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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我一向認為,上帝和靈魂這兩個問題是應該用哲學的理由而不應該用神學的理由去論證的主要問題。因為,儘管對於象我們這樣的一些信教的人來說,光憑信仰就足以使我們相信有一個上帝,相信人的靈魂是不隨肉體一起死亡的,可是對於什麼宗教都不信,甚至什麼道德都不信的人,如果不首先用自然的①理由來證明這兩個東西,我們就肯定說服不了他們。特別是罪惡的行為經常比道德的行為在今生給人們帶來的好處要多得多,這樣一來,如果不是因為害怕上帝的懲罰和嚮往來世的報償而在行為上有所剋制的話,就很少有人願意行善而不願意作惡的。不錯,我們一定要相信有一個上帝,因為《聖經》上是這樣說的;同時我們一定要相信《聖經》,因為它是來自上帝的(這是因為:「信仰」是上帝的一種恩賜,上帝既然給了我們聖寵使我們相信別的東西,那麼他同樣也能給我們聖寵讓我們相信他自己的存在),不過這個理由不能向不信教的人提出,因為他們會以為我們在這上面犯了邏輯學家們稱之為循環論證的錯誤。
①即不是神學的,而是人類理性的。——譯者(以下凡圓碼注,均為譯者所加)
老實說,我已經看出,你們,以及所有神學家們,你們不僅肯定知道上帝的存在是能夠用自然的理由來證明的,而且也肯定知道從《聖經》裡推論出來的關於上帝的認識比人們關於許多造物①的認識要清楚得多,並且事實上這種認識是非常容易得到的;沒有這種認識的人反倒是有罪的。就象《智慧篇》第十三章裡所說的那樣:「他們的無知是不可饒恕的,因為如果說他們關於世界上的事物深知到如此程度,那麼他們從這些事物中怎麼可能不更加容易地認出至上的主來呢?」在《達羅馬人書》第一章裡,說他們是「不可原諒的」,並且在同章裡用這樣的話說:「關於上帝的認識,都明明白白地存在在他們的心裡」。這就好象告訴我們說,凡是可以用來知道上帝的,都可以用這樣一些理由來指出,這些理由只要從我們自己的心裡去找就夠了,不必從別處去找,我們的精神就能夠把這些理由提供給我們。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才在這裡提出用什麼辦法以及一定要採取什麼方式才能做到認識上帝比認識世界上的事物要更容易、更確切,我想我這樣做不致于不合適吧。②
①基督教用語,即「世界上的事物」,因為基督教認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上帝所創造的。
②法文第二版(未經笛卡爾親自審核的法文版本):「……只要觀察我們精神的本性就夠了。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才在這裡提出如何並且用什麼辦法我們才能不跳出我們自己就可以認識上帝比我們認識世界上的事物更容易、更確切,我想這不會是違背一個哲學家的責任的」。
至于靈魂,很多人認為不容易認識它的性質,有人甚至竟敢說,根據人類的各種理由,我們相信它是和肉體一起死亡的,只有信仰才告訴我們它不是這樣。雖然如此,既然在利奧十世①主持下的拉特蘭宗教會議第八次會上對他們進行了譴責,並且特別命令基督教哲學家們要對那些人的論點加以駁斥,要全力以赴地去闡明真理,因此我就敢於在這本書裡執行這個任務。
①羅馬天主教教皇(1513—1521)。
此外,我知道很多沒有信仰的人不願相信有一個上帝,不願相信人的靈魂有別于肉體,其主要理由在於他們說至今沒有人能夠對這兩個問題做過證明。我雖然不同意他們的意見,而且相反,我認為,那麼多偉大人物關於這兩個問題提出過的絶大部分理由如果很好加以理解,就都足以做為證明,並且再也找不出什麼新的證明理由來;但是我仍然認為,如果從哲學的角度上,出於好奇心①並且仔仔細細地再一次找出一些最好的、更有力的②理由,然後把這些理由安排成一個非常明白、非常準確的次序,以便今後大家都能堅持不移地確認這是一些真正的證明,那麼在哲學裡就再也不可能做出比這更有好處的事了。
①「出於好奇心」,法文第二版缺。
②「更有力的」,法文第二版缺。
最後,既然很多人都把希望寄託在我身上,他們知道我制定過某一種解決科學中各種難題的方法,老實說,這種方法並不新穎,因為再沒有什麼東西能比真理更古老的了;不過他們知道我在別的一些機會上相當順利地使用過這種方法,因此我認為我有責任在這個問題上用它來試一試①。關於這個問題可能說的話②,我都寫在這個集子裡了。我在這裡並不是要把給我們的問題③做證明而可能提出來的各種問題都蒐集進來,因為我從來不認為那樣做有什麼必要,何況那些理由裡連一個靠得住的都沒有;我僅僅是講了第一的、最主要的那些理由,而那些理由是我敢於把它們當作非常明顯、非常可靠的論證的。我還要進一步指出,我認為憑人的能力,再也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發現比這更好的論證了。由於這件事非常重要,而且這上面都關係到上帝的榮耀,這就使我不得不在這裡把話說得比平常放肆一些。
①法文第二版裡是:「因此我認為我有責任在一個如此重要的問題上也做個實驗」。
②法文第二版:「凡是我在這方面所能發現的東西」。
③法文第二版:「給如此重大的問題」。
①即不是神學的,而是人類理性的。——譯者(以下凡圓碼注,均為譯者所加)
老實說,我已經看出,你們,以及所有神學家們,你們不僅肯定知道上帝的存在是能夠用自然的理由來證明的,而且也肯定知道從《聖經》裡推論出來的關於上帝的認識比人們關於許多造物①的認識要清楚得多,並且事實上這種認識是非常容易得到的;沒有這種認識的人反倒是有罪的。就象《智慧篇》第十三章裡所說的那樣:「他們的無知是不可饒恕的,因為如果說他們關於世界上的事物深知到如此程度,那麼他們從這些事物中怎麼可能不更加容易地認出至上的主來呢?」在《達羅馬人書》第一章裡,說他們是「不可原諒的」,並且在同章裡用這樣的話說:「關於上帝的認識,都明明白白地存在在他們的心裡」。這就好象告訴我們說,凡是可以用來知道上帝的,都可以用這樣一些理由來指出,這些理由只要從我們自己的心裡去找就夠了,不必從別處去找,我們的精神就能夠把這些理由提供給我們。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才在這裡提出用什麼辦法以及一定要採取什麼方式才能做到認識上帝比認識世界上的事物要更容易、更確切,我想我這樣做不致于不合適吧。②
①基督教用語,即「世界上的事物」,因為基督教認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上帝所創造的。
②法文第二版(未經笛卡爾親自審核的法文版本):「……只要觀察我們精神的本性就夠了。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才在這裡提出如何並且用什麼辦法我們才能不跳出我們自己就可以認識上帝比我們認識世界上的事物更容易、更確切,我想這不會是違背一個哲學家的責任的」。
至于靈魂,很多人認為不容易認識它的性質,有人甚至竟敢說,根據人類的各種理由,我們相信它是和肉體一起死亡的,只有信仰才告訴我們它不是這樣。雖然如此,既然在利奧十世①主持下的拉特蘭宗教會議第八次會上對他們進行了譴責,並且特別命令基督教哲學家們要對那些人的論點加以駁斥,要全力以赴地去闡明真理,因此我就敢於在這本書裡執行這個任務。
此外,我知道很多沒有信仰的人不願相信有一個上帝,不願相信人的靈魂有別于肉體,其主要理由在於他們說至今沒有人能夠對這兩個問題做過證明。我雖然不同意他們的意見,而且相反,我認為,那麼多偉大人物關於這兩個問題提出過的絶大部分理由如果很好加以理解,就都足以做為證明,並且再也找不出什麼新的證明理由來;但是我仍然認為,如果從哲學的角度上,出於好奇心①並且仔仔細細地再一次找出一些最好的、更有力的②理由,然後把這些理由安排成一個非常明白、非常準確的次序,以便今後大家都能堅持不移地確認這是一些真正的證明,那麼在哲學裡就再也不可能做出比這更有好處的事了。
①「出於好奇心」,法文第二版缺。
②「更有力的」,法文第二版缺。
最後,既然很多人都把希望寄託在我身上,他們知道我制定過某一種解決科學中各種難題的方法,老實說,這種方法並不新穎,因為再沒有什麼東西能比真理更古老的了;不過他們知道我在別的一些機會上相當順利地使用過這種方法,因此我認為我有責任在這個問題上用它來試一試①。關於這個問題可能說的話②,我都寫在這個集子裡了。我在這裡並不是要把給我們的問題③做證明而可能提出來的各種問題都蒐集進來,因為我從來不認為那樣做有什麼必要,何況那些理由裡連一個靠得住的都沒有;我僅僅是講了第一的、最主要的那些理由,而那些理由是我敢於把它們當作非常明顯、非常可靠的論證的。我還要進一步指出,我認為憑人的能力,再也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發現比這更好的論證了。由於這件事非常重要,而且這上面都關係到上帝的榮耀,這就使我不得不在這裡把話說得比平常放肆一些。
①法文第二版裡是:「因此我認為我有責任在一個如此重要的問題上也做個實驗」。
②法文第二版:「凡是我在這方面所能發現的東西」。
③法文第二版:「給如此重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