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因土壤天然肥沃,因海岸線與全國面積相比甚長,又因有許多可以通航的河流流貫其間,使內陸各地,能有水運之便,所以,與歐洲任何大國比較,都一樣宜於國外通商,一樣宜於經營遠地銷售的制造業,一樣宜於上述情況所能引起的種種改良。 此外,自伊麗莎白即位以來,英國立法,都特別注意工商業的利益;事實上,歐洲沒有一個國家,即荷蘭亦不例外,其法律一般地說,能這樣有利於此種產業。 所以,英國工商業就在這整個時期內不斷地向前發展起來。 無疑,農村的開發與改良,亦不斷地在進步;但其進步,似較遲緩,不如工商業的迅速。 大部分土地,也許在伊麗莎白時代以前就耕種了,可是還有很大部分,仍全未耕種,至於已耕種的土地,其耕作狀況,大部分亦未盡滿人意。 不過,英格蘭的法律,不僅由保護商業而間接鼓勵農業,且有若幹對農業直接加以獎勵。 除歉收年度外,穀物輸出,不僅自由,且有獎金。 在收獲一般的年度,外穀輸入,又有等於禁止輸入的關稅。 除了來自愛爾蘭的以外,活牲畜的輸入一向是禁止的,而且准許從愛爾蘭輸入亦是不久以前的事。 所以,在兩種最重要的土地生產物即面包與家畜肉上,土地耕作者實享有一種獨占,他人無從染指。 這種獎勵,雖象我後面指出的那樣到底全是幻想,但由此至少可以推知英國立法當局,實有贊助農業的美意。 而最重要的是英格蘭法律對於國內農民曾竭盡所能使其安定獨立而受人尊敬。 所以,在長男承繼法尚未消滅,什一稅繼續征收,與法律精神相反的永久所有權有時仍然有效的國家中,英格蘭總算是最鼓勵農業的國家了。 但英格蘭農業的情況,仍是如此。 設使農業除了由於商業進步而間接得到鼓勵以外,沒得到法律的直接鼓勵,政府袖手旁觀,聽任農民的處境停留於與歐洲其他各國相同的狀態,那末,農業將呈現何種情況呢。 伊麗莎白即位迄今已二百餘年了。 這悠長的期間,是人類繁榮階段通常所能持續的最久期間。 在英格蘭成為大商業國以前大約一百年,法蘭西的對外貿易很可觀。 照當時人的設想,似在查理第八遠征那不勒斯以前,法國的航海業就已很可觀。 但就全體說,法蘭西土地的耕作與改良,遜於英格蘭。 法國法律從未給予農業以直接的獎勵。 第2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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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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