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奉馮氏過厚,于李氏過薄,舅家了無敘用,朝野人士,所以竊議。 太常高閭,顯言于禁中。 及宣武寵隆外家,並居顯位。 乃惟孝文舅氏,存已不沾恩澤。 景明末,特詔興祖為中山太守。 正始初,詔追崇惠為使持節、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定州刺史、中山公。 太常考行,上言:案謚法,武而不遂曰壯,謚曰壯公。 興祖自中山遷燕州刺史,卒。 以兄安祖子侃晞為後,襲先封南郡王。 後以庶姓罷王,改為博陵郡公。 侃晞為莊帝所親幸,拜散騎常侍、嘗食典禦。 帝之圖爾硃榮,侃晞與魯安等持刃于禁內殺榮。 及莊帝蒙塵,侃晞奔梁。 高肇,字首文,文昭皇太后之兄也。 自雲本勃海蓚人。 五世祖顧,晉永嘉中,避亂入高麗。 父颺,字法脩。 孝文初,與弟乘信及其鄉人韓內、冀富等入魏,拜厲威將軍、河間子;乘信明威將軍,俱待以客禮。 遂納颺女,是為文昭皇后,生宣武。 颺卒,景明初,宣武追思舅氏,征肇兄弟等。 錄尚書事、北海王詳等奏,颺宜贈左光祿大夫,賜爵勃海公,謚曰敬。 其妻蓋氏,宜追封清河郡君。 詔可。 又詔颺嫡孫猛襲勃海公爵,封肇平原郡公,肇弟顯澄城郡公,三人同日受封。 始宣武未與舅氏相接,將拜爵,乃賜衣幘,引見肇、顯于華林都亭。 皆甚惶懼,舉動失儀,數日之間,富貴赫奕。 是年,咸陽王禧誅,財物珍寶、奴婢、田宅多入高氏。 未幾,肇為尚書右仆射、冀州大中正,尚宣武姑高平公主,遷尚書令。 肇出自夷土,時望輕之。 及在位居要,留心百揆,孜孜無倦,世咸謂之為能。 宣武初,六輔專政,後以咸陽王禧無事構逆,由是委肇。 肇既無親族,頗結朋黨,附之者旬月超升,背之者陷以大罪。 以北海王詳位居其上,構殺之。 又說宣武防衛諸王,殆同囚禁。 時順皇后暴崩,世議言肇為之。 皇子昌薨,僉謂王顯失于醫療,承肇意旨。 及京兆王愉出為冀州刺史,畏肇恣擅,遂至不軌。 肇又譖殺彭城王勰。 由是朝野側目,咸畏惡之。 因此專權,與奪任己。 又嘗與清河王懌于雲門外廡下,忽忿諍,大至紛紜。 太尉、高陽王雍和止之。 高後既立,逾見寵信。 肇既當衡軸,每事任己,本無學識,動違禮度。 好改先朝舊制,減削封秩,抑黜勛人,由是怨聲盈路矣。 延昌初,遷司徒。 雖貴登台鼎,猶以去要怏怏,眾咸嗤笑之。 父兄封贈雖久,竟不改瘞。 三年,乃詔令還葬。 肇不自臨赴,唯遣其兄子猛改服詣代,遷葬于鄉。 時人以肇無識,哂而不責也。 及大舉征蜀,以肇為大將軍、都督諸軍,為之節度。 與都督甄琛等二十餘人,俱面辭宣武于東堂,親奉規略。 是日,肇所乘駿馬,停于神獸門外,無故驚倒,轉臥渠中,鞍具瓦解,眾咸怪異。 肇出,惡焉。 四年,宣武崩,赦,罷征軍。 明帝與肇及征南將軍元遙等書,稱諱言以告凶問。 肇承變,非唯仰慕,亦憂身禍,朝夕悲泣,至于羸悴。 將至,宿瀍澗驛亭,家人夜迎省之,皆不相視。 直至闕下,縗服號哭,升太極殿,盡哀。 太尉高陽王先居西柏堂,專決庶事,與領軍于忠,密欲除之。 潛備壯士直寢邢豹、伊盆生等十餘人于舍人省下。 肇哭梓宮訖,于百官前引入西廓,清河王懌、任城王澄及諸王等皆竊言目之。 肇入省,壯士扼而拉殺之,下詔暴其罪惡,稱為自盡。 自余親黨,悉無追問。 削除職爵,葬以士禮。 逮昏,乃于廁門出其屍歸家。 初肇西征,行至函谷,車軸中折,從者皆以為不獲吉還也。 靈太后臨朝,令特贈營州刺史。 永熙二年,孝武帝贈使持節、侍中、中外諸軍事、太師、大丞相、太尉公、錄尚書事、冀州刺史。 肇子植,自中書侍郎為濟州刺史,率州軍討破元愉別將有功,當蒙封賞。 不受。 云:「家荷重恩,為國致效,是其常節,何足以膺進陟之報?」懇惻發於至誠。 歷青、相、朔、恆四州刺史,卒。 植頻蒞五州,皆清能著稱,當時號為良刺史。 贈安北將軍、冀州刺史。 肇長兄琨,早卒,襲颺封勃海郡公,贈都督五州諸軍事、鎮東大將軍、冀州刺史。 詔其子猛嗣。 猛字豹兒,尚長樂公主,即宣武同母妹也。 拜駙馬都尉,歷位中書令,出為雍州刺史,有能名。 入為殿中尚書,卒。 贈司空、冀州刺史。 孝武帝時,復贈太師、大丞相、錄尚書事。 公主無子,猛先在外有男,不敢令主知,臨終方言之,年歲三十矣。 乃召為喪主。 尋卒,無後。 琨弟偃,字仲游。 太和十年,卒。 正始中,贈安東將軍、都督、青州刺史,謚曰莊侯。 景明四年,宣武納其女為貴嬪,及于順皇后崩,永平元年,立為皇后。 二年,八坐奏封后母王氏為武邑郡君。 偃弟壽,早卒。 壽弟即肇也。 肇弟顯,侍中、高麗國大中正,早卒。 胡國珍,字世玉,安定臨涇人也。 祖略,姚興勃海公姚逵平北府諮議參軍。 父深,赫連屈丐給事黃門侍郎。 太武克統萬,深以降款之功,賜爵武始侯。 後拜河州刺史。 國珍少好學,雅尚清儉。 太和十五年襲爵,例降為伯。 女以選入掖庭,生明帝,即靈太后也。 孝明帝踐祚,以國珍為光祿大夫。 靈太后臨朝,加侍中,封安定郡公。 追崇國珍妻皇甫氏為京兆郡君,置守塚十戶。 尚書令、任城王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諮大務。 詔屈公入決萬機。 尋進位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賜絹,歲八百疋,妻梁四百匹,男女姊妹各有差。 國珍與太師高陽王雍、太傅清河王懌、太保廣平王懷入居門下,同厘庶政。 詔依漢車千秋、晉安平王故事,給步輓一乘,自掖門至于宣光殿,得以出入,並備几杖。 後與侍中崔光,俱授帝經,侍直禁中。 國珍上表陳刑政之宜,詔皆施行。 延和初,加國珍使持節、都督、雍州刺史,驃騎大將軍開府。 靈太后以國珍年老,不欲令其在外,且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遷司徒公,侍中如故。 就宅拜之。 靈太后、明帝率百僚幸其第,宴會極歡。 又追京兆郡君為秦太上君。 太上君景明三年薨于洛陽,于此十六年矣。 太后以太上君墳瘞卑局,更增廣,為起塋域門闕碑表。 侍中崔光等奏:「按漢高祖母始謚曰昭靈夫人,後為昭靈後;薄太后母曰靈文夫人,皆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 今秦太上君未有尊謚,陵寢孤立,即秦君名,宜上終稱,兼設掃衛,以慰情典。 請上尊謚曰孝穆,權置園邑三十戶,立長丞奉守。 」太后從之。 封國珍繼室梁氏為趙平郡君。 元叉妻拜為女侍中,封新平郡君,又徙封馮翊君。 國珍子祥妻長安縣公主,即清河王懌女也。 國珍年雖篤老,而雅敬佛法,時事潔齊,自禮拜。 至于出入侍從,猶能跨馬據鞍。 神龜元年四月七日,步從所建佛像,發第至閶闔門四五里。 八日,又立觀像,晚乃肯坐。 勞熱增甚,因遂寢疾。 靈太后親侍藥膳,十二日薨,年八十。 給東園溫明秘器,五時朝服各一具,衣一襲,贈布五千匹,錢一百萬,蠟千斤。 大鴻臚持節監護喪事。 太后還宮,成服于九龍殿,遂居九龍寢室。 明帝服小功服,舉哀于太極東堂。 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齋令七人出家,百日設萬人齋,二七人出家。 先是巫覡言將有凶,勸令為厭勝法,國珍拒而不從,雲吉凶有定分,唯修德以禳之。 臨死,與太后訣,雲「母子善臨天下」,慇勤至于再三。 又及其子祥雲,「我唯有一子,死後勿如比來威抑之」。 靈太后以其好戲,時加威訓,國珍故以為言。 第4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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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