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廣洋,字朝宗,高郵人,流寓太平。 太祖渡江,召為元帥府令史 ,江南行省提控。 置正軍都諫司,擢諫官,遷行省都事,累進中書右司郎中。 尋知驍騎衛事,參常遇春軍務。 下贛州,遂居守,拜江西參政。 洪武元年,山東平,以廣洋廉明持重,命理行省,撫納新附 ,民甚安之。 是年召入為中書省參政。 明年出參政陝西。 三年,李善長病,中書無官,召廣洋為左丞。 時右丞楊憲專決事。 廣洋依違之,猶為所忌,嗾御史劾廣洋奉母無狀。 帝切責,放還鄉。 憲再奏,徙海南。 憲誅,召還。 其冬,封忠勤伯,食祿三百六十石。 誥詞稱其專刂繁治劇,屢獻忠謀,比之子房、孔明。 及善長以病去位,遂以廣洋為右丞相,參政胡惟庸為左丞。 廣洋無所建白,久之,左遷廣東行省參政,而帝心終善廣洋,復召為左御史大夫。 十年復拜右丞相。 廣洋頗耽酒,與惟庸同相,浮沉守位而已。 帝數誡諭之。 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 帝問之,對曰:「無有。 」帝怒,責廣洋朋欺 ,貶廣南。 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賜敕誅之。 廣洋少師余闕,淹通經史,善篆隷,工為歌詩。 為人寬和自守,與奸人同位而不能去 ,故及于禍。 贊曰:明初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管領樞要,率以勛臣領其事。 然徐達、李文忠等數受命征討,未嘗專理省事。 其從容丞弼之任者,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而已。 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 故終明之世,惟善長、廣洋得稱丞相。 獨惜善長以布衣徒步,能擇主于草昧之初,委身戮力,贊成鴻業,遂得剖符開國,列爵上公,乃至富極貴溢,于衰暮之年自取覆滅。 廣洋謹厚自守,亦不能發奸遠禍。 俱致重譴,不亦大負爰立之初心,而有愧置諸左右之職業也夫? 列傳第十六 劉基(子璉璟) 宋濂 葉琛 章溢(子存道) 劉基,字伯溫,青田人。 曾祖濠,仕宋為翰林掌書。 宋亡,邑子林融倡義旅。 事敗 ,元遣使簿錄其黨,多連染。 使道宿濠家,濠醉使者而焚其廬,籍悉毀。 使者計無所出,乃為更其籍,連染者皆得免。 基幼穎異,其師鄭復初謂其父龠曰:「君祖德厚,此子必大君之門矣。 」元至順間,舉進士,除高安丞,有廉直聲。 行省闢之,謝去。 起為江浙儒學副提舉,論御史失職,為台臣所阻,再投劾歸。 基博通經史,于書無不窺,尤精象緯之學。 西蜀趙天澤論江左人物,首稱基,以為諸葛孔明儔也。 方國珍起海上,掠郡縣,有司不能制。 行省復辟基為元帥府都事。 基議築慶元諸城以逼賊,國珍氣沮。 及左丞帖裡帖木兒招諭國珍,基言方氏兄弟首亂 ,不誅無以懲後。 國珍懼,厚賂基。 基不受。 國珍乃使人浮海至京,賄用事者。 遂詔撫國珍,授以官,而責基擅威福,覊管紹興,方氏遂愈橫。 亡何,山寇蜂起,行省復辟基剿捕,與行院判石抹宜孫守處州。 經略使李國鳳上其功,執政以方氏故抑之,授總管府判,不與兵事。 基遂棄官還青田,著《鬱離子》以見志。 時避方氏者爭依基,基稍為部署,寇不敢犯。 及太祖下金華,定括蒼,聞基及宋濂等名,以幣聘。 基未應,總制孫炎再致書固邀之 ,基始出。 既至,陳時務十八策。 太祖大喜,築禮賢館以處基等,寵禮甚至。 初,太祖以韓林兒稱宋後,遙奉之。 歲首,中書省設禦座行禮,基獨不拜,曰:「牧豎耳,奉之何為!」因見太祖,陳天命所在。 太祖問徵取計,基曰:「士誠自守虜,不足慮。 友諒劫主脅下,名號不正,地據上流,其心無日忘我,宜先圖之。 陳氏滅,張氏勢孤,一舉可定。 然後北向中原,王業可成也。 」太祖大悅曰:「先生有至計,勿惜盡言。 」會陳友諒陷太平,謀東下,勢張甚,諸將或議降,或議奔據鐘山,基張目不言。 太祖召入內,基奮曰:「主降及奔者,可斬也。 」太祖曰:「先生計安出?」基曰:「賊驕矣,待其深入,伏兵邀取之,易耳。 天道後舉者勝,取威制敵以成王業,在此舉矣。 」太祖用其策,誘友諒至,大破之,以克敵賞賞基。 基辭。 友諒兵復陷安慶,太祖欲自將討之,以問基。 基力贊,遂出師攻安慶。 自旦及暮不下,基請逕趨江州,搗友諒巢穴,遂悉軍西上。 友諒出不意,帥妻子奔武昌,江州降。 其龍興守將胡美遣子通款,請勿散其部曲。 太祖有難色。 基從後蹋胡床。 太祖悟,許之。 美降,江西諸郡皆下。 基喪母,值兵事未敢言,至是請還葬。 會苗軍反,殺金、處守將胡大海、耿再成等,浙東搖動。 基至衢 ,為守將夏毅諭安諸屬邑,復與平章邵榮等謀復處州,亂遂定。 國珍素畏基,致書唁。 基答書,宣示太祖威德,國珍遂入貢。 太祖數以書即家訪軍國事,基條答悉中機宜。 尋赴京,太祖方親援安豐。 基曰:「漢、吳伺隙,未可動也。 」不聽。 友諒聞之,乘間圍洪都。 太祖曰:「不聽君言,幾失計。 」遂自將救洪都,與友諒大戰鄱陽蝴,一日數十接。 太祖坐胡床督戰,基侍側,忽躍起大呼,趣太祖更舟。 太祖倉卒徙別舸,坐未定,飛礮擊舊所禦舟立碎。 友諒乘高見之,大喜。 而太祖舟更進,漢軍皆失色。 時湖中相持,三日未決,基請移軍湖口扼之,以金木相犯日決勝,友諒走死。 其後太祖取士誠,北伐中原,遂成帝業,略如基謀。 吳元年以基為太史令,上《戊申大統歷》。 熒惑守心,請下詔罪己。 大旱,請決滯獄。 即命基平反,雨隨注。 因請立法定製 ,以止濫殺。 太祖方欲刑人,基請其故,太祖語之以夢。 基曰:「此得土得眾之象,宜停刑以待。 」後三日,海寧降。 太祖喜,悉以囚付基縱之。 尋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 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軍衛法,初定處州稅糧,視宋制畝加五合,惟青田命毋加 ,曰:「令伯溫鄉裡世世為美談也。 」帝幸汴梁,基與左丞相善長居守。 基謂宋、元寬縱失天下,今宜肅紀綱。 令御史糾劾無所避,宿衛宦侍有過者,皆啟皇太子置之法,人憚其嚴。 中書省都事李彬坐貪縱抵罪,善長素匿之,請緩其獄。 基不聽,馳奏。 報可。 方祈雨,即斬之。 由是與善長忤。 帝歸,愬基僇人壇壝下,不敬。 諸怨基者亦交譖之。 會以旱求言,基奏:「士卒物故者,其妻悉處別營,凡數萬人,陰氣鬱結。 工匠死,胔骸暴露,吳將吏降者皆編軍戶,足乾和氣。 」帝納其言,旬日仍不雨,帝怒。 會基有妻喪,遂請告歸。 時帝方營中都,又鋭意滅擴廓。 基瀕行,奏曰:「鳳陽雖帝鄉,非建都地。 王保保未可輕也。 」已而定西失利,擴廓竟走沙漠,迄為邊患。 其冬,帝手詔敘基勛伐,召赴京,賜賚甚厚,追贈基祖、父皆永嘉郡公。 累欲進基爵,基固辭不受。 第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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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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