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都市產業化農村產業優越的程度,過去似較現今為大。 與前世紀或現世紀初葉比較,現今的農村勞動工資,更接近於工業勞動工資,現今的農業資本利潤,亦更接近於工商業資本利潤。 這種變化,可以說是以前過分獎勵都市產業所必產生但直到晚近才呈現的後果。 都市所累積的資本量,終於達到這麼大的數額,以致把這數額的資本,使用在都市所特有的產業上,就不能得到象往昔那麼多的利潤。 都市所特有的產業,與其他一切產業,同樣有一定的限度,而資本增加,由於擴大競爭,勢必使資本利潤減低。 都市方面利潤的減低,勢必使資本流向農村,農村勞動有了新需求,勞動的工資必然增高。 要是我可這樣說的話,資本這樣就散布於地面上,而且由於在農業方面使用,資本使部分地回到農村來,資本的大部分,本來是以農村為犧牲而在都市中累積的。 歐洲各國農村最大的改良,都是都市本來所累積的資本流回農村的結果,關於這點,我將在下面說明,同時將論證,雖有若幹國家,經這過程達到了很大的富裕程度,但這過程本身是極緩慢、極不確定、極易遭到不可勝數的意外事故的阻撓,而且,無論就那一點說,都是違反自然,違反理性的。 至於這過程所由而產生的利害關系、偏見、法律及習俗,我將在本書第三篇及第四篇作出詳盡明了的說明。 同業中人甚至為了娛樂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們談話的結果,往往不是陰謀對付公眾便是籌劃抬高價格。 誠然,想通過能實施的或不違反自由和正義的法律來阻止同業者這樣的集會,那是辦不到的,但法律不應該使這種集會易於舉行,更不應該使這種集會非舉行不可。 要同市一切同業者都把姓名住所登記在公共登記簿的規則,就使這種集會易於舉行。 因為這把本來也許無法結識的個別人連系起來,並使同一行業每一個人都能借此獲知所有其他人的住址。 要同一行業的人捐些錢,以救濟同業中的貧者、病者以及孤兒寡婦的規則,由於要他們處理一個共同利害問題,就使這樣的集會非舉行不可。 同業組合,不但使這種集會成為必要,而且使多數通過的決議案對全體有拘束力。 就自由行業說,除非同業者全體同意,否則不可能結成有效的組合,而且這組合只在各個人意見繼續一致的時間內,才能繼續存在。 而就同業組合說,能依多數決議制定規則,並附有適當的懲罰條款;這規則限制競爭的作用,比任何自由結合更有效更持久。 第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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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