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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P 226


作者:魏收
頁數:226 / 253
類別:歷史

 

魏書 上

作者:魏收
第226,共253。
是時,著作令史閔湛、郄扌剽性巧佞,為浩信待。見浩所注《詩》、《論語》、《尚書》、《易》,遂上疏,言馬、鄭、王、賈雖注述《六經》 ,並多疏謬,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內諸書,藏之秘府。班浩所注,命天下習業。並求敕浩注《禮傳》,令後生得觀正義。浩亦表薦湛有著述之才。既而勸浩刊所撰國史于石,用垂不朽,欲以彰浩直筆之跡。允聞之,謂著作郎宗欽曰:「閔湛所營,貧寸之間,恐為崔門萬世之禍。吾徒無類矣。」

未幾而難作。



  
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書省。恭宗使東宮侍郎吳延召允,仍留宿宮內。翌日,恭宗入奏世祖 ,命允驂乘。至宮門,謂曰:「入當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

允請曰:「為何等事也?」恭宗曰:「入自知之。」

既入見帝。恭宗曰:「中書侍郎高允自在臣宮,同處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雖與浩同事,然允微賤,制由於浩。請赦其命。」

世祖召允,謂曰:「《國書》皆崔浩作不?」允對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淵所撰。《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同作。然浩綜務處多,總裁而已。至于註疏,臣多於浩。」

世祖大怒曰:「此甚于浩,安有生路!」恭宗曰:「天威嚴重,允是小臣,迷亂失次耳。臣向備問,皆云浩作。」

世祖問:「如東宮言不?」允曰:「臣以下才,謬參著作,犯逆天威,罪應滅族,今已分死,不敢虛妄。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乞命耳。實不問臣,臣無此言。臣以實對,不敢迷亂。」



  
世祖謂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難,而能臨死不移,不亦難乎!且對君以實,貞臣也。如此言,寧失一有罪,宜宥之。」

允竟得免。於是召浩前,使人詰浩。惶惑不能對。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時世祖怒甚,敕允為詔,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為,頻詔催切。允乞更一見,然後為詔。詔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敢知。直以犯觸,罪不至死。」

世祖怒,命介士執允。恭宗拜請。世祖曰:「無此人忿朕,當有數千口死矣。」

浩竟族滅,余皆身死。宗欽臨刑,嘆曰:「高允其殆聖乎!」

恭宗後讓允曰:「人當知機,不知機,學復何益?當爾之時,吾導卿端緒,何故不從人言 ,怒帝如此。每一念之,使人心悸。」

允曰:“臣東野凡生,本無宦意。屬休延之會,應旌弓之舉,釋謁鳳池,仍參麟閣,屍素官榮,妨賢已久。夫史籍者,帝王之實錄,將來之炯戒,今之所以觀往,後之所以知今。是以言行舉動,莫不備載,故人君慎焉。

然浩世受殊遇,榮曜當時,孤負聖恩,自貽灰滅。即浩之跡,時有可論。浩以蓬蒿之才,荷棟樑之重,在朝無謇諤之節,退私無委蛇之稱,私慾沒其公廉,愛憎蔽其直理,此浩之責也。至于書朝廷起居之跡,言國家得失之事,此亦為史之大體,未為多違。然臣與浩實同其事,死生榮辱,義無獨殊。誠荷殿下大造之慈,違心苟免,非臣之意。”

恭宗動容稱嘆。允後與人言,我不奉東宮導旨者,恐負翟黑子。

恭宗季年,頗親近左右,營立田園,以取其利。允諫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王者無私 ,故能包養。昔之明王,以至公宰物,故藏金于山,藏珠于淵,示天下以無私,訓天下以至儉。故美聲盈溢,千載不衰。今殿下國之儲貳,四海屬心,言行舉動,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鷄犬,乃至販酤市廛阝,與民爭利,議聲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不獲,何欲而弗從?而與販夫販婦競此尺寸。昔虢之將亡,神乃下降,賜之土田,卒喪其國。漢之靈帝,不修人君之重,好與宮人列肆販賣,私立府藏,以營小利,卒有顛覆傾亂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懼。夫為人君者,必審于擇人。故稱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商書》云:『無邇小人』。孔父有云:小人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矣。武王愛周、邵、齊、畢,所以王天下。殷紂愛飛廉、惡來,所以喪其國。歷觀古今存亡之際,莫不由之。

今東宮誠曰乏人,俊乂不少。頃來侍禦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選。故願殿下少察愚言,斥出佞邪,親近忠良,所在田園,分給貧下,畜產販賣,以時收散。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

恭宗不納。

恭宗之崩也,允久不進見。後世祖召,允升階歔欷,悲不能止。世祖流淚,命允使出。左右莫知其故 ,相謂曰:「高允無何悲泣,令至尊哀傷,何也?」世祖聞之,召而謂曰:「汝不知高允悲乎?」左右曰:「臣等見允無言而泣,陛下為之悲傷,是以竊言耳。」

世祖曰:「崔浩誅時,允亦應死,東宮苦諫,是以得免。今無東宮,允見朕因悲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