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知鄭州,奏罷原武監,馳牧地四千二百頃以予民。 覆判太常,知審官西院。 使遼,燕射運發破的,遼以為文武兼備,待之異於他使。 歸覆命,言遼境無備,因此時可復山後八州。 不聽。 衡患學者不知古今,纂歷代帝系,名曰《編年通載》,神宗覽而善之,謂可冠冕諸史;且念其嘗先多士,進用獨後,面賜三品服。 判吏部流內銓,嘗有員闕,既擬注,而三班院輒用之,反訟吏部。 宰相主其說,衡連奏疏與之辨。 或曰宰相之勢,恐不可深校,衡不為止,至訴于禦前。 神宗命內侍偕至中書,宰相見之怒,衡曰:「衡為朝廷法耳。 」以狀上請而視之,相悟曰:「若爾,吏部是矣。 」乃罪三班。 未幾,知通進銀台司、直舍人院,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 神宗曰:「卿為仁宗朝魁甲,寶文藏禦集之處,未始除人,今以之處卿。 」衡拜謝。 至郡,會官立法禁民販鹽,衡言:「民恃鹽以生,生之所在,雖犯法不顧。 空令犴獄日繁,請如故便。 」徙知成德軍,坐事免。 元祐中,歷秀、襄、河陽、曹、蘇州,加集賢院學士,復以待制知揚、廬、宣、潁州,卒,年七十五。 顏復,字長道,魯人,顏子四十八世孫也。 父太初,以名儒為國子監直講,出為臨晉簿。 嘉祐中,詔郡國敦訪遺逸,京東以復言。 凡試于中書者二十有二人,考官歐陽修奏復第一。 賜進士,為校書郎,知永寧縣。 熙寧中,為國子直講。 王安石更學法,取士率以己意,使常秩等校諸直講所出題及所考卷,定其優劣,復等五人皆罷。 元祐初,召為太常博士。 建言:「士民禮制不立,下無矜式。 請令禮官會萃古今典範為五禮書。 又請考正祀典,凡干讖緯曲學、污條陋制、道流醮謝、術家厭勝之法,一切芟去。 俾大小群祀盡合聖人之經,為後世法。 」遷禮部員外郎。 孔宗翰請尊奉孔子祠,復因上五議,欲專其祠饗,優其田祿,蠲其廟干,司其法則,訓其子孫。 朝廷多從之。 兼崇政殿說書,進起居舍人兼侍講,轉起居郎。 請擇經行之儒,補諸縣教官;凡學者考其志業,不由教官薦,不得與貢舉、升太學。 拜中書舍人兼國子監祭酒。 言:「太學諸生,有誘進之法,獨教官未嘗旌別,似非嚴師勸士之道。 」未踰年,以疾改天章閣待制,未拜而卒,年五十七。 王岩叟等言復學行超特,宜加優賻,詔賜錢五十萬。 子岐,建炎中為門下侍郎。 孫升,字君孚,高郵人。 第進士,簽書泰州判官。 哲宗立,為監察御史。 朝廷更法度,逐奸邪,升多所建明。 嘗上疏曰:「自二聖臨禦,登用正人,天下所謂忠信端良之士,豪傑俊偉之材,俱收並用,近世得賢之盛,未有如今日者。 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正道日長而邪慝日消,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此首開言路之效也。 願于耳目之臣,論議之際,置黨附之疑,杜小人之隙;疑間一開,則言者不安其職矣。 言者不安其職,則循默之風熾,而壅蔽之患生,非朝廷之福也。 」遷殿中待御史。 梁燾責張問,升從而擊之,執政指為附和,出知濟州。 踰年,提點京西刑獄,召為金部員外郎,復拜殿中侍御史,進侍御史。 時翰林承旨鄧溫伯為台臣所攻,升與賈易論之尤力。 謂草蔡確制,稱其定策功比漢周勃,欺天負國,豈宜親承密命?不報。 由起居郎擢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 董敦逸、黃廷基摭升過,改集賢院學士。 紹聖初,翟思、張商英又劾之,削職,知房州、歸州;貶水部員外郎,分司;又貶果州團練副使,汀州安置。 卒,年六十二。 升在元祐初,嘗言:「王安石擅名世之學,為一代文宗。 及進居大位,出其私智,以蓋天下之聰明,遂為大害。 今蘇軾文章學問,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 為翰林學士,已極其任矣;若使輔佐經綸,願以安石為戒。 」世譏其失言。 韓川,字元伯,陝人。 進士上第,歷開封府推官。 元祐初,用劉摯薦,為監察御史。 極論市易之害,以為:「雖曰平均物直,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就使有獲,尚不可為,況所獲不如所亡,果何事也?願量留官吏,與之期,使趣罷此法。 」從之。 遷殿中侍御史。 疏言:「朝廷於人才,常欲推至公以博採,及其弊也,則幾于利權勢而抑孤寒;常欲收勤績以赴用,要其終也,則莫不收虛名而廢實效。 近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遇大州闕,則選諸所表;他雖考課上等,皆莫得預。 推原旨意,固欲得人。 然所謂太中大夫以上,率在京師,諸馳騖請求者,得之為易;至于淹歷郡縣治狀應法者,顧出其下,則是謹身修潔之人,不若營求一章之速化也。 」於是詔吏部更立法。 張舜民論西夏事,乞停封冊,朝廷以為開邊隙,罷其御史。 梁燾等為舜民爭之。 川與呂陶、上官均謂舜民之言,實不可行。 燾等去,川亦改太常少卿,不拜,加集賢校理、知潁州。 還為侍御史、樞密都承旨,進中書舍人、吏、禮二部侍郎,以龍圖閣待制復守潁,徙虢州。 與孫升同受責,由坊州、郢州貶屯田員外郎,分司,岷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 徽宗立,得故官,知青、襄二州,卒。 龔鼎臣,字輔之,鄆之須城人。 父誘衷,武陵令。 鼎臣幼孤自立,景祐元年第進士,為平陰主簿,疏泄瀦水,得良田數百千頃。 調孟州司法參軍,以薦,為泰寧軍節度掌書記。 徂徠石介死,讒者謂介北走遼,詔袞州劾狀。 郡守杜衍會問,掾屬莫對,鼎臣獨曰:「介寧有是,願以闔門證其死。 」衍探懷出奏稿示之,曰:「吾既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如是,未可量也。 」舉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萊蕪縣。 大臣薦試館職,坐與石介善,不召。 徙知濛陽縣,轉秘書丞。 丁母憂,服除,知安丘縣。 以賢良方正召試秘閣,轉太常博士,賜五品服,知渠州。 渠故僻陋無學者,鼎臣請于朝,建廟學,選邑子為生,日講說,立課肄法,人大勸,始有登科者。 郡人繪像事之。 召入編校史館書籍,轉都官,擢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歲冬旱,將錫春宴,鼎臣曰:「旱甾太甚,非君臣同樂之時,請罷宴以答天戒。 」日當食,陰雲不見,鼎臣曰:「陽精既虧,四方必見,為異益大,願精思力行,進賢遠佞,以應皇極。 」又論內侍都知鄧保信罪狀,不應出入禁中;蘇安靜年未五十,不應超押班;妃嬪贈三代,僭後禮;董淑妃賜謚,非是;凡大禮赦,請準太平興國詔書,前期下禁約,後有犯不原,以杜指赦為奸者,宜著為令;開封三司于法外斷獄,朝廷多曲徇其請,願先付中書審畫。 仁宗悉從之。 尋兼管勾國子監,判登聞檢院,詳定寬恤民力奏議。 淮南災,以鼎臣體量安撫,蠲逋振貸,全活甚眾。 為遼正旦使,鼎臣奏:「景德中,遼犯淄、青,臣祖母、兄、姊皆見略,義不忍往。 」許之,仍詔後子孫並免行焉。 俄拜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賜三品服。 轉吏、禮二部郎中。 論宗室宜歲試補外官,請汰濫官冗兵,蕃財用,禁奢靡。 連劾薛向奸暴,鬻鹽、市馬皆罔上。 英宗登位,屢乞延訪臣下,親決國事。 上疏勸皇太后早還政;及捲簾而禦璽未復,又極論。 謂昭陵宜儉葬,景靈神禦殿不宜增侈,以彰先帝恭德。 鼎臣在言路累歲,闊略細故,至大事,無所顧忌。 然其言優遊和平,不為峻激,使人主易聽,退亦未嘗語人,故其事多施行。 第5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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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5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