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三年,八百大甸寇邊,遏貢使,晟會車裡、木邦討定之。 明年大發兵討交址,拜晟征夷左副將軍,與大將軍張輔異道自雲南入。 遂由蒙自徑野蒲斬木通道,奪猛烈、掤華諸關隘。 舁舟夜出洮水,渡富良江,與輔會師。 共破多邦城,搗其東西二都,蕩諸巢,擒偽王黎季犛,語在《輔傳》。 論功封黔國公,歲祿三千石,予世券。 交址簡定復叛,命晟佩征夷將軍印討之,戰生厥江,敗績。 輔再出帥師合討,擒定送京師。 輔還,晟留捕陳季擴,連戰不能下。 輔復出帥師會晟,窮追至占城,獲季擴,乃班師,晟亦受上賞。 十七年,富州蠻叛,晟引兵臨之,弗攻,使人譬曉,竟下之。 仁宗立,加太傅,鑄征南將軍印給之。 沐氏繼鎮者,輒予印以為常。 宣德元年,交址黎利勢熾,詔晟會安遠侯柳升進討。 升敗死,晟亦退兵。 群臣交劾晟,帝封其章示之。 正統三年,麓川思任發反。 晟抵金齒,與弟昂及都督方政會兵。 政為前鋒,破賊沿江諸寨,大軍逐北至高黎共山下,再破之。 明年復破其舊寨。 政中伏死,官軍敗績。 晟引還,慚懼發病,至楚雄卒。 贈定遠王,謚忠敬。 晟席父兄業,用兵非所長,戰數不利。 朝廷以其絶遠,且世將,寬假之。 而滇人懾晟父子威信,莊事如朝廷。 片楮下,土酋具威儀出郭迎,盥而後啟,曰:「此令旨也。 」晟久鎮,置田園三百六十區,資財充牣,善事朝貴,賂遺不絶,以故得中外聲。 晟有子斌,字文輝,幼嗣公爵,居京師,而以昂代鎮。 昂,字景高,初為府軍左衛指揮僉事。 成祖將使晟南討,乃擢昂都指揮同知,領雲南都司,累遷至右都督。 正統四年佩將印,討麓川,抵金齒。 畏賊盛,遷延者久之。 參將張榮前驅至芒部敗,昂不救,引還,貶秩二級。 已,思任發入寇,擊卻之,又捕斬師宗反者。 六年,兵部尚書王驥、定西伯蔣貴將大軍討思任發,昂主饋運。 賊破,復昂職,命督軍捕思任發,不能得。 十年,昂卒。 贈定邊伯,謚武襄。 斌始之鎮,會緬甸執思任發送京師,其子思機發來襲,斌擊卻之。 思機發復據孟養。 十三年復大發兵,使驥等討之,而斌為後拒,督餉無乏。 卒,贈太傅,謚榮康。 子琮幼,景泰初,命昂孫璘以都督同知代鎮。 璘字廷章,素儒雅,滇人易之,既而號令肅然不可犯,天順初卒。 琮猶幼,擢璘弟錦衣副千戶瓚為都督同知,往代。 居七年,先後討平沾祿諸寨及土官之構兵者,降思卜發,勒還諸蠻侵地。 功多,然頗黷貨。 成化三年春,琮始之鎮,而以瓚為副總兵,移鎮金齒。 琮字廷芳,通經義,能詞章,屬夷饋贄無所受。 尋甸酋殺兄子,求為守,琮捕誅之。 廣西土官虐,所部為亂,琮請更設流官,民大便。 以次討平馬龍、麗江、劍川、順寧、羅雄諸叛蠻,捕擒橋甸、南窩反者。 卒,贈太師,謚武僖。 無子,以瓚孫昆嗣。 昆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僉事。 琮撫為子,朝議以昆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爭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 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 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 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御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 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別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 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爭襲,殺土官,復與都御史顧源討擒之,再加太子太傅。 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 浸驕,凌三司,使從角門入。 諸言官論劾者,輒得罪去。 卒,贈太師,謚莊襄。 子紹勛嗣。 尋甸土舍安銓叛,都御史傅習討之,敗績。 武定土舍鳳朝文亦叛,與銓連兵攻雲南,大擾。 世宗遣尚書伍文定將大軍征之。 未至,而紹勛督所部先進,告土官子弟當襲者,先予冠帶,破賊後當為請。 眾多奮戰,賊大敗。 朝文絶普渡河走,追斬之東川。 銓還尋甸,列砦數十,官軍攻破之,擒銓于芒部。 先後擒賊黨千餘人,俘斬無算。 時嘉靖七年也。 捷聞,加太子太傅,益歲祿。 而是時寮國、木邦、孟養、緬甸、孟密相仇殺,師宗、納樓、思陀、八寨皆亂,久不解。 紹勛使使者遍歷諸蠻,諷以武定、尋甸事,皆懾伏,願還侵地,而木邦、孟養俱貢方物謝罪。 南中悉定。 紹勛有勇略,用兵輒勝。 卒,贈太師,謚敏靖。 子朝輔嗣。 都御史劉渠索賂,朝輔與之,因上章言:「臣家世守茲土,上下相承。 今有司紛更典制,關臣職守,率不與聞,接見不循故例。 臣疏遠孤危,動作掣肘,無以彈壓蠻方。 乞申敕諸臣,悉如其舊。 」詔許之。 給事中萬虞愷劾朝輔,並論渠。 詔罷渠而令朝輔治事如故。 卒,贈太保,謚恭僖。 二子融、鞏皆幼。 詔視琮、璘故事,令融嗣公,給半祿,而授朝輔弟朝弼都督僉事,佩印代鎮。 居三年,融卒,鞏當嗣,朝弼心害之,於是朝弼嫡母李請護鞏居京師,待其長而還鎮。 報可。 鞏未至京卒,朝弼遂得嗣。 嘉靖三十年,元江土舍那鑒叛。 詔朝弼與都御史石簡討之,分五軍薄其城。 城垂拔,以瘴發引還。 詔罷簡,將再出師。 鑒懼仰藥死,乃已。 四十四年討擒叛蠻阿方李向陽。 隆慶初,平武定叛酋鳳繼祖,破賊巢三十餘。 朝弼素驕,事母嫂不如禮,奪兄田宅,匿罪人蔣旭等,用調兵火符遣人詗京師。 乃罷朝弼,以其子昌祚嗣,給半祿。 朝弼怏怏,益放縱。 葬母至南京,都御史請留之。 詔許還滇,毋得預滇事。 朝弼恚,欲殺昌祚。 撫按交章言狀,並發其殺人通番諸不法事,逮系詔獄論死。 援功,錮之南京,卒。 昌祚初以都督僉事總兵官鎮守,久之嗣公爵。 萬曆元年,姚安蠻羅思等叛,殺郡守。 昌祚與都御史鄒應龍發土、漢兵討之,破向寧、鮓摩等十餘寨,犁其巢,盡得思等。 十一年,隴川賊岳鳳叛附緬甸,挾其兵侵旁近土司。 昌祚壁洱海,督裨將鄧子龍、劉綎等斬木邦叛酋罕虔,以暑瘴退師。 明年復攻罕虔故巢,三道併入,擒其酋罕招等,又破緬兵于猛臉。 岳鳳降。 論功加太子太保,悉食故祿。 復以次平羅雄諸叛蠻,再賜銀幣。 緬兵攻猛廣,昌祚會師壁永昌,緬人遁,追擊至那莫江,瘴作而還。 二十一年,緬人復入寇,昌祚逐之。 連戰俱捷,遂傅于緬,會群蠻內亂乃還。 沐氏在滇久,威權日盛,尊重擬親王。 昌祚出,僉事楊寅秋不避道,昌祚笞其輿人。 寅秋訴于朝,下詔切責。 已,以病,命子叡代鎮。 武定土酋阿克叛,攻會城,脅府印去。 叡被逮下獄,昌祚復理鎮事。 卒,孫啟元嗣。 卒,子天波嗣。 十餘年而土司沙定洲作亂,天波奔永昌。 亂定,復歸於滇。 永明王由榔入滇,天波任職如故。 已,從奔緬甸。 緬人欲劫之,不屈死。 初,沙定洲之亂,天波母陳氏、妻焦氏自焚死。 後天波奔緬,妾夏氏不及從,自縊死。 逾數十日收葬,支體不壞,人以為節義所感焉。 第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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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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