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691頁
不過,只在戰爭繼續的期間內,舉債制度才優於其他制度。要是戰費總能從當年所征的收入來開支,那末,那非常收入所由而來的賦稅,將不會繼續到那一年以上。與舉債制度比較,人民在這種制度下的蓄積能力,在戰時雖較小,在平時則較大。戰爭不一定會惹起舊資本的破壞,和平則必會促成更多新資本的蓄積。在這種制度下,一般地說,戰爭總是比較很快就結束,比較不致於隨便從事的。在戰爭繼續期中,人民因困於戰爭的負擔,不久便會對戰爭發生厭倦;政府為要迎合人民的意向,必會適可而止,不敢故事延長。戰役之興,繁重而不可避免的負擔,是可以前知的,設無真實或確定的利益可圖,人民當不肯借然主戰。因此,人民蓄積能力不免多少受到損害的時期,是比較不常見到的,即使有那個時期,也是不會繼續長久的。反之,蓄積能力強大的時期,要比在借債制度下長久得多。 況且,債務一經增加,則由於增加的賦稅,即在平時,其損害人民蓄積能力的程度,亦往往與上述征稅制度在戰時損害這種能力的程度不相上下。現在英國平時收入,每年達一千萬鎊以上。假若各種賦稅都不曾用作擔保,而且都管理得宜,那怕從事最激烈戰爭,亦無須借一個先令的新債即可夠用。現在英國既已采用了有害的舉債制度,所以居民個人收入在平時所受負擔,居民蓄積能力在平時所受損害,竟與在最糜費的戰爭期間一般無二了。 有人說,支付公債利息,有如右手支給左手。所有貨幣,都未流出國外,那不過把一國居民某階級的收入一部分,轉移到其他階級罷了,國家不會因此比從前更窮一文。這辯解,全是基於重商學說的詭辯;著者對此學說已經加以詳細的討論,似乎無須再在這里贅述。此外,主張此說者認為,全部公債都是募自國人,此絕非事實;我國公債就有很大一部分是荷蘭人及其他外國人的投資。即使全部公債沒有外國人投資,也減少不了公債的弊害。 土地及資本,是私人和公家一切收入的兩個源泉。資本不論是用在農業上、制造業上或商業上,都是支付生產性勞動的工資。這兩個收入源泉的支配,屬於不同的兩群人民,即土地所有者和資本所有者或使用者。 第6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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