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爭或政治上,鄰國的財富,雖對我國有危險,但在貿易上,則確對我國有利益。 在戰時,敵國的財富,或可使敵國能夠維持比我國強大的海陸軍。 但在和平的通商狀態下,鄰國的財富,必使他們能夠和我們交換更大的價值,必對我國產業的直接生產物或用這種生產物購進來的物品,提供更好的市場。 勤勞的鄰近的富人,和窮人比較,是更好的顧客;鄰近的富國,也是這樣。 經營同種制造業的富人,固然是鄰近各同業者的危險鄰人,但他的花費,可給鄰近的其餘一切人提供好的市場,所以,對絕大多數鄰人是有利的。 不僅如此,較貧的經營同業的工人,又將因此而減低其售價,因而,對其餘一切人有利。 同樣,富國的制造業者,無疑會成為鄰國同種制造業者極危險的競爭者,但這種競爭,卻有利於人民大眾。 此外,這樣富國的大花費,必能在其他方面,給人民大眾提供良好的市場,使他們得利。 想發財的私人,決不會退居窮鄉僻壤,一定會住在首都或大商業都市。 他們知道,財富流通極少的地方,所可取得的財富極少;財富流通極多的地方,可有些財富歸到他們手里。 指導著一個人、十個人、二十個人的常識的原則,應該支配一百萬人、一千萬人、二千萬人的判斷,應該使全國國民都認為,鄰國的富乃是本國可能獲得財富的原因和機會。 想由國外貿易致富的國家,在其鄰國都是富裕勤勉的商業國時,最易達到目的。 一國四周,如果都是遊牧的未開化人和貧窮的野蠻人,那末,耕作本國土地,經營國內商業,無疑可使國家致富,但要由國外貿易致富,就絕不可能了。 古代的埃及人和近代的中國人似乎就是靠耕作本國土地、經營國內商業而致富的。 據說,古代埃及人,極不注意國外貿易;大家知道,近代中國人極輕視國外貿易,不給與國外貿易以法律的正當保護。 以一切鄰國陷於貧困境況為目標的近代外國通商原則,如果能夠產出它所企望的結果,那就一定會陷國外貿易於不被人注意、不被人重視的地位。 第3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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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3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