給它們一個另外的東西,除非是由於分別不開運動的這兩個原則,並且看到一個(它僅僅取決於動物精氣和感官)是既在動物裡,也在我們人裡,我們就糊里糊塗地相信了另外的一個(它取決於精神和思維)也是在動物裏邊的。



  
當然,當我們自從我們年輕時就相信了什麼事物,並且隨年代的增長我們的成見越發堅定以後,不管人們用什麼理由使我們看到它的錯誤,或者不如說,儘管我們注意到在它身上的什麼錯誤,如果我們不在精神裡經常想到這兩個原則,不去習慣于逐漸挖掉不是由於理性,而是由於習慣深深刻印在我們精神之中的東西,那麼仍然是很不容易從我們的信任中完全去掉這種成見的。對第二部分的答辯關於上帝

一直到這裡我都是試求解決阿爾諾先生給我提出的論據並且招架他的一切攻擊;不過此後,效法那些對付一個太強有力的對手的人,我將寧願試求躲避他的鋒芒,而不是直接迎着這個鋒芒而上。

在這一部分裡他僅僅談到了三件事,這三件事按照他所理解的那樣是能夠同意他的。不過,在我寫這三件事的時候,我是採取另外的一個意義的,那個意義,我看也是可以被認為真實的而接受下來的。

第一件事是:有一些觀念在質料上是錯誤的,也就是說,按照我的意思,它們是這樣的,即它們給予判斷以錯誤的材料或機會;但是判斷,在考慮作為用在形式上的觀念時,認為在觀念裡面沒有錯誤。



  
第二件事是:上帝是正面地就象由一個原因那樣由他自己而存在,在那個地方我僅僅是想說上帝為了存在不需要任何動力因的理由是基于一個正面的東西,即基于在上帝的廣大無垠性本身,它是能夠存在的最正面的東西;可是他〔阿爾諾〕不是這樣,他證明上帝不是由自己而產生的,也不是由動力因的一個正面行動保存的。關於這一點我也同意。

最後,第三件事是:不管什麼東西,如果關於這個東西我們沒有認識,就不能存在於我們的心裡,這話我是指作用說的,而他〔阿爾諾〕是從潛能方面否定的。

不過我要把這些再多解釋一下。第一,在他說冷僅僅是一種缺乏,不能有給我表象一個正面的東西的觀念的地方,他顯然是指在形式上的觀念說的。

因為,由於觀念本身不過是一些形式,而且它們不是由物質組成的,每次當它們被考慮作為表象什麼東西的時候,它們不是在質料上,而是在形式上被使用,如果不是把它們作為表象這一個東西或者那一個東西來考慮,而僅僅是作為理智的作用來考慮,那麼當然可以說它們被作為在質料上使用了;不過那樣一來,它們就既與事物的「對」絶對無關,也與事物的「錯」絶對無關了。

就是為了這個原故,我不認為它們能夠被說成在質料上是錯誤的,不同於我已經解釋過的意義,即:不管冷是一個正面的東西,或者是一種缺乏,我並不因此而對它有不同的觀念,而是這個觀念在我心裡是和我一直有的觀念是同一的觀念;如果冷真地是一種缺乏,並且沒有和熱同樣多的實在性,那麼這個觀念就給我錯誤的質料或機會,因為在分別考慮到我從感官接受過來的這一個觀念和那一個觀念時,我認不出來由這一個觀念所表象的實在性比由那一個觀念所表象的實在性更多。

當然,我並沒有把判斷和觀念混為一談;因為,我說過在觀念裡有一種質料上的錯誤;但是在判斷裡,除了形式上的錯誤,不可能有別的。當他說冷的觀念是冷本身,就其是客觀地存在於理智之中而言時,我認為必須給以區別,因為在模糊不清的觀念裡(冷的觀念和熱的觀念應該放在這些觀念裏邊),經常發生這樣的事,即它們是關於別的東西的,而不是關於它所真正表象的那些東西的。

這樣一來,如果冷僅僅是一種缺乏,那麼冷的觀念,就冷是客觀地存在於理智之中而言,並不是冷本身,而是什麼別的東西,那種東西被錯誤地當做這種缺乏,即某一種感覺,這種感覺在理智之外絶不存在。

上帝的觀念並不是這樣的,至少清楚、分明的觀念不是這樣的,因為,不能說它是關於某種對它並不合適的東西的。

至于由偶像崇拜者所捏造的那些神的模糊觀念,就其給他們以錯誤的判斷而言,我看不出來為什麼它們不能也叫做在質料上是錯誤的。

真正說來,那些沒有給(姑且這樣說)判斷以任何錯誤或非常輕微的錯誤的機會的觀念,不應該和那些給以非常大的錯誤的機會的觀念相提並論,說它們也是在質料上是錯誤的。再說,很容易用許多例子來說明,有些觀念就比另一些觀唸給人以更大的錯誤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