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議論有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有一部分卻是強辭奪理的。 認為貿易上的金銀輸出往往有利於國家的議論,是正確的。 認為在私人覺得金銀輸出有利時,禁令不能防止金銀輸出的議論,也是正確的。 但他們如下的議論卻是強辭奪理,即:要保持或增加本國的金銀量,比要保持或增加本國其他有用商品的數量,需要政府更大的關心;自由貿易能確保這些商品的適量供應,毋需政府給予那樣的關心。 他們又說,匯兌的高價必然加劇他們所謂的貿易差額的不利程度,或導致更多的金銀輸出,這樣的說法也是強辭奪理。 誠然,這種高價極不利於該欠外國債務的商人。 在購買外國匯票時,他們要以高得那麼多的價格付給銀行。 但是,雖然由禁令而產生的風險可能使銀行索取額外費用,卻未必會因此而輸出更多的貨幣。 這種費用,一般是在走私時在國內支付的,它不會使人在所需匯出的數目以外,多輸出一文錢。 匯兌的高價,也自然會使商人努力平衡他們的輸出和輸入,使他們盡量縮小他們的支付額。 此外,匯兌的高價必定會產生類似課稅的作用,因為它增高外貨的價格,從而減少外貨的消費。 所以,匯兌的高價不致於增加他們所謂的貿易逆差額,而只會減少他們所謂的貿易逆差額,因而也會減少金銀的輸出。 第2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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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2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