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520頁
門第的顯貴,既是生於財產上的不平等,那麼,在財產平等、家世也差不多平等的特獵民族中,就根本沒有這種顯貴存在。固然,在那種社會中,賢明勇敢者的兒子,與愚昧怯懦者的兒子比較起來,即使本領相等,也多少更受人尊敬些。但這種差別,畢竟是很有限的。一個全靠智慧德行保存其家世榮譽的大家門,我相信,世上一定少有。 門第的顯貴,在遊牧民族中,不但有存在的可能,而且實際上也存在著。他們通常既不知道奢侈物品,當然就沒有由濫費耗去大財產的事。所以,財富繼續保持在同~家族手里的長久,以在這種民族中為最,因此,依著祖先的權勢榮譽而受人尊敬的家門的眾多,亦以在這種民族中為最。 門第與財產,分明是使一個人高於另一個人一等的兩大要素。它們又是個人顯貴的兩大來源,因此也是人類中自然而然地有發號施令者又有聽人命令者的主要原因。在遊牧民族中,這兩者的作用,可說是發揮盡致了。保有多數羊群的大牧羊者大畜牧者,因有巨大的財富,且有許多人靠他生活而受人尊敬;因出身高貴、門第光榮而受人崇拜。結果,他就對同群或同族中其他牧羊者或畜牧者,有一種自然的權威。與其他任何人比較,他都能團結更多的人,歸他支配,而他的兵力,也就更大。在戰時,寧願結集於他旗幟下的人,也比較結集於他人旗幟下的為多。他就這樣憑著門第和財產,自然獲得了一種行政權力。不但如此,因為與他人比較,他能團結並支配更多的人,於是,對於那些人中間的危害他人的分子,他就最能夠強迫其賠償損害。於是,凡屬自己沒有防禦能力的人,自然要求他保障。任何人,如果感到自己被他人迫害了,也自然會向他陳訴。他對這些糾紛所作的幹涉,比別人所作的更容易使被告者服從。於是,他又憑著門第和財產,自然獲得一種司法權力了。 第5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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