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稱:「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蓋士之成名,在斯二者。 故古人以天下為大,方身則輕;生為重矣,比義則輕。 然則死有重於太山,貴其理全也;生有輕於鴻毛,重其義全也。 故生無再得,死不可追。 而仁道不遠,則殺身以徇;義重於生,則捐軀而踐。 龍逢殞命于夏癸,比干竭節于商辛,申蒯斷臂于齊莊,弘演納肝于衛懿,漢之紀信、欒布,晉之向雄、嵇紹,並不憚于危亡,以蹈忠貞之節。 雖功未存於社稷,力無救于顛墜。 然視彼苟免之徒,貫三光而洞九泉矣。 凡在立名之士,莫不庶幾焉。 然至臨難忘身,見危授命,雖斯文不墜,而行之蓋寡。 固知士之所重,信在慈乎。 非夫內懷鐵石之心,外負陵霜之節,孰能行之若命,赴蹈如歸者乎!自魏訖隋,年餘二百,若乃歲寒見松柏,疾風知勁草,千載之後,懍懍猶生。 豈獨聞彼伯夷,懦夫立志,亦冀將來君子,有所庶幾。 《魏書》序于什門、段進、石文德、汲固、王玄威、婁提、劉渴侯、硃長生、馬八龍、門文愛、晁清、劉侯仁、石祖興、邵洪哲、王榮世、胡小彪、孫道登、李幾、張安祖、王閭以為《節義傳》,今又檢得郭琰、沓龍超、乙速孤佛保,及《周書孝節傳》李棠、杜叔毗附之。 又案《齊書》不立此篇,而《隋書》序劉弘、皇甫誕、游元、馮慈明、張須阤、楊善會、獨孤盛、元文都、盧楚、劉子翊、堯君素為《誠節傳》。 今皇甫誕、馮慈明、獨孤盛、元文都各附其家傳,其餘並附此篇,又檢取《隋書孝義傳》郎方貴、郭世俊亦附之,以備《節文傳》雲。 于什門,代人也。 魏明元時為謁者,使喻馮跋。 及至和龍,住外不入,使謂跋曰:「大魏皇帝有詔,須馮主出受,然後敢入。 」跋使人牽逼令入。 見跋不拜,跋令人按其項。 什門曰:「馮主拜受詔,吾自以賓主致敬,何須苦見逼也?」與跋往複,聲氣厲然,初不撓屈。 既而跋止什門。 什門于群眾中回身背跋,披褲後襠以辱之。 既而拘留,隨身衣裳,敗壞略盡,蟣虱被體。 跋遺以衣服,拒而不受。 歷二十四年。 後馮弘上表稱臣,乃送什門歸。 拜書侍御史。 太武下詔褒美,比之蘇武,賜羊千口、帛千匹,進為上大夫,策告宗廟,班示天下。 段進,不知何許人也。 太武初,為白道守將。 蠕蠕大檀入塞,圍之,力屈被執。 進抗聲大罵,遂為賊殺。 帝愍之,追贈安北將軍,賜爵顯美侯,謚曰莊。 石文德,中山蒲陰人也。 有行義。 真君初,縣令黃宣在任喪亡。 宣單貧,無期親。 文德祖父苗以家財殯葬,持服三年。 奉養宣妻二十餘載,及亡,又衰縗斂祔,率禮無闕。 自苗逮文德,刺史守令卒官者,制服送之。 五世同居,閨門雍睦。 又梁州上言,天水白石縣人趙令安、孟蘭強等四世同居,行著州裡。 詔並標榜門閭。 汲固,東郡梁城人也。 為兗州從事。 刺史李式坐事被收,吏人皆送至河上。 時式子憲生始滿月。 式大言于眾曰:「程嬰、仵臼何如人也?」固曰:「今古豈殊!」遂便潛還不顧,徑來入城,于式婦閨抱憲歸藏。 及捕者收憲,屬有一婢產男,母以婢兒授之。 事尋泄,固乃攜憲逃遁,遇赦始歸。 憲即為固長育,至十餘歲,恆呼固夫婦為郎婆。 後高祐為兗州刺史,嘉固節義,以為主簿。 王玄威,恆農北陝人也。 獻文崩,玄威立草廬于州城門外,衰裳蔬粥,哭踴無時。 刺史苟頽以事表聞。 詔令問狀,云:「先帝澤被蒼生,玄威不勝悲慕,戀心如此,不知禮式。 」詔問玄威,欲有所訴,聽為表列。 玄威云:「聞諱悲號,竊謂臣子同例,無所求謁。 」及至百日,乃自竭家財,設四百人齋會。 忌日,又設百僧供。 至大除日,詔送白褲褶一具與玄威釋服,下州令表異焉。 婁提,代人也。 獻文時,為內三郎。 獻文暴崩,提謂人曰:「聖主升遐,安用活為!」遂引佩刀自刺,幾死。 文明太后詔賜帛二百匹。 時有敕勒部人蛭拔寅,兄地于坐盜食官馬,依制命死。 拔寅自誣己殺,兄又云實非弟殺。 兄弟爭死,辭不能定,孝文昭原之。 劉渴侯,不知何許人也。 稟性剛烈。 太和中,為徐州後軍,以力死戰,眾寡不敵,遂禽。 瞋目大罵,終不降屈,為賊所殺。 孝文贈立忠將軍、平州刺史、上庸侯,賜絹千匹、谷千斛。 有嚴季者亦為軍校尉,與渴侯同殿,勢窮被執,終不降屈。 後得逃還,除立節將軍,賜爵五等男。 硃長生、于提者,並代人也。 孝文時,長生為員外散騎常侍,與提俱使高車。 既至,高車王阿伏至羅責長生等拜,長生拒之。 阿伏至羅乃不以禮待。 長生以金銀寶器奉之,至羅既受獻,長生曰:「為臣內附,宜盡臣禮,何得口雲再拜,而實不拜。 」呼出帳,命眾中拜。 阿伏至羅慚其臣下,大怒曰:「帳中何不教我拜,而辱我于大眾?」奪長生等獻物,內之叢石,兵脅之曰:「為我臣則活,不降則殺汝!」長生與于提瞋目厲聲責之曰:「我為鬼,不為汝臣!」阿伏至羅大怒,絶其飲食。 從者三十人皆求阿伏至羅,乃給以肉酪。 長生與提又不從,乃各分徙之。 三歲及放還。 孝文以長生等守節,遠同蘇武,拜長生河內太守,提隴西太守,並賜爵五等男,從者皆為令長。 馬八龍,武邑武強人也。 輕財重義。 友人武遂縣尹靈哲在軍喪亡,八龍聞即奔赴,負屍而歸,以家財殯葬,為制緦麻,撫其孤遺,恩如所生。 州郡表列,詔表門閭。 門文愛,汲郡山陽人也。 早孤,供養伯父母以孝謹聞。 伯父亡,服未終,伯母又亡。 文愛居喪持服六年,哀毀骨立。 鄉人魏仲賢等相與標其孝義。 晁清,遼東人也。 祖暉,濟州刺史、潁川公。 清襲祖爵,例降為伯。 為梁城戍將,梁師攻圍,糧盡城陷。 清抗節不屈,為賊所殺。 宣武褒美,贈樂陵太守,謚曰忠。 子榮賓襲。 劉侯仁,豫州人也。 城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據城南叛。 悅息朏,走投侯仁,賊雖重加購募,又嚴其捶撻,侯仁終無漏泄。 朏遂免禍。 事寧,有司奏其操行,請免府籍,敘一小縣。 詔可。 石祖興,常山九門人也。 太守田文彪、縣令和真等喪亡,祖興自出家絹二百餘匹,營護喪事。 州郡表列。 孝文嘉之,賜爵二級為上造。 後拜寧陵令,卒。 吏部尚書李韶奏其節義,請加贈謚,以獎來者,靈太后如所奏。 有司謚曰恭。 邵洪哲,上谷沮陽人也。 縣令范道榮先自朐城歸款,以除縣令。 道榮鄉人徐孔明妄經公府,訟道榮非勛,道榮坐除名。 覊旅孤貧,不能自理。 洪哲不勝義憤,遂代道榮詣京師,明申曲直,經歷寒暑,不憚劬勞。 道榮卒得復雪。 又北鎮反亂,道榮孤單,無所歸附。 洪哲兄伯川復率鄉人來相迎接,送達幽州。 道榮感其誠節,訴省申聞。 詔下州郡,標其裡閭。 王榮世,陽平館陶人也。 為三城戍主、方城縣子。 梁師攻圍,力窮,知不可全,乃先焚府庫,後殺妻妾。 及賊陷城,與戍副鄧元興等俱以不屈被害。 明帝下詔,褒美忠節,進榮世爵為伯,贈齊州刺史;元興開國子,贈洛州刺史。 第4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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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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