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字思敬,少有器量,博覽墳籍,兼善辭令。 濟陽蔡大寶有重名于江左,時為岳陽王蕭詧諮議,見莊,嘆曰:「襄陽水鏡,復在於茲!」大寶遂以其女妻之。 俄而察闢為參軍。 及詧稱帝,累遷鴻臚卿。 及隋文帝輔政,蕭巋令莊奉書入關。 時三方構難,文帝懼巋有異志,及莊還,謂曰:「孤昔以開府從役江陵,深蒙梁主殊眷。 今主幼時艱,猥蒙顧托。 梁主弈業重光,委誠朝廷,而今已後,方見松筠之節。 君還申孤此意于梁主也。 」遂執莊手而別。 時梁之將帥咸請與尉遲迥連衡,進可盡節于周氏,退可席捲山南,唯巋疑不可。 會莊至自長安,申文帝結托之意,遂言于巋曰:「今尉遲迥雖曰舊將,昏耄已甚。 消難、王謙常人之下者,非有匡合之才。 況山東、庸蜀從化日近,周室之恩未洽于朝廷。 臣料之,迥等終當覆滅,隨公必私周國,未若保境息人,以觀其變。 」巋深以為然。 未幾,消難奔陳,迥及謙相次就戮。 巋謂莊曰:「近若從眾言,社稷已不守矣。 」文帝踐祚,莊又入朝,帝深慰勉之。 及為晉王廣納妃于梁,莊因是往來四五反,前後賜物數千段。 梁國廢,授開府儀同三司,除給事黃門侍郎。 莊明習舊章,雅達政事,凡所駁正,帝莫不稱善。 蘇威為納言,重莊器識,常奏帝云:「江南人有學業者,多不習世務;習世務者,又無學業。 能兼之者,不過柳莊。 」高熲亦與莊甚厚。 莊與陳茂同官,不能降意。 茂見上及朝臣多屬意于莊,心每不平。 帝與茂有舊,譖訴頗行。 尚書省嘗奏犯罪人,依法合流,而上處以大闢。 莊據法執之,帝不從,由是忤旨。 俄屬尚藥進丸藥不稱旨,茂因奏莊不親監,帝怒。 十一年,徐璒等反于江南,詔莊以行軍總管長史,隨軍討之。 璒平,即授饒州刺史,甚有能名。 卒於官。 論曰:韓褒奉事三帝,以忠厚知名。 趙肅平允當官,張軌循良播美,李彥譽流省閣,郭彥信著蠻貃,歷官出納,並當時之選也。 梁昕、皇甫璠、辛慶之、王子直、杜杲之徒,並關右之舊族。 或紆組登朝,獲當官之譽,或張旃出境,有專對之才,既茂國猷,克隆家業,美矣!魏文帝雲「文人不護細行。 」其呂思禮之謂乎!徐招、檀翥、孟信各以才學自業,又加之以清介,並志能之士也。 宗懍才辭干局,見重梁元,逮乎播越秦中,不預政事,豈亡國俘虜不與圖存者乎?梁氏據有江東五十餘載,挾策紀事,蓋亦多人。 劉璠學思通博,有著述之譽,雖傳疑傳信,頗有詳略,而屬辭比事,為一家之言。 行本正色抗言,具存乎骨鯁。 柳遐立身之道,進退有節,觀其眷戀墳隴,其孝可移于朝廷;盡禮舊主,其忠可事于新君。 夫能推此類以求賢,則知人幾于易矣。 莊亮直之風,不殞門表,忠而獲謗,蓋亦自古有之。 ************ 列傳第六十 高熲 牛弘 李德林 高熲,字昭玄,一名敏,自言勃海蓚人也。 其先因官北邊,沒于遼左。 曾祖皓,以太和中自遼東歸魏,官至衛尉卿。 祖孝安,位兗州刺史。 父賓,仕東魏,位諫議大夫。 大統六年,避讒棄官奔西魏,獨孤信引賓為僚佐,賜姓獨孤氏。 及信誅,妻子徙蜀。 隋文獻皇后以賓父之故吏,每往來其家。 賓敏于從政,果敢斷決。 賜爵武陽縣伯,歷位齊公憲府長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襄州總管府司錄,卒於州。 及熲貴,開皇中,贈禮部尚書、武陽公,謚曰簡。 熲少明敏,有器局,略涉文史,尤善詞令。 初,孩孺時,家有柳樹,高百許尺,亭亭如蓋。 裡中父老曰:「此家當出貴人。 」年十七,周齊王憲引為記室。 襲爵武陽縣伯,再遷內史下大夫。 以平齊功,拜開府。 隋文帝得政,素知熲強明,久習兵事,多計略,意欲引之入府。 遣邗公楊惠諭意,熲承旨忻然,曰:「願受驅馳。 縱公事不成,亦不辭滅族。 」於是為府司錄。 時長史鄭譯、司馬劉昉並以奢縱被疏,帝彌屬意于熲,委以心膂。 尉遲迥起兵也,帝令韋孝寬伐之,軍至河陽,莫敢先進。 帝以諸將不一,令崔仲方監之,仲方辭以父在山東。 時熲見劉昉、鄭譯等並無去意,遂自請行,深合上旨。 受命便發,遣人辭母雲,忠孝不可兩兼,歔欷就路。 至軍,為橋于沁水,賊于上流縱火筏,熲預為土狗以禦之。 既度,焚橋而戰,大破之。 軍還,侍宴于臥內,帝撤禦帷以賜之。 進位柱國,改封義寧縣公,遷丞相府司馬,任寄益隆。 及帝受禪,拜尚書左仆射、納言,進封勃海郡公。 朝臣莫與為比,帝每呼為獨孤而不名也。 熲佯避權勢,上表遜位,讓于蘇威。 帝欲成其美,聽解仆射。 數日,帝曰:「蘇威高蹈前朝,熲能舉善。 吾聞進賢受上賞,寧可令去官!」於是令熲複位。 俄拜左衛大將軍,本官如故。 突厥屢為邊患,詔熲鎮遏緣邊。 及還,賜馬百疋,牛羊千計。 領新都大監,制度多出於熲。 熲每坐朝堂北槐樹下以聽事,其樹不依行列,有司將伐之。 帝特命勿去,以示後人。 其見重如此。 又拜左領軍大將軍。 余官如故。 母憂去職,二旬,起令視事。 熲流涕辭讓,不許。 開皇二年,長孫覽、元景山等伐陳,令熲節度諸軍。 會陳宣帝殂,熲以禮不伐喪,奏請班師。 蕭岩之叛,詔熲綏集江漢,甚得人和。 帝嘗問熲以取陳之策,熲曰:「江北地寒,田收差晚,江南土熱,水田早熟。 量彼收穫之際,微征士馬,聲言掩襲。 賊必屯兵禦守,足得廢其農時。 彼既聚兵,我更解甲,再三若此,賊以為常。 後更集兵,彼必不信,猶豫之頃,我乃濟師,登陸而戰,兵氣益倍。 又江南土薄,舍多竹茅,所有儲積,皆非地窖。 密遣行人,因風縱火,待彼修立,而更燒之。 不出數年,自可財力俱盡。 」帝用其策,由是陳人益弊。 九年,晉王廣大舉伐陳,以熲為無帥長史,三軍皆取斷于熲。 及陳平,晉王欲納陳主寵姬張麗華。 熲曰:「武王滅殷,戮妲己。 今平陳國,不宜取麗華。 」乃命斬之。 王甚不悅。 及軍還,以功加上柱國,進爵齊國公,賜物九千段,定食千乘縣千五百戶。 帝勞之曰:「公伐陳後,人云公反,朕已斬之。 君臣道合,非青蠅所間也。 」熲又遜位,優詔不許。 是後右衛將軍龐晃及將軍盧賁等,前後短熲于帝。 帝怒,皆被疏黜。 因謂熲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 」未幾,尚書都事姜曄、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並奏稱水旱不調,罪由高熲,請廢黜之。 二人俱得罪而去,親禮逾密。 帝幸并州,留熲居守。 及還,賜縑五千匹,行宮一所為莊舍。 其夫人賀拔氏寢疾,中使顧問不絶。 帝親幸其第,賜錢百萬,絹萬匹,復賜以千里馬。 嘗從容命熲與賀若弼言及平陳事,熲曰:「賀若弼先獻十策,後於蔣山苦戰破賊。 臣文吏耳,焉敢與猛將論功!」帝大笑,時論嘉其有讓。 尋以其子表仁尚太子勇女,前後嘗賜,不可勝計。 時熒惑入太微,犯左執法。 術者劉暉私于熲曰:「天文不利宰相,可修德以禳之。 」熲不自安,以暉言奏之。 上厚加賞慰。 突厥犯塞,以熲為元帥擊破之。 又出白道,進圖入磧,遣使請兵,近臣言熲欲反,帝未有所答,熲亦破賊而還。 第3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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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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