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277頁
在這一切害農政策之下,要耕者來改良土地的可能性很少。這一階級的人民,盡管受法律保障,有自由,有安全,但在改良土地上,卻處於大不利的地位。農民與地主比較,猶如借錢經商者與有資親自經商者相比。固然,無論是借資經商,或是有資親自經商,只要他們的行為一樣慎重,他們的資財就都可以增進,但因借錢經商者的利潤有一大部分歸作借款的利息,所以借錢經商者的資財的增進,定要遲緩得多。同樣,與地主比較,即使行為一樣慎重,佃農耕地的改良,亦要遲緩得多;因為,在農民的場合,生產物的大部分須歸作地租,而在地主的場合,這一部分卻仍可用來作進一步的改良。此外,農民的地位,當然比地主低。不僅如此,歐洲有大部分地方,把農民看作下等人民,甚至不如有些地位的小商人和技師。至於農民地位被看得低於大商人和大制造商,那是全歐洲各地普遍的情況了。世上有幾個大財主願舍棄高的地位而與下等階級的人民為伍呢,所以,即在現今,歐洲人的資本,仍很少會由他業轉到農業上來改良土地。也許與歐洲其他國家比較,英國資本轉到農業方面來改良土地的,比較多些。但即在英國,在若幹地方用於農業上的大資本,大都是在農業上獲得的(和一切其他職業比較,農業上資財的蓄積,最為遲緩)。不過,我們應該知道,在所有國家里,除了小地主,最能改良土地的,要首推富農、大農。在歐洲君主國中,英格蘭也許格外有這種情形。據說,在荷蘭共和政府只及瑞士伯爾尼共和政府中,農民的地位,亦不亞於英格蘭農民。 除上述外,歐洲古代的政策,尚有其他不利於土地的改良與墾作的地方,不論進行改良和墾作的人是地主還是農民。(一)到處都規定,未經特許,穀物輸出一律禁止;(二)限制穀物甚至各種農產物的內地貿易,實行禁壟斷禁零售禁屯積種種謬法,確立集市市場的特權。我說過,古意大利土地非常肥沃,且又為世界最大帝國的中心地,然其農耕的進展,亦不免因禁止穀物輸出和獎勵外穀輸入而受到許多阻礙。至於土地沒有那樣肥沃,位置沒有那樣有利的國家,其耕作事業會因限制穀物的內地貿易和禁止穀物輸出而受到何種程度的阻礙,就難於想象了。 第三幕 論羅馬帝國崩潰後都市的勃興與進步 第2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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