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649頁
馬太?德克爾爵士有一個有名的提議,主張一切商品,甚至立即或迅速消耗的商品,都須依下面這方法課稅,即消費者為得到消費某商品的許可執照,逐年完納一定金額,商人不付任何稅額。他這計劃的目的,在於撤廢一切輸入稅輸出稅,使商人的全部資本全部信用,都能使用在購買貨物反租賃船舶上,而不必把其任何部分,移用於墊付稅款,使得一切部門的對外貿易,特別是運送貿易,因此有所增進。但是,主張對立即消耗或迅速消耗的商品,亦以這種方法課稅,似乎免不了以下四種極嚴重的弊病。第一,這種課稅方法和普通課稅方法比起來,較不公平,就是說,這樣就不能好好按照各納稅者的費用和消費比例課征。由商人墊支的麥酒、葡萄酒及火酒稅,結果可由各消費者完全按照他們各個消費的數量的比例付出來。假若這種稅,是以購買飲酒許可執照方式完納,那節用者按照消費量所付的比例,就要比好酒者所付的大得多了;賓客頻繁的家庭所付的比例,就要比賓客少的家庭所付的小得多了。第二,按照這種方法課稅,消費某種商品,或一年一次或半年一次或一季一次付許可執照的費,這樣,對迅速消耗商品所課各稅的主要便利之一,即陸續繳付的便利,便要大大減少了。現在黑啤酒一瓶的價格,為三便士半,其中對麥芽、酒花、啤酒所課各稅以及釀酒者為墊支這些稅所索的額外利潤,大概要占一便士半。假若一個勞動者拿得出此三便士半,他就購買黑啤酒一瓶;如其不能,他將會以一品脫為滿足,由於節約一便士,即等於獲得一便士,他由這種節制就獲得一點錢了。稅由陸續支付,他可願付就付,幾時能付就幾時付,所有支付行為,完全是自發的;他如想避免付稅,也做得到。第三,這種稅所起的取締奢侈的作用就變小了。消費執照一度領得了,領照者多飲也好,少飲也好,其所稅都一樣。第四,假若要一個勞動者一年一次、半年一次或一季一次付出等於現在他在各該時間內不感覺什麼不方便地對所飲每瓶或每品脫的黑啤酒所付的稅的總額,這個金額,恐怕會使他大大叫苦。因此,這種課稅方法,不出以殘酷的壓迫,就不會生出現在課稅方法所能取得的同等收入,而現在課稅方法,卻是沒有何等壓迫的。然而,有若幹國家,對立即消耗或迅速消耗商品所課的稅,就是采用這壓迫的方法。荷蘭人領飲茶執照每人要付稅若幹。此外,我已經說過,在該國,農家和鄉村消費的面包,也按同樣方法課稅。 第6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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