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陳茂者,河東猗氏人。 家世寒微,質直恭謹,為州裡所稱。 文帝為隋國公,引為僚佐,待遇與圓通等。 每令典家事,常稱旨。 後從帝與齊師戰于晉州,賊甚盛,帝將挑戰,茂固止不得,因捉馬鞚。 帝怒,拔刀斫其額,流血被面,詞氣不撓。 帝感而謝之,厚加禮敬。 帝為丞相,委以心膂。 及受禪,拜給事黃門侍郎,封魏城縣男,每典機密。 轉益州總管司馬,遷太府卿,進爵為伯。 卒官。 子政嗣。 政字弘道,倜儻有文武大略,善鐘律,便弓馬。 少養宮中,年十七,為太子千牛備身。 京都大俠劉居士重政才氣,數從之遊。 圓通子孝常與政相善,並與居士交結。 及居士伏誅,政及常從坐,上以功臣子,撻之二百而赦之。 由是不得調。 煬帝時,歷位協律郎、通事謁者、兵曹承務郎。 帝以其才,甚重之。 宇文化及之亂,以為太常卿。 後歸大唐,為梁州總管,遇賊見殺。 郭榮,字長榮,自雲太原人也。 父徽,仕魏為同州司馬。 時武元皇帝為刺史,由是與隋文帝有舊。 徽後位洵州刺史、安城縣公。 及帝受禪,拜太仆卿,卒官。 榮容貌魁岸,外疏內密,與交者多愛之。 周大塚宰宇文護引為親信。 護察榮謹願,擢為中外府水曹參軍。 齊寇屢侵,護令榮于汾州觀城勢,時汾州與姚襄鎮相去懸遠,榮以二城孤迥,勢不相救,請于州鎮間更築城以相控攝,護從之。 俄而齊將段孝先攻陷姚襄、汾州二城,唯榮所立者獨能自守。 護作浮橋出兵,孝先於上流縱大筏擊浮橋,護令榮督便水者引取其筏。 以功授大都督。 護又以稽胡數為寇亂,使綏集之。 榮于上郡、延安築周昌、弘信、廣安、招遠、咸寧等五城以遏其要路,稽胡由是不能為寇。 周武親總萬機,拜宣納中士。 後從平齊,以功封平陽縣男。 遷司水大夫。 榮少與隋文帝親狎,帝嘗與夜坐月下,謂榮曰:「吾仰觀玄象,俯察人事,周歷已盡,我其代之。 」榮深自結納。 未幾,周宣崩,文帝總百揆,召榮,撫其背笑曰:「吾言驗未?」既拜相府樂曹參軍。 俄以本官復領籓部大夫。 文帝受禪,引為內史舍人,以龍潛之舊,進爵蒲城郡公,位上儀同。 累遷通州刺史。 仁壽初,西南夷獠多叛,詔榮領八州諸軍事、行軍總管討平之。 煬帝即位,入為武候驃騎大將軍,以嚴正聞。 後黔字首領田羅駒阻清江作亂,夷陵諸郡人夷多應者,詔榮擊平之。 遷左候衛將軍。 從帝西征吐谷渾,拜銀青光祿大夫。 遼東之役,以功進左光祿大夫。 明年,帝復事遼東,榮以為中國疲弊,萬乘不宜屢動,乃言于帝,請止行。 帝不納。 復從軍攻遼東城,榮親蒙矢石,晝夜不釋甲冑。 帝知之大悅,每勞勉之。 帝后以榮年老,欲出為郡。 榮陳請不願。 哀之,拜右候衛大將軍。 後數日,帝謂百僚曰:「誠心純至如郭榮者,固無比矣。 」楊玄感之亂,帝令馳守太原。 明年,從帝至柳城,卒於懷遠鎮。 帝為廢朝,贈兵部尚書,謚曰恭。 子福善。 龐晃,字元顯,榆林人也。 父虯,周驃騎大將軍。 晃少以良家子召補州都督。 周文帝署大都督,領親信兵,常置左右。 晃因徙居關中。 後遷驃騎將軍,襲爵比陽侯。 衛王直出領襄州,晃以本官從。 尋與長湖公元定擊江南,孤軍深入,沒于陳。 數年,衛王直遣晃弟車騎將軍元俊賚絹八百匹贖焉,乃得歸。 拜上儀同,復事衛王。 時隋文帝出為隨州刺史,路經襄陽,衛王令晃詣文帝。 晃知帝非常人,深自結納。 及帝去官歸京師,晃迎見于襄邑。 帝甚歡,與晃同飯,晃因曰:「公相貌非常,名在圖籙,九五之日,幸願不忘。 」帝笑曰:「何妄言也!」頃之,有一雄雉鳴于庭,帝令晃射之,曰:「中則有賞。 然富貴之日,持以為驗。 」文帝受禪,與晃言及之,晃再拜曰:「陛下君臨宇內,猶憶曩時之言?」上笑曰:「公此言何得忘也!」尋加上開府,拜右衛將軍。 進爵為公。 河間王弘之擊突厥。 晃性剛悍。 時廣平王雄當途用事,勢傾朝廷,晁每陵侮之。 嘗于軍中臥,見雄不起,雄甚銜之。 復與高熲有隙。 二人屢譖晃,由是宿衛十餘年,官不得進。 出為懷州刺史,遷原州總管,卒於官。 帝為廢朝,謚曰敬。 子長壽,頗知名,位驃騎將軍。 李安,字玄德,隴西狄道人也。 父蔚,仕周,為相燕恆三州刺史、襄武縣公。 安美姿容,善騎射。 天和中,襲爵襄武公,授儀同、小司右上士。 隋文帝作相,引之左右,遷職方中大夫。 復拜安弟哲為儀同。 安叔父梁州刺史璋時在京師,與周趙王謀害帝,誘哲為內應。 哲謂安曰:「寢之則不忠,言之則不義,失忠與義,何以立身?」安曰:「丞相,父也,其可背乎!」遂陰白之。 及趙王等伏誅,將加官賞,安頓首曰:「豈可將叔父之命以求官賞?」於是俯伏流涕,悲不自勝。 帝為之改容曰:「我為汝特存璋子。 」乃命有司罪止璋身,帝亦為安隱其事而不言。 尋授安開府,進封趙郡公,哲上儀同、黃台縣男。 文帝即位,歷內史侍郎、尚書左丞、黃門侍郎。 平陳之役為楊素司馬,仍領行軍總管,率蜀兵順流東下。 時陳人屯白沙,安謂諸將曰:「水戰非北人所長。 今陳人依險泊船,必輕我無備。 夜襲之,賊可破也。 」安率眾先鋒,大破陳師。 詔書勞勉,進位上大將軍、郢州刺史。 轉鄧州刺史。 求為內職,帝重違其意,除左領左右將軍。 遷右領軍大將軍。 拜哲開府儀同三司、備身將軍。 兄弟俱典禁衛,恩信甚重。 十八年,突厥犯塞,以安為行軍總管,從楊素擊之。 安別出長川,會虜渡河,與戰破之。 仁壽元年,出安為寧州刺史,哲為衛州刺史。 安子瓊,哲子瑋,始自襁褓,乳養宮中,至是年八九歲,始命歸家。 其親顧如是。 帝嘗言及作相時事,因愍安兄弟滅親奉國,乃下詔曰:「先王立教,以義斷恩,割親愛之情,盡事君之道,用能弘獎大節,體此至公。 往者朕登庸惟始,王業初基,寧州刺史趙郡公李安,其叔璋潛結籓枝,包藏不逞。 安與弟哲深知逆順,披露丹心,凶謀既彰,罪人斯得。 朕每念誠節,嘉之無已。 但以事涉其親,猶有疑惑,欲使安等名教之方,自處有地。 朕常為思審,遂致淹年。 今更詳案聖典,求諸往事,父子天性,忠孝猶不併立,況復叔侄恩輕,情禮本有差降。 忘私奉國,深得正理。 宜錄舊勛,重弘賞命。 」於是拜安、哲俱為柱國,賜縑各五十匹、馬百匹、羊千口。 以哲為備身將軍。 進封順陽郡公。 安謂親族曰:「雖家獲全,而叔父遭禍,今奉此詔,悲愧交懷。 」因歔欷悲感,不能自勝。 先患水病,於是疾甚而卒。 謚曰懷。 子瓊嗣。 少子孝恭,最知名。 哲,煬帝時工部尚書,後坐事除名,配防嶺南,道卒。 第3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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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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