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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真逸史    P 163


作者:清溪道人
頁數:163 / 202
類別:古典小說

 

禪真逸史

作者:清溪道人
第163,共202。
恐夫人見疑,又不能出來一面,令賤妾傳示你,野店風霜,切宜自重,玉女羅帕,留作後日相見之證。願郎君此去,前程萬裡,早遂功名,永諧姻眷,不可負卻小姐一片至情。若有鱗便,專候好音,誓不他適。但不知郎君此一行,卻往何處去也?」語未畢,淚隨言下。

張善相揮淚道:「小生蒙小姐和姐姐如此錯愛,死亦甘心。小生此去,尋那兩個契友,共圖王霸之業,斷不小就功名。倘得進步,必有音相報。願小姐不負初心,永堅帕玉;姐姐休要棄舊憐新,和小生再諧連理。



  
但我今要見小姐一面,還可得見麼?」春香道:「老夫人坐在堂前,誰敢5!官人進見?官人富貴了,切莫負卻小姐深恩,賤妾薄意;苟有變更,必然斷送小姐性命。」張善相道:「小生若忘小姐和姐姐大恩,死於萬刃之下!」春香道:「君出此誓,足表真情,速去莫遲,慮人看破。」張善相將箋兒遞與春香道:「乞寄與小姐,用伸鄙情。」灑淚而別。

有詩為證:

本落難禁別思悲,晚風吹月上征衣。

一灣流水孤村遠,幾點歸鴉又夕暉。

不題春香含淚口覆小姐,且說張善相別了春香,心下悲切,珠淚偷彈,只得拽開腳步,取路前進。一連行了數日,早到黃河地面。當日天晚,投一客店安宿,正飲酒間,對座有三個客商,也在那裡吃飯。一個道:「如今買賣做不得了,天下變亂,兵戈載道,糧稅愈重,盜賊日增,如何是好!」一個道:「變亂之事,何代無之?但未知何日太平,我等得不見兵革,方纔歡慶。」一個道:「目今新出那兩員年少大將,有萬夫不當之勇,部下數十員猛將,四五萬精兵,佔據延州、朔州、南安數郡,稱為正副元帥,四遠無人敢當。小弟嚮日發些糧食過河,被他攔住,自分一死,不料那少年元帥寬宏大度,將我糧食只抽十分之三,又差軍士護送過河。這樣好人,定成大事,非小可也!」張善相聽見,心下暗想:「莫非就是杜、薛二兄?我今正要尋他,不如問個端的,省得一路尋訪。」當下便拱手問道:「尊客,這兩位少年將軍怎生模樣?是何處人氏?姓甚名誰?近日伺處住紮?」那客人答道:「一路聽得人傳說,一個姓杜,頂平額闊,一個姓薛,大臉長軀,年紀俱不過二九,但不知他是甚名字,何處出身。



  
如今現在朔州屯兵。」張善相道:「承教了。」說罷安歇,一夜喜不成寐。

次早算還了店錢,取路急投朔州郡來。不數日到得城外,抬頭看,果然好座城池,城上追插旌旗,密佈鹿角。張善相高叫開門。城上軍士間了來竟,忙下城入帥府報知。

把門官傳報進去:「有姓張的故人叫門。」薛舉道:「有甚姓張的故人,莫非張三弟來到?」杜伏威道:「朱儉去久,未見回音,恐不是三弟。」二人同出帥府,騎馬上城樓觀看。張善相早已望見,高聲道:「杜、薛二兄,別來無恙?」杜伏威、薛舉見了大喜道:「賢弟遠路風塵不易。」令軍士李一匹駿騎,開門迎接。三人並馬入城,同入帥府堂上,拂了塵土,相見已畢,敘問契闊之情。杜伏威道:「自與賢弟分手,一路受盡艱辛,歷遍苦楚。不期變生肘腋,身人囹圄。

上托林老爺法助,又賴諸賢併力,三弟福庇,倉猝起兵,連得數郡。又叨薛二弟血戰之勞,戰無不克,攻無不取。但寢食夢寐,無一刻不思賢弟。今得相見,足慰平日鬱想之懷。

林老爺好麼?」薛舉道:「自別三弟來此,杜大哥相挈,連戰連捷。智勇之土,歸附加水,兵精糧足,眼見得有幾分成事。前特差將佐朱儉賫書禮拜謁林老爺問安,兼請賢弟同謀進取,為何不與朱儉同來?」張善相道:「林老爺身體康健的。小弟為一事逃難而來,未曾與甚朱儉相會。」杜伏威忙問:「三弟有何事故?」張善相將騎馬踏入,乘夜避入段府,花園得夢,夫人小姐相留事情,從頭備細說了。杜伏威道:「騎馬試劍,是吾等分內之事,不足為過。難得段宅夫人小姐如此相愛,實是因禍得福,天賜良緣。旦夕間必為賢弟成就此親事。」於是請查訥、繆公端諸將上堂相見,大排筵席慶賀,連日飲酒歡聚。

忽一日朱儉回來,徑入帥府參見。薛舉道:「前差你去勾當,為何許久才回?」朱儉道:「小人承元帥嚴命廣寧縣公幹,幸得一路無阻,先見林住持老爺,獻上書禮。林老爺不勝歡喜,看書罷,問小人就回還是要往他處去,小人道還要進城去參見張太公喬梓,就請三相公同往朔州,與二位元帥共贊軍機。林住持笑道,不必去了,莊中即請出張太公父子來相見,備說三相公走馬傷人,地方告在本縣,太公用錢捺案不行,暫于莊內躲避,三相公逃竄,不知去向。

張太公晝夜思念苦楚,淚眼不幹。林老爺卜一神數,說道:在外平安,有因禍得福之喜。太公略覺心寬。留小人住了數日,方得拜別起行。

林老爺有回書在此,再三拜覆二位元帥。」說罷,將書呈上。杜伏威等三人一同看書,書云:

視汝書,已悉往事。今聞連捷,又兼戮仇葬父,皆人子所當為之事,

可喜可喜!近者張郎,因馳馬誤傷人命,不知逃竄何方,以致構訟。太公

父子,幾被縲紲。賴錢神着力,暫爾寧貼。吾料張郎必投汝處,可同贊軍

機,共拯黎庶,莫徒恃勇妄殺,以為愉快也。只此至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